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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广东九章-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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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设反间计,崇祯和他的大臣们怎样商量要不要杀死袁崇焕,同样有剧烈的凄怆之感。
  历史家评论袁崇焕,着眼点在于他的功业、他对当时及后世的影响、他在明清两个朝代覆亡与兴起之际所起的作用。近十多年来,我几乎每天都写一段小说,又写一段报上的社评,因此对历史、政治与小说是同样的感到兴趣,然而在研究袁崇焕的一生之时,他强烈的性格比之他的功业更加吸引我的注意。
  整体说来,清朝比明朝好得多。从清太祖算起的清朝十二个君主,他们的总平均分数和明朝十六个皇帝相比,我以为在数学上简直不能比,因为前者的是相当高的正数,后者是相当高的负数。对于满洲人入主中国一事,近代的评价与前人也颇有改变。所以袁崇焕的功业,不免随着时代的进展而渐渐失却光彩。但他英雄气概的风华却永远不会泯灭。正如当年七国纷争的是非成败,在今天已没有多大意义了,但荆轲、屈原、蔺相如、廉颇、信陵君等等这些人物的生命,却超越了历史与政治。
  《碧血剑》中的袁承志,在性格上只是一个平凡人物。他没有抗拒艰难时世的勇气,受了挫折后逃避海外,就像我们大多数在海外的人一样。
  袁崇焕却是真正的英雄,大才豪气,笼盖当世,即使他的缺点,也是英雄式的惊世骇俗。他比小说中虚构的英雄人物,有更多的英雄气概。
  他的性格像是一柄锋锐绝伦、精刚无俦的宝剑。当清和升平的时日,悬在壁上,不免会中夜自啸,跃出剑匣。在天昏地暗的乱世,则屠龙杀虎之后,终于寸寸断折。
  在明末那段不幸的日子中,任何人都是不幸的。每一个君主在临死之时,都深深感到了失败的屈辱:崇祯、清太祖努尔哈赤、清太宗皇太极(如果他不是被人谋杀的,那么是惟一的例外)、蒙古人的首领林丹汗、朝鲜国王李佑;始终是死路一条的将军和大臣(奋勇抗敌的将军与降敌做汉奸的将军,忠耿正直的大臣与奸佞无耻的大臣,命运都没什么分别,但在一个比较温和的时代,奸臣却常常能得善终,例如秦桧);愤怒不平的知识分子,领不到粮饷的兵卒,生命朝不保夕的“流寇”,饥饿流离的百姓,以及有巨大才能与勇气的英雄人物:杨涟、熊廷弼、孙承宗、李自成、袁崇焕。
  在那个时代中,人人都遭到了在太平年月中所无法想象的苦难。在山东的大饥荒中,丈夫吃了妻子的尸体,母亲吃了儿子的尸体。那是小人物的悲剧,他们心中的悲痛,一点也不会比英雄们轻。不过小人物只是默默地忍受,英雄们却勇敢地奋战了一场,在历史上留下了痕迹。英雄的尊严与伟烈,经过了无数时日之后,仍在后人心中激起波澜。
  (节选自金庸《碧血剑》中《袁崇焕评传》,三联书店1994年版)
  梁启超曾说:“天下古今冤狱虽多,语其关系之重大,殊未有袁督师若者也。”
  《明史》有《袁崇焕传》,但袁崇焕的事迹,有许多人是通过金庸的《碧血剑》了解的。金庸后来又以史家笔法,撰有《袁崇焕评传》,使读者能更加准确了解袁的事迹。作为明末重要的军事将领,袁崇焕是以儒进身,以进士起家,是标准的儒将。有论家以为,以文武全才的袁崇焕守东北,明室本可无甚大忧;大忧自杀袁崇焕始。对于这样一位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重臣,正史给予了其巨额的篇幅,实是广东人民的光荣。
  △375年前,一位旷世英雄在潇潇悲歌中,受凌迟之苦,慷慨就义,这次被清太宗皇太极称之为“广东蛮子”的明末抗清名将,督师蓟辽,屡败清兵,踌躇满志的报国之心竟被皇帝疑忌,以通敌谋叛罪被冤杀———这位大英雄就是广东名将袁崇焕。广东古时候,僻处南陲,地方乡贤,以一身系天下之安危的,袁崇焕是有史以来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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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激荡的正气歌(3)
△曾在京沪一带轰动一时的大型历史京剧《袁崇焕》即将重返故里,该剧以“文化反省”的独角,艺术真实地再现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忠君护主却含冤而亡的人生悲歌,展示“鸡鸣狗盗困死袁大将军,布衣百姓昌死伸张正义”的精神力量。此剧云集中国京剧界13位一流名角。袁崇焕由当红老生名角于魁智主演,名旦李胜素在剧中出演袁妻,皇太极由著名裘派花脸孟广禄担纲。
  △1962年,广东李而已、吕玉郎、邓松荫、暨建夏也写过粤剧《袁崇焕》,由于“史无前例”时刻到来,邓因此被迫害致死(自杀);吕备受折磨,奄奄逝去;暨被返迫回乡,不知所终;李被戴上“反动文人”帽子,1975年后才平反。
  △东莞人袁崇焕曾这样评论自己:“余何人哉?十年以来,父母不得以为子,妻驽不得以为夫,手足不得以为兄弟,交游不得以为朋友。余何人哉?直谓之曰:大明国里一个忘命之徒可也。”这些话,恰好把他矢志不移、誓不改悔、忘我为民众而奋斗的精神风貌和品格展示于世。
  梁启超在《明季第一重要人物袁崇焕传》中指出:“有人焉,一言一动,一进一退,一生一死,而其影响直及于全国者,斯可谓一国之人物也己矣。吾粤崎岖岭表,数千年来,与中原之关系甚浅薄,于历史上求足以当一国之人物者,渺不可睹。其在有唐,六祖慧能,大弘禅宗,作佛教之结束。其在有明,白沙陈子,昌###学,导阳明之先河,若此者,于一国之思想界,盖占一位置焉矣。若夫以一身之言动进退生死关系国家之安危民族之隆替者,于古未始有之,有之则袁督师其人也。”
  金庸在《碧血剑·后记》中指出:“《袁崇焕评传》是我一个新的尝试,目标是在正文中不直接引述别人的话而写历史文学,同时自己并不完全站在冷眼旁观的地位。这篇评传的主要创见,是认为崇祯所以杀袁崇焕,根本原因并不是由于中了反间计,而是在于这两个人性格的冲突。这一点,前人从未指出过。”
  

第七章 绚丽的风俗图(1)
“人之寿夭在元气,国之长短在风俗”(苏轼语)。如果说“基因谱”勾连了广东社会发展内在时间之经,那么“风俗图”则贯通着经典与时尚,乃至本土化与全球化的空间之纬。在今日世界里,传奇的东西,往往成为时尚。而有许多时尚的东西,却是从传统中来,尤其是在中国;这是以复古为革新(时尚)的中国文化和审美传统所决定的。在日常生活中,稍稍用心的人都会发现,多年以前弃诸箧篓的旧裳瞬间不就成了时装?
  岭南远在天边,人事多有传奇。岭南许多旧日时尚,由于地理阻隔,未能广被远播;置诸今日,谁保不是时尚中的时尚?比如屈大均说,明清时期的广州女子,是如何地迷恋素馨花这种天然装饰。而这种时尚,在很早以前,在许多地方,都曾风靡过。比如说,西汉初期大臣陆贾来到广州,就像惊艳于羌族的“天仙妹妹”一样惊艳于头戴素馨花的南粤姑娘;明代中期大文豪杨慎,初到云南,也为以素馨为妆的滇中少女沉迷不已。比如明代大戏剧家汤显祖的《牡丹亭》状写广东一带超越生死的爱情故事,是传奇中的国色天香,花中之后,引爆了白先勇古典美学的现代审视,策划和改编成青春版《牡丹亭》,在两岸四地轰动一时。再如,粤语民歌,向来不登大雅之堂;流行音乐之都香港,也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始有初步的气象。可曾几何时,内地半句粤语不懂的歌迷们,都在哼香港小调!如果大家知道招子庸的故事,就会相信,粤语歌曲的流行,数百年前的乾隆年间就已定调。当时招氏北上赶考,落第之后,一曲自创的俚俗的《点算好》,听得一众同病相怜者泪流满面。招子庸,就像今日的黄霑———子庸考进士,黄霑读博士,同为风雅之士,愿为流行就俗。而一曲《顶硬上》号子,启动着冼星海一生的天才迸发。
  文化是一种传统。然而,大道见于日用,文化必须就俗。传统文化的流行,时尚的复活,正是文化的伟大功用。吾粤子弟,本与黄霑为后进,敢期子庸是前身,行动起来,发掘传统时尚,复活历史经典。
  广东来的老茶壶
  ·三 毛
  三毛,真名陈平。1943年3月26日生,浙江人。以浪漫神奇的沙漠故事感染和影响了整整一代青年的台湾著名女作家。著有《撒哈拉的故事》、《梦里花落知多少》等。
  最有趣的一趟短旅,最短的。星期六下午两点一刻抵达香港,星期天下午就回台湾,那时在教书,星期一有课,我不愿请假,也没有必要特别去调课,回来就是了。
  是香港广播电台邀我去录音的,我的答应去,里面暗藏着私心———去了可以看见金庸夫妇还有倪匡。电台说,抵达的晚上要请客,要些什么朋友趁此机会见见面呢?我不敢说他们请得到金庸,可是就算电台不请,正好自己跑去找查先生反倒容易些。他一定管我一场好饭。
  金庸———查先生,是我生命中另一位恩重如山的人。这场结缘的经过,因为未得查先生同意,写稿时夜已深了,不好打电话去吵扰,就此略过。让我放在心灵的深处每日感恩就是。
  话说电台邀我去做访问,以为只是访一场,觉得又有飞机坐、又有旅馆招待、又有好酒好菜好朋友,真是值得去的。
  没有想到抵达机场,献花完毕之后,以为可以直赴旅馆休息打扮再工作,没想到就在那半天;包括吃晚饭的时间在内,电台给我预排了结结实实六个不同单元的节目,叫我全上。
  可怕的不是英文访问,怕的是那个比法文还要难的广东话。
  饭局上和查先生夫妇、倪匡匆匆一见,就接着再做另外四场访问。香港人工作起来好似抢人命,可是,做得真真扎实,包括“脱口秀”。
  我原先只是打算去香港玩玩的,没想到第一个下午到深夜,都没给人喘口气的机会。
  第二天我起了个早,穿上牛仔裤就想溜到古董街上去。我下楼,交出钥匙给旅馆,提起背包正想开溜,两个女记者不知什么时候就像卫士一样的把我夹在中间了。
   。。

第七章 绚丽的风俗图(2)
“不行,一定不行,你们不是香港电台的。只有一个早晨了,我去‘行街’,请给我一点点自由。”说着说着就想哭出来了。最恨他人不给自由,而我,好似从来没有去妨碍过任何人的自由,这很不公平。
  “只要一小时。”她们笑着笑着,看了也怪可悯的,因为那是一个星期天,她们可以休息的,却为了我。“一小时也不行,对不起。”说完我就跑。
  她们挤进我的车子里来,一个拿照相机,一个拿录音机。我不讲话,沉着脸。
  就在那条古董街上,我走来走去看东西,身后就甩不掉这两个为了工作的她们。
  捉迷藏一样很不好玩,看老东西不能分神,一分神,眼光就错过了。眼看甩不掉这两个女孩,我干脆就在一家店门口的石阶上坐了下来,刚点上一根烟,她们马上来拍照。
  我把烟往背后一藏,脸偏了过去,就在转脸的那一恍惚里,突然看见坐着的这家小店的店角架子下,放着一只漆黑漆黑被柴火熏饱了的大茶壶。眼光利,只看到把手就知道是一只好铜茶壶,只是蒙了灰。
  我站起来往店里去找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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