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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尘世挽歌-第35章

小说: 尘世挽歌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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胄「崭牧诵矶啾椋ㄉ先セ故峭ú还智肓跽鹪瞥雎恚匀槐淮蚧亍5缬熬值睦碛珊芗虻エD―让贼【坏人】做主角,没有先例,贼做好事的动机何在呢?看来不解决好这个出发点,这戏就要夭折了。冯小刚只好还是请疏远了的老友王朔来。朔爷看了一遍,如老吏判狱的说――怀孕,让女贼怀孕,然后进庙烧香。大家恍然大悟,人心向善,自己这辈子毁了,还是希望下一代美好嘛。宗教情怀也加进去了,格调一下子拔高了。王刚说,这丫老辣,你不服不行。我国的那些管理部门本来就荒诞,遇见这个老练的游击队员,也就真的还服他这味神仙汤――这就是典型的王氏智慧。
论起来,我和他也就只是个萍水之交,没事也都相忘于江湖。老友周君后来开了个食盅汤的餐馆,是包公遵信先生的题匾,据说王朔常去用膳,墙上有他那傻呵呵的柿饼脸,我却一回没遇见正主。周君偶尔说朔爷还在问你,我说难得难得,烦劳回话请安吧。世界上有许多人,你一辈子都在交往,也许你一辈子也没真正喜欢。但有些人,也许只有半面之缘,你却能够在心里默念一辈子。
王朔也许在世人心里,不是什么好鸟,我也不觉得他有多么崇高。但比起这个社会的多数文人,我觉得他活得真实,活得像他自己,活得性情天然。当多数人都在伪饰下正襟危坐的时候,这厮却在那里率性任情的胡作非为,我就喜欢这样的人。也因此愿意来说说我所知道的一点关于他的湮没无闻的故实,以便同道中人更深的认识这厮。
酷客李斯 
一   
首先得说,“酷客”是一个生造的词,而且是我在为李斯这个家伙设定一个身份时临时冒出的。我想赋予这个词这样一些含义――一个热爱新鲜生活但又内心充满绝望的人,一个特立独行同时又见人说人话逢鬼说鬼话的人,一个经常扮酷夹杂嘻皮、雅皮、朋克及波波士风格,把玩心进行到底的人……当我伪装谦虚打电话向他请教在英语中有没有这样一个对应的词时,他略加思索说――可以意译加音译为“coolguy”;当然他不知道这是为他准备的“谥号”。
应该说李斯开始被读书界知道而不再是被警局关注,还是近几年的事。这主要是由于他的翻译公司在20世纪最后一个春天倒闭了。他的家被我评为中国最“牛逼”的家庭――客厅支起一张大班台,每间房都有一台电脑,另有两台复印机几部传真等办公设备――一个关张公司的全部废品,使他狭小的家看起来像一个智能化程度极高的作战指挥室。穷途末路的他只好弃商从文,几年间竟然出版了一百多部译着。于是大众开始在每一个卖书的地方和他的名字相遇。声名鹊起之后,弟兄伙又可以好酒好肉侍候了。
我总在想,假设有一天李斯在我之前名归道山的话,其悼词和碑文非我莫属了。当然,反之亦然。一个老酷客的一生是很难盖棺论定的一生,其活法既不可标榜亦难以仿效。即使此刻,我要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这位熟悉到骨头的老友,也只能写成“某某同志二三事”这样的规格。具体的价值判断,则只好各由列位看官了。                                  

以貌取人的话,多数人会同意李斯是个“粗人”这种说法,北方又叫糙老爷们儿。因其方头宽脸,虬髯密布,十天不刮就会长成其远祖李逵的模样。事实上,1980年前的李斯,确实是一个铁匠,不过他喜欢略加文饰的自称为“锻工”。
那时他高考落第,其父担心他报复社会,便托人安排他去一小农机厂拜师学艺,混口饭吃。他在电光石火间灿烂的活了两年,从此落下多数铁匠的美质丰姿――苍头黑面,近似波霸的胸肌――这使他在以后的岁月里,酷态天成雄气十足,很容易引起中青年妇女的美目流盼。
据说他是在对师娘的暗怀渴慕之中而陡生壮志的――一个不满20岁的小铁匠,其旺盛的精力尚不足以在铁火铿锵中耗尽。他悲哀的发现,他如果少壮不努力,以后连师娘这样的女人也会与他无缘。于是他决定重考大学,而且选择了自修英语的道路,这一决定几乎让他所在的小城吓了一跳,差点把他塑造成新时期有志铁匠或青年标兵。
我至今仍然相信弗洛伊德所说的性的驱动力之神效。我仿佛还能看见一个愤怒的铁匠在行动――白天挥舞大锤,夜里背诵《英语900句》,并于1980年神奇的考上华中理工大学英语系,开始了他作为一个标准“酷客”的一生。

1980年代的中国大学校园,是一场文艺复兴式的盛大狂欢。置身其间的每一个人,都无法不染上一些浪漫时代的流行病,比如无政府主义、波希米亚精神以及一些轻生躁进的疯癫症,而主要的病原体则是诗歌。
一个铁匠在图书馆里遭遇了原版的“垮掉的一代”,是很容易转型为一个诗人的――因为他们都熟悉一种钢铁般的韵律和节奏,以及一些横蛮粗野的手法和作风。
那时由于多年的国门深锁,中国还只有极少的人知道美国的这一文学奇观,于是李斯几乎是首译了金斯堡的《嚎叫》与《祈祷》;并在人头攒动的校园舞台,以不速之客的姿态跳上去朗诵。他直接继承了金氏的满嘴粗话和反叛行径,且迅疾传播着这些东邪西毒。那时的李三娃儿正在经历第一次失恋的煎熬,里比多的超常分泌使他显得格外愤世嫉俗。大头剃得青皮锃亮,穿成一个流氓无产者四处流窜,从一个酒碗走下下一个酒碗。如果你不曾陪他谈过诗的话,那你就别指望他陪你去打架。我每每想起《嚎叫》的首句诗――-我看见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正毁于疯狂――我就马上会联想到李斯。
他读了五年本科,出于对校园的迷恋,又接着和我同年考进武汉大学,继续祸害他的同学和师长。他的离经叛道使他的导师后悔误收门徒,但却被另一位美籍女教师看在眼里喜上眉梢。这位叫做诺冰的小姐是一个美国大龄青年,由于同属“垮掉派”的信徒,因而对遥远的东方文化有着强烈向往,当然也不排除对东方生猛男鲜的几分爱慕。
可以说,他们师生的邂逅注定是致命性的错误,即使最初的讨论是从圣经文学开始,也无可挽救的要借助心理学而滑向性知识,以至于堕入近似于爱情的深谷。当这种情感与文化冲突、国际矛盾、种族意识、肤色识别、师生关系以及两性对抗等等因素纠缠一起时,一般来说都会以悲剧收尾。【其间的精彩情节见诸李斯原创中篇小说《别哭,诺冰》『花城』1991、1期】我所知道的结局是诺冰怅然回国,带着一个中国铁匠对之心灵锻炼的斑斑伤痕;李斯则伤心留下,并发下永不出国的誓言。用他的话说――被情感迫害成一个终身的爱国者。当然,这场遭遇还留给他一个重要经验,那就是“用英语调情不会羞于启齿”。
 四
硕士李斯终于站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初的讲坛,当上了大学老师。那时的他刚刚经历了一次时代的巨大创伤,顿时显得无所适从,残存的理想主义使他焦躁不安。他教书育人,参加教工合唱队扯着牛嗓子唱国际歌。用李亚伟的诗形容――女生们隔着操场远远的爱他。终于有一天,他在大讲梭伦的瓦尔登湖而学生无动于衷时,他忽然悲哀的发现,他要为这批90年代的物资主义者牺牲青春,实在太不值得,于是他毅然递交辞呈。那时大学老师辞职尚无国家政策,人事处女处长问他档案如何处理,他说你拿回去擦屁股吧,该处长气得大骂“流氓”。于是他就开始了他长达十余年的流氓生涯。
李斯赶着时代的潮流下海了,直奔海南岛当了个企业秘书。数月后又觉万事皆非,重新回汉租了个小铺面,开起了一家翻译公司。所谓公司,主要业务是靠一台旧复印机代人复印文件,一张纸收两毛钱,一天要按500次才能保本。偶尔会接到一两单说明书翻译,总算可以显出他的专业水准。为了尽量让客户出血,也因为实在清淡得无聊,他往往会把英语先翻成文言文,再用白话解释以显示其服务质量。
生意最惨时,只好扩大经营范围――帮人代考英语。某日,一老妪在门前徘徊察看半晌,终于进屋要求李斯为其老伴代考,她的老头子想在退休前评上工程师。李斯说:我与身份证年龄太悬殊了吧,长的也不像。老妪说:我在门口反复观察,觉得神似。李斯说那得先收250元,考过再收另一半,如果事情败露就不退定金了。老妪认可,于是次日,可怜“神似”一退休老头的李斯赴考,先还在考场故装畏难以免暴露,结果仍被监考者怀疑。人家过来客气的询问――您今年高寿?他答曰54岁。监考者不信人间奇迹,又问――您的出生年月?李斯漏记了这一细节,大脑紧急换算,说出来还是差了一年。监考者说那你跟我们走一趟吧,可怜的前大学老师李斯只好夺门而逃,一路狂奔找到老妪说――抱歉,被发现了,老头身份证还被扣了。他看见老妪一脸悲凉,急忙掏出定金强行退给人家。好不容易飞来的一个大单,不仅弄丢了,还倒贴了赶考的车费。
商人李斯只好在唯一的一间办公室支起了麻将桌,一帮80年代的诗人正好都在汹涌的商潮之初手足失措,于是为了杠上花海底捞,终于又坐到一起来了。那时我则刚刚出狱,流离失所之际,他的“麻办”则正好成了我的窝点之一。

都说李斯公司最终倒闭的原因是不该聘几个漂亮的打字员。有了这几个美眉,哥们就有事无事爱去拜访,显得公司客源旺盛人气很火,弄得隔壁左右的公司都嫉妒的派人来打探门路。这些闲人多如我一样,还在所谓的“新时代”门前晃荡;好不容易见到有朋友竟然在写字间另立山头,一去就变得屁股沉重而口舌灵巧,一边和白领妹妹打情骂俏,一边找黑头李总蹭吃蹭喝。李总眼见自己的菜园被邻家的鸡践踏,自个的雇员成了弟兄伙的三陪,还得掏工资扮大度,一气之下,干脆白日关门赌饭钱,谁赢谁埋单。
一般来说,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一旦坐上麻将桌,就很容易变得唯心起来。比如要摸风要换座,掷骰子时候要念咄咄经。李斯麻艺不高,手气很臭,但在桌子上的话却最多。他在麻坛观察人生并予以及时揭露,总结了一套在江湖广为传播的训条。他说――赢家怕吃饭,输家怕天亮。吃饭万一点多了,赢家不仅白赢还可能贴本;天亮要散伙,输家就没法赶本。他又警告我们――千万不要把埋单的灌醉。乃因某些人不自觉,说好赢了付帐,结果装醉人事不醒,大家不能跑单,还得把他送回家去。
长此以往,江城唯一的一家翻译公司不仅营生见荒,而且往往大班台上都睡的有人,沙发的龙骨都被那些无枝可栖的男欢女爱者们,弄折了几根,偶尔来的客户坐上去就打滑,对公司的信任度也就跟着下滑了。他办公室的钥匙也像他的部属一样,往往不知被哪些哥们带走,后来那里竟然成了派出所的蹲守之地,连门房都只认一些来客而不认他这个老板了。
某夜他醉后不敢回家,也想回公司去住,门卫誓不开门,他只好捡起砖头把大门玻璃砸了,当然最后好歹还是睡成了――在派出所的木椅上。
这样的文人经商,天大的产业都要被这种操性给操垮,况乎白手。最后,李斯终于扛不下去了――挥泪对宫娥,散伙。一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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