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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回到明朝当太子-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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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时分,渭南北门方向来了一匹快马,蹄声得得,清脆响亮,再加上不停的马铃声响,可想而知,是有送信的折差到了。



果然,那匹快马一路奔驰,到了北门的城门楼子下头,在城头灯火的亮光下,可以看到马上骑士狠狠地勒住了急驰中的快马,那马唏津津一声嘶鸣,就在城门处几尺外猛住脚步,那人“哎哟”一声,却是从马背上翻倒在了地上。



一顶乌纱帽从头上掉了下来,马上那个仰面躺着,似乎连叫一声的力气也没有,从上头看下去,但见脸色腊黄,一身大红官袍,上面绣的着正是六品武官的补服。



城头上的人当然不认得这个摔倒晕翻过去的武官,不过不打紧,从京城中经常有这样赶路的折差,不过一般是驿卒或是持兵部火牌的差人,不象眼前这位,虽然从身后的包裹来看必是折差无疑,不过一身官服,却是又叫人迷惑住了。



好歹不问,城头上人还是放了一个吊筐下来,下来两人,将那人装在筐子里,然后一并吊了上去。



把人一吊上来,就用诸葛行军散往嘴里倒,又把他胸口解开,用药酒擦拭胸口。



等有人想把他背后的包裹解下时,这人却是醒了,但见眼中寒光一闪,却是一把将那人的手抓住,劲力之大,痛的那人失声痛叫。



“松手,快松手,你是来送信的不是?是皇上的批折,还是部里的公文,又或是私信?”



北门不甚要紧,在这里主事的就是督标的一个参将,看见晕倒醒来的人就是这么警惕,心里也是不禁暗赞一声。



“哦,我已经进了城了……”这么一说,那人果然就清醒过来,就这么一转眼间,叫四周的人都看的出来,来人眼神中满是警醒,整个人看起来也是精精干干的,一看就知道,不是常人。



“是,这是渭南北门,有什么事,快着点吧。”督标参将惨笑一声,道:“明天,最迟后天吧,咱们就都在黄泉路上做鬼了,这位兄弟,若是送信来,把信交了就赶紧走吧。”



“不成,我得面见督师。”



“你是哪个部里的?我得和督师回。”



“我是……嗨,这个时候,难道我还能是刺客不成?就说,我是京里派来的折差吧。”



话意含糊,也很神秘,不过参将一想,倒确实也是这个理儿。现在这时候,闯军二十万精锐入了潼关,偏师就有七万人北渡黄河,确实是不必派个刺客来此残军中行此下作之事了。



因此颔首答应下来,只道:“叫人把你抬着一起跟来,在外头等着!”



“要快!”



“知道……督师这会儿,大约还是没睡的多。”



……



孙传庭倒是果然没睡,他今年五十一岁,做为一个政治家来说,还正是黄金年龄。不过,对他来说,不论是仕途还是生命,大约结束的时间就在这一两天了。



再出潼关,再一次的兵败,对此他其实有心理准备。草草成军不过一年,自己的主力立不起来,靠着高杰和白广恩等辈,顺境还可以打一打,一遇逆境,非彻底惨败不可。



但,虽然有此认识,却也是毫无办法。兵部尚书冯元飙私下写信来,劝他不要用白广恩和高杰,此辈出身贼军,没有信义,说叛就叛……孙传庭也是深以为然,不过,不用这两人,兵又何在,将又何在?



说来说去,不过多是空话罢了!



放眼朝中,虽然杨嗣昌同他不对,害他坐了几年的牢,但论起才干,杨某人还算有一些。他的四正八隅之法,孙传庭也是贯彻的很得力,在崇祯十一年,他和洪承畴统领秦军在潼关大败李自成,逼降张献忠,自己骑马持刀,亲自奋战,次次冲杀在前,被关中父老称颂,便是恩师洪承畴也对他青眼相加,十分赞赏。遥想当年,那是何等得意……只是眼看就要收官之际,偏生东虏又在围攻锦州……于是未及成功,大军北上,他因反对调陕军出关,极言对李自成需小心提防等语,得罪了杨嗣昌,也惹怒了皇帝,结果因为忧心国事,一夜白头,耳朵也是聋了,结果皇帝以为他是假病,大怒之下,将他投入诏狱。



等崇祯十五年,皇帝无人可用,这才把他放了出来。



这一次出来,他便是对人言道:“大丈夫不可再对狱吏,若战而不胜,唯死而已!”



此时在渭南城中,他便已经彻底的灰心绝望,在城中一户士绅之家寻得住处后,便是安心住了下来。因为孙传庭已经决定不再逃走,因为就算逃到西安城中,闯军亦必相随而至,而西安无兵无将,也是一定守不住,与其逃的如丧家之犬,叫李自成等贼首嘲笑,倒不如早点死了的好。



至于逃到山西一带,一则他知道李自成已经派了刘芳亮到山西,预备将来直插河北真定一带,断绝皇上南归道路……这是很显然的战略,换做是他,也会如此。所以他不觉得山西安全,也不觉得,在迭遭惨败之后,皇帝会赦免他!



皇上的操切急燥,孙传庭是已经有过体悟,上次侥幸因为恩师求情,加上是大胜功臣,所以逃了一条姓命出来,这一次,怕如果诏使来到的话,就是出诏旨立斩于军前了。



于此如此,何妨自裁?



此时房中一灯如豆,孙传庭把自己的亲兵都赶了出去,也不要一个下人伺候,他坐在书案前,只是琢磨着诗稿。



他已经打定了主意,等城破之时,自己就在这庭院中自刎而死,虽是文人,但也要死的壮烈有男子气。



只是,若是临死之前,再能临诗成稿,流传千古,怕也就不负平生。



就在此时,北门参将赶了过来,不等通报,就直撞而入,进得房内,向着愕然的孙传庭一躬身,禀道:“督师大人,从城外来了一个折差,从京里来,此人持六百里加急文书,两千六百四十里路程,四天便赶到了……他要当面递交给大人,还请大人示下,见是不见?”



“兵部的么?”



“此人没说。”



“糊涂!”孙传庭摆了摆手,道:“叫监军拆看吧,不论是朝旨或是部文,遵照办理就是。”



到现在这地步,他也不指望崇祯能有什么好的办法了,没兵没饷,神仙束手。特别是前几天,朝命下来,居然任白广恩这个逃将为援剿总兵官,叫他带三万边军来援……这简直就是笑话,有这种旨意,皇上怕也是病急乱投医了。



既然如此,见之何益?



“这……”参将迟疑了一下,终又道:“看这人模样,不是凡俗之辈……对了,他还穿着六品武官补服,是个京营武官。”



“竟是如此?”孙传庭眼中也露出怀疑的光彩来,停了一停,终于颔首道:“既然如此,叫他进来问问也罢。”看着那参将转身出去,他终又长叹了口气,心道:“真是蠢,多此无谓之举……唉,我终究还是有逃生之念,嗯,万万不可,恩师一生事业,就毁在怕死二字上,我可万万不能如此!”



第十八章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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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三千多字的有没有啊!



这样没有票我觉得很苦逼的啊!



啊啊啊!!!



“标下五军营下城守营把总李恭,叩见督师大人。”



来人果然是穿的六品武官的补服,乌纱帽也在头上,掸的干干净净,系带勒在脖子下头,腰间悬刀,脚穿皮靴,是标准的京营武官的打扮。



只休息了这么一会儿,刚刚还如一个死人般的李恭已经又是神采奕奕。



“起来吧。”



等人站起来,借着房中灯光,更是看出来人的不凡来。个子不高,神色精干,猿臂蜂腰,是标准的武人身形,双手自然下垂,虎口处是很深厚的茧子,双手的拇指和食指也是,看到这里,孙传庭倒是吃了一惊,眼前这人不仅在刀枪上很下过苦功,而且,还明显练过左右手的开弓,这样的武官,在秦军中也不是没有……不过也并不多。



“你是什么人,来此见本部堂有什么事要说?”



对方不是凡品,孙传庭无形之中也就客气了很多。



若是在十年前,就算是觉得对方不凡,他也不会假以辞色,在那个时候,游击将军以下见了他,都需跪地唱名,对答时也是一直跪下,只有游击以上,才能站着回话,副总兵以上,才可以在他的面前有座位。



当时意气太骄,以至挫跌,复起之后,他虽是在军中斩了总兵贺人龙,但那是因为贺人龙骄悍难制,不杀此人无法夺其军……虽然不少人觉得错杀大将,但孙传庭却是嗤之以鼻,根本不理。



在这样一位大人物面前,李恭也很是紧张,不知不觉,也是咽了一口唾沫,然后才道:“标下有一封书子,是一位贵人所书,请大人先阅看。”



说罢,从自己身后把包裹取下,解开被汗水湿透的油封,接着才取出书信来。



他这般郑重,孙传庭也是坐直了身体,很用力的又瞥了李恭一眼,这才取过书信来看。



“哼,真是狂生口吻……”



一展开信,孙传庭便是一皱眉。原来这信上头一行字,便是书寄孙伯雅足下均鉴……的字样,这在当时,是上与下的一种书信模式,只有尊长给部下或是晚辈时,才用书寄,书答字样,而且,也没有用他的号,以字相称,十分的不礼貌。以他的资历,便是内阁的几个大学士也不能以如此口吻相待!



若是以前,必定推书不看,现在生死都看的淡了,所以只是皱一皱眉,便是将书信又继续看下去。



这一看,却是入了神。



半响过后,孙传庭才把书信在案上一搁,舒眉展目的向着李恭道:“你家主人是谁?见识也还不凡,不过,不提及自己身份,终难取信于人。”



“还请大人屏退左右。”



“这……可以。”孙传庭只是略一示意,房中侍立的人就全部退了下去。他治家如治军,身边左右的亲兵小厮都以军法部勒,所以根本无人敢反抗他的意思。



挥退众人后,孙传庭以讥诮的语气向着李恭道:“足下家主人见识不凡,言辞老辣精到,京中与关中情形,适才看来,竟都是如在目中。这般人物,又驭使你这个京营武官来干这不要命的事……说吧,你家主人,究竟是谁!”



到了此时,他终于恢复了精神,看信之前,犹如一个衰朽老翁,不过等死而已。到了此时,却是精神奕奕,神采灿然,虽然寥寥数语,却又有着难以言明的巨大威压,这一瞬间,便是李恭向来精明强干,城府颇深,也是有难以应付之感。



毕竟是督师、兵部尚书、总制应天、凤阳、河南、贵州、湖广、四川军务的国朝现存的第一重臣!



“我家主人,实乃天下第二人。”



“什么?”



孙传庭霍然站起,瞪视着李恭,喝道:“好大胆子,这是什么样的昏话……来人,来人!”



“大人且慢。”李恭倒也不急,笑吟吟道:“且看此物。”



“这是什么……”孙传庭接了过来,粗粗一瞄,便是惊道:“这是御笔?奇了,御笔是在批仿……咦,这仿的字,却是与这书信相同……”



他是何等精细人物,仿上字迹,与书信完全相同,字锋没有一点仿写的地方,至于御笔,更是看的熟了,一看便知。



这一下,书信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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