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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朝圣的心路-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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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真诚的理想主义者(2)
其实,吴宓所表达的无非是一种古典的人文信念。按照这种信念,治学的目的不在获取若干专门知识,而在自身的精神完善,好的学者不只是某个领域的专家,甚至也不只是文史哲的通才,而更是具备人生识见的智者。这种信念是东西方古典人文传统所共有的,而在功利日重和分工日细的现代却式微了。但是,某些基本的真理只会遭到忽视,不会过时。我相信,不论学术如何进展,孔子所云“古之学者为己”永远是治学的正道。背离这个正道,治学和做人脱节,仅仅寄居在学术的一枝一节上讨生活,或追逐着时髦的一流一派抢风头,是决计成不了大气候的。
  二
  吴宓的哲学观点并不复杂,大致袭用了柏拉图以来西方传统形而上学把世界划分为本体界和现象界的模式。他爱用的表述是“一”与“多”。事实上,不论古今东西,凡具形而上性质的宇宙观都不脱这二分的模式。但是,正如吴宓所说∶“每人必须在自己的灵魂中重建哲学的真理。”(第169页)在他的灵魂中,这个“一”与“多”的公式的确经过了重建,获得了新的生命,成了他据以建立自己的全部人生观的基石。
  至少自19世纪中叶以来,立足于世界二分模式的西方传统形而上学呈现出了崩溃之势,遭到了许多思想家的批判。如此看来,吴宓在哲学上似乎是一个落伍者。然而,问题在于,世界二分模式不只是逻辑虚构物,它在人性中有着深刻的根源。如果人类站在尘世不再仰望头顶的星空,沉湎于物欲不再敬畏心中的道德律,人类会是什么样子?摆脱了对绝对之物的形而上追问,哲学又会是什么样子?宣告“上帝死了”的尼采不是也在盼望“超人”诞生吗?
  吴宓正是站在价值论立场上来运用世界的二分模式的。在他那里,“一”的真正含义是指绝对精神价值,“二”的真正含义是指现实世界和社会中的相对价值。与此相对应,便有两种人生。一种是永生、理想的人生,即守住“多”中之“一”,修“天爵”,追求仁义忠信。另一种是浮生、世俗的人生,即自溺于“多”而遗忘“一”,修“人爵”,追求功名富贵。他向往的是前者,自云兼识“一”与“多”,且知“一”存在于“多”之中,但“宓之态度及致力之趋向”则注重于“一”,所以“宓之总态度可名为理想主义”,而“其他名词或派别均不足以代表宓”(第176页)。
  理想主义(ideali*)一词可有二义。一是与实利主义(materiali*)相对立,指注重精神生活达到价值,视精神生活的满足为人生真正幸福之所在。二是与虚无主义(nihili*)相对立,指信仰某种绝对价值,这种信仰与对某宗教某学说的信奉并无必然联系,一个不是任何教条的信徒的人仍可有执著的精神追求。说到底,理想主义是一种精神素质,凡具此素质的人,必孜孜以求“一”,无论是否求得,都仍是理想主义者。
  在吴宓身上就有这样的精神素质,他之成为理想主义者,实出于天性不得不然。他必须相信“浮象”中有“至理”,“世间有绝对之善恶是非美丑”,借此信念,他才感到“虽在横流之中,而犹可得一立足点”,“虽当抑郁懊伤之极,而精神上犹有一线之希望”(《我之人生观》,《学衡》第16期)。吴宓对现代人的精神危机有着清醒的认识,不止一次指出∶“学术思想之淆乱,精神之迷离痛苦,群情之危疑惶骇,激切鼓荡,信仰之全失,正当之人生观之不易取得,此非特吾国今日之征象,盖亦全世之所同也。”(《我之人生观》)“宗教信仰已失,无复精神生活。全世皆然,不仅中国。”(转引自《吴宓与陈寅恪》第70页)正是痛感这“博放之世”的“偏于多”,他才力主“须趋重一以救区失”(第88页),亟欲为自己也为国人“取得一贯之精神及信仰”(《吴宓与陈寅恪》第62页)。

一个真诚的理想主义者(3)
20世纪以来,在中国的土地上,各种社会变革思潮迭起,不外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端。然而,富国强兵也罢,共产平权也罢,着眼点均在政治和经济的改造。一切社会运动都不涉及绝对价值的问题,不能为精神提供形而上层次的信仰。吴宓认为,“社会改革者的失误”在于试图由“多”达到“一”(第118页),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情况也许正好相反,无论知识分子接受再教育,还是文人下海,结果都是精神的贫困化。在任何时代,智者的使命都在于超越社会潮流而关注人类精神的走向,灵魂的寻求都是每个人必须独立完成的事情。
  在一个普遍重实利轻理想的时代,像吴宓这样一位真诚的理想主义者难免会感觉孤独的痛苦了。但他毫不动摇,“甘为时代之落伍者”(《吴宓与陈寅恪》第69页)。在孤独中,他用孟子的穷达之论自勉。他运用“一”与“多”的理论,对这个命题有独到的发挥。他指出,首先,这个命题指的是“一”,而非“多”。“独善”和“兼善”是“对同一个人的品质的描述,而非供人选择的不同(例如两种)生活”。事实上,贯穿于两者之中的是同样的理想主义精神。其次,“独善”是“原初意向”、“真正目的”,“兼善”则是“自然后果”、“始所未料的结果”。(第116—118页)我很赞赏他的这个解释。中国知识分子对社会政治进程往往有强烈的使命感和参与意识,以拯救天下为己任,这大约是来自集学与仕于一身的儒家传统吧。然而,依我之见,至少一部分知识分子不妨超脱些,和社会进程保持一定距离,以便在历史意识和人生智慧的开阔视野中看社会进程。也就是说,首先要自救,在躁动中保持静观沉思,在芸芸众生中做智者(而不是导师或领袖),守护好人类和人生的那些永恒的基本价值。这样的人的存在本身就会对社会进程发生制约作用,至少会对人类的精神走向发生良好的影响。在这个意义上,自救就是救世,独善其身收到了兼善天下的效果。即使收不到也无憾,因为导师无弟子不成其导师,领袖无民众不成其领袖,对于智者来说,独善却是性之必然,即使天下无一人听他,他仍然是一个智者。
  三
  当然,一个健全的理想主义者是不该脱离实际和逃避现实的,因而终归面临着如何处理理想与实际、“一”与“多”的关系这个重大问题。所谓实际或“多”,概括地说,包括事功、实利、情欲三个方面。吴宓的解决办法,一言以蔽之,便是“中庸”。他运用“一”与“多”的公式对儒家经典多有独到发挥,“中庸”又是一例。
  孔子说∶“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中庸》)据此,“中庸”即“执两用中”。“两端”究竟何所指?一般认为,是指“过”与“不及”。但这样就会产生一个问题∶衡量“过”和“不及”的标准又是什么?只能是“中”,陷入了循环论证。吴宓独释“两端”为“一”与“多”,据此,“执两用中”就是“一+多”,而非“多中之一+多中之另一”,“中庸”就是“一与多之间居中”,而非“多与多之间的中心点”(第123、183页)。这个解释是否符合孔子的原意,姑且不论,却是能自圆其说的,对于吴宓也是很重要的,因为它坚持了理想主义。按照这个解释,“中庸”即是守住理想,以理想为“最终标准”,同时方便变通,应用理想于实际,这叫做“守经而达权”。

一个真诚的理想主义者(4)
例如在事功方面,吴宓自己是极努力的,除教学和著述外,还劳苦奔走,自费贴补,苦心营办《学衡》杂志,而目的只在贯彻自己的理想。至于努力的结果如何,则不必太看重。他以古印度神曲中“行而无著”和曾文公“不问收获,但问耕耘”之语自勉(《我之人生观》),鼓励自己“强勉奋斗,不计成功之大小,至死而止”(《吴宓与陈寅恪》第69页)。坚持理想而不求理想之必定实现,努力事功而不执著事功之成败,这种态度就是“中庸”。事实上,理想之为绝对精神价值,原本就不可能完全变为现实,否则就不成其为理想了。但是,它的作用并不因此稍减,有了它,事功之相对价值才有了根据和目标。
  又如义与利的关系,吴宓强调,义属于“一”和理想,利属于“多”和实际。“理想必取全真,而实际应重适宜。”(第176页)在义的领域,包括思想、道德、文艺、爱情等,“必须用理想标准,力求高美”。在利的领域,包括衣食、名位、事务、婚姻等,“可但就实际取样,得此便足”。孔子注重理想生活,对于实际生活则随遇而安,无可无不可,这就是在义利问题上的中庸态度(第144页)。市侩唯利是图,毫无理想,苦行僧枯守理想,绝对排斥物欲,伪君子既无理想,又诅咒物欲,均不合中庸之道。一个有着充实的精神生活的人,对待身外之物自会有一种淡泊的态度,既不刻意追求,也不刻意拒斥,能吃苦也能享受,贫富皆不改其志。他真正看轻了得失,以至于对得和失都泰然处之了。
  在吴宓看来,“义”并非抽象的“理”,也包括真挚的“情”,是真情与至理的统一。他给自己树立的目标是“情智双修”,或曰“情理兼到”(第12、23页)。不过,这里的“情”指一种类似于宗教感情的诚爱之心,而非情欲。情欲却是属于“多”的范畴的。灵魂为“一”,肉体为“多”,中庸即是重灵魂生活而顺肉体之自然,禁欲和纵欲皆为偏执。他对*的分析十分有趣。他说,任何男人与任何女人之间的关系均是相对的,都在“多”之中。因此,一男爱一女,一男爱多女,一女爱多男,多男爱多女,或同时,或先后,这种种情形形而上学地说都同样是有道理的。由此使恋爱极不稳定,如沙上筑屋,常是轮盘式、三角式、交织式,很少互相式的,遂导致痛苦和悲哀。吴宓自己是一个经历了失恋痛苦和离婚悲剧的人,所以这番话不仅是出于理性思考,而且包含着身世之叹。事实上,世上确无命定姻缘,男女之爱充满着偶然和变易的因素,造成了无数恩怨。因此,爱情上的理想主义是很难坚持到底的。多数人由于自身的经验和教训,会变得实际起来,唯求安宁,把注意力转向实利或事功。那些极执著的理想主义者往往会受幻灭感所驱,由情入空,走向虚无主义,如拜伦一样玩世不恭,或如贾宝玉一样看破红尘。吴宓也是一个极执著的理想主义者,但他不肯放弃理想,试图在爱情上也寻求“一多并在”的中庸,于是提出“由情入道”、“由情悟道”,即“由爱情入宗教”,“藉人生的痛苦经历而逐步理解和信仰上帝的世界”(第193、195页)。可是,作为一个本无基督教信仰的中国人,又生在西方人也惊呼“上帝死了”的时代,这条路能走通吗?抑或他所说的“宗教”和“上帝”别有所指?

一个真诚的理想主义者(5)

  宗教植根于人的天性和人生的基本处境,决非科学进步和社会改造能够使之消灭的。人生的某些根本缺陷是永恒的,没有任何力量可以使人免除生老病死之苦。诚如吴宓所说∶“众生的共同状态,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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