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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天籁紫鸢-十里红莲艳酒(花容天下的后续)-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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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到底是要分开的,还不如连相识都免了。”

    敦煌的阳关古道上,黄沙四起,风声低沉,天却格外的蓝。

    一个古城,经过历史的洗礼,多少会显得有些沧桑悲凉。

    也不知道是不是天冷的缘故,街道上的人并不很多。

    远处一家客栈中,一点青灯袅袅燃烧着。

    我加快脚步跑过去。

    想起我离开的时候不小心碰了窗外的树枝,林轩凤和艳酒两个指不定已经发现了我。我却记不住自己要做什么,只是匆促地逃离。刀也忘了拿。

    前脚刚迈进去,里面的小二挥挥手说今天打烊了。然后轰人。

    “小二哥,今天的客人中有没有一个高个子男子?他带着一帮人,长得很好看的——”

    “你没看到我这都打烊了吗?”

    “不可能,他的手下说他住这里的。”

    “说了没这个人!你要住不住?不住滚开!”

    我塞了一锭银子在他手里:“瞧您也辛苦了,我只打听打听就走。”

    “哎哟我的爷,真没这个人。我们老板今天提前打烊就是因为没生意,马上就年底了,中原的人都待家里了。你别说是个高个子男人,就是只公蚊子也没飞进来一只。”

    我只得作罢。的6c

    出客栈以后,租了一匹马,往东北方向走。敦煌在中原和沙漠的交接处,难免干燥。没出几个时辰,雨水便淅沥落下。眼见冬天就要来到,水冷薄冻,刺得人骨子生疼。连卖雨具的人都嫌太冷缩回屋里烤火去了。

    雨先是断断续续,然后成条成片,珠帘一般模糊了视线。

    敦煌就那么一家客栈。

    重莲根本没有去过。

    经过一间间荒凉的小村庄,问过了所有客栈人家,都毫无踪迹。

    他一定是回去了。

    绕过长安和洛阳,直奔重火境。

    等抵达山脚的时候,已是几日未进食,又饿又渴,几乎晕眩。可是已经没有力气再去吃东西,直接把马拴在树上,步行跑上山。

    重火境的一切都没有改变,我直接从暗道进去。

    可是走了很久才遇到几个人。大殿几近成为华美空旷的摆设。

    只有向人打听。

    “你们宫主在哪里?”

    “宫主自从定下婚事以后基本就没再回来。小的不知。”

    “有没有看到宫主?”

    “对不起,奴婢是新来的,不清楚宫主的事……”

    “重莲呢?”的ed

    “林公子,宫主不是一直和您在一起的吗?”

    “重莲去哪里了?其他人呢?不可能谁都不知道的!不要撒谎!”

    “林公子啊,宫主带着护法和长老离开很久了,小的真的不知道……”

    既然重莲不在重火宫,又会在什么地方?

    我离开重火宫,天杀的雨已经下了很多天。出登封,快马重回长安,最后去了重莲的旧居。

    可是,就连那里也是空的。

    飞虹桥下,河水悠悠。

    天空灰蒙蒙的,雨丝零星飘落。雨点不断在河面留下一个又一个圆,密密麻麻的圈。

    此时,眼前是雨井烟垣。

    总是想起多年前的这里。

    繁华昌盛的街道。清歌落花,京华少年。

    那一年的清晨,我站在河边等他。阳光明媚却不刺眼,透过波光一点点反射在脸上,暖洋洋的就像他垂目时留下的笑容。

    当时的我也很疲惫很饥饿,却可以在看到他的刹那变成最满足的人。

    他眉目如画,轻裘缓带。

    手放在他肩上无数次,却没有一次敢搭上去。每次看到他都会想要拥抱,也是没有一次下得了手。

    转眼间这么多年就过去了。

    同样的桥,同样的河,同样的别院,同样守候的人。

    只是大门紧关。

    雨伤旧梦,楼已空。

    却从来没有哪一刻会像现在这样,如此希望,一切回归原点。就停在那一刻。

    白马金鞍,杨花飞舞,他在晨曦中对我浅浅微笑的一刻。

    也不知是否雨水浸入眼球,整个右眼肿痛得厉害。我跑到飞虹桥下躲雨。

    刚停住脚,没了去处,身上开始发抖。

    突然想起红钉叔叔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自从我变成了狗屎,便没人敢再从我身上踏过去。”

    百叔叔却说:“人在江湖飘啊,哪能不挨刀啊。”

    七杀伯伯又说:“人生就像一把剑。要么刺伤别人,要么被人刺伤。”

    轩凤哥说:“你仔细看,那河里有三只叠在一块儿的青蛙。大青蛙背着小青蛙,小青蛙又背着小小青蛙。那只大青蛙就是师父,小青蛙就是我,小小青蛙会是谁呢。”

    抱着双臂磨擦了一会,红玉莲金簪掉在地上。我蹲下将它捡起,便再也站不起来。

    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而哭。只知道强忍无用,哭得整个身体都在发抖。越哭眼睛就越痛,但无法控制。

    就只记得雪芝刚长牙的情景。重莲掰开她的小嘴,看着我笑笑,然后哄着她,唤她芝儿。

    可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雪芝,她却哭得一塌糊涂。

    最后一次见重莲,他在夕阳中抱住父亲头颅离开,头也不回。再也不回头了。

    到后来,声音已经沙哑,咳嗽不断,一切东西似乎都已经消失。

    只隐隐看到雨帘中,有人靠近。

    最后他停在我的面前,递了我一张手绢。我有些窘,擦擦脸颊,却看到他腰间挂的雪扇。

    抬头,愕然发现眼前的人是艳酒。

    他垂头看着我,面无表情,似乎也不那么丑了,甚至还挺顺眼。

    我站起来,道:“你跟踪我?”刚说出口,听到自己声音跟鸭子似的,扭了扭脖子。

    他不说话。

    我又突然发现他居然比我高——他没有坐轮椅。

    我指指他的腿:“你,你这是怎么一回事?”

    他依然不回话,用手绢替我擦脸。我拨开他的手:“反正都成了个落汤鸡,擦不擦无所谓的。你这腿怎么回事?”的04

    他轻笑道:“有什么好哭的?”

    “关你什么事?”

    “不就是少个情人,有必要这样没出息么。”

    “你懂个屁。”

    他又不答话,还是固执地擦我的脸。我不耐烦了,重重拨开他的手。他把我推到石墙上,埋头就吻下来。我一直以为他是个老妖怪,对任何事都是投入三分感情七分理性,已经到达了无情无欲的程度。但当他和我拥吻的时候,我发现这人不像我想得那样沧桑。他啃人的时候,激情得就像个刚陷入爱情的少年。

    只是他很快就被我推开。

    我擦擦嘴,又使劲擦了擦:“你有病?”

    “不管是林轩凤还是重莲,都不要想了。”艳酒吻了吻我的额头,“以后跟着我,我绝对不会伤你。”

    “光看到你的脸,我都觉得自己很受伤了。”

    “和我睡一次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恶心。”

    “我不会勉强你的,直到等你点头。”艳酒回头看看桥外,“雨停了,回去吧。轩凤还在等你。”

    我犹豫了片刻,才随他一起离开。开始我还以为自己遇到一个变态,结果路上他极少跟我说话,即便说,也是说一些比较正常的内容。

    回到天山后没几天,望植暴毙。

    林轩凤的伤好了些,病情却加重了。我在他睡着的时候给他加了几个热水袋,挪挪枕头掖掖辈子,却始终没有勇气和他说话。
 


十里红莲艳酒 正文 第37章
章节字数:6082 更新时间:08…02…06 16:13
    艳酒令人通知我,让我去九天寒碧谷。

    桃花已落,初雪上枝头。鞋底踩入雪地,碎裂的声音一如风吹花片。艳酒依然坐在那把椅子上——十足十的纯金,就像他衣上绣的金线。

    这一次殷赐依然在那里,只不过自己坐在一边研究符纸。我去了,他甚至连回头看一下的欲望也无。

    艳酒也不说话,我想了半天才找到话题:“原来宫主和行川仙人是挚交。”

    殷赐换了个姿势坐,却不抬头:“我是大夫,他是病人,仅此而已。”

    艳酒笑笑,不否认。这人五官没法看,但一笑起来,魅力要上升好几个点。

    我道:“原来如此。我倒是蛮好奇像宫主这样特别的人,会交怎样的朋友。”

    “我没有朋友。”

    除却重莲不看,这人的说话语速是我见过把握得最好的。有条有理,而且平和稳重。就连说出这种在寻常人听来蛮丢人的话,也都这般从容。导致我产生一种错觉:这世界上所有的人交朋友都是不正常的,没朋友才是应该的。

    “就连三岁孩童都有朋友。宫主可是在说笑?”

    殷赐道:“你也知道他是一种特别的人。他几乎什么都有,唯独缺了两件东西:一是普通人的外貌,二是朋友。前者他是如何也得不到,后者是得到了他也不想要。”

    艳酒还是笑着。

    我忍不住看看他的下半身。

    我在长安看到他走路,绝不是错觉。我深深记得那些丫鬟看他的眼神。她们在他面前可以说是百依百顺,几乎到了奴颜媚骨的程度。而要征服那么多的女人,残疾男人是无法做到的。

    可是,步疏对艳酒虽然百般讨好,却不曾露出过那样的春色。

    艳酒从来没有动过步疏?

    我曾经问过重莲,他身边的女人都很漂亮,为什么他就没动过歪脑筋。

    重莲说他没那个心思。

    我笑着说,莫非你天生就是断袖?还是说,你喜欢本少爷宠幸你?

    重莲说,有可能影响到你的女人,一定不能动。吃窝边草的兔子,要么是死了,要么就是快死了。

    我又看看艳酒。

    “我是很好奇,宫主这个椅子是为何作的。”

    这话说得别扭。但毕竟有旁人在场,对艳酒没个把握,失言难免招来横祸。

    殷赐看了我一眼,好似我是个白痴。

    艳酒会意一笑,却答道:“自然是金做的。”

    “倘或他腿要没残,那很可能是个祸害。”殷赐淡淡道,“你看他的左手无名指和食指。”

    我凑过去看看,艳酒也不躲。我道:“是很好看。”

    “谁叫你看好不好看了?我是叫你看对比。他左手的无名指比食指长出很多。”

    我愣了愣,下意识看看自己的:“我的无名指也比食指长。”

    “那是肯定。”

    “无名指比食指长得越多,越男性化。反之则越女性化。无名指越长,跑得越快,轻功越高,那等功夫也越好。”的17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艳酒对我笑的时候,我头皮有些发麻。

    还好他在装残废,该有所收敛,不然估计会变成个步行生殖器。

    我道:“真的假的?我不曾留意过。”

    “你是在怀疑一个大夫的话么?不信随便去拉一个女人看看,越是媚气的女人,食指比无名指长得越多。”

    “那步疏肯定已经没有无名指了。”

    艳酒轻笑出声:“相信你下次看到她的时候,便不会这么想了。”

    我正琢磨着回答,艳酒又道:“我听说你在问卫流空的事。”

    “嗯。”

    “你想知道什么?”

    “什么都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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