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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如梦令 之天朝女捕快-第5章

小说: 如梦令 之天朝女捕快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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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融轩。一个象这名字一样,让人感觉暖融融的地方。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这里应该叫什么,餐厅?客厅?普通聚会场所?

    窗户都开着,窗外是大片的花园,一种花瓣毛茸茸红艳艳的大花朵开得到处都是。庭院里挂了不少灯笼,在薄薄的暮色中已经迤俪亮了起来。

    我的面前是一张大圆桌,上面已经摆好了酒菜。香喷喷的,都是我没见过的东西。

    我的左边是舞潮的老爹记文则,右边是舞潮的小弟弟敏言和母亲梅清。老爹的左边是记敏之、舞秀、张夫人。最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宝福和福嫂也在座。

    这记老爷果真不简单,拿管家当自己家人一样对待,难怪这两个武林好汉会被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吃得死死的。

    我看看记老爷,他正带着一副宠溺的表情给几个儿女夹菜,再看张夫人,笑嘻嘻的跟福嫂聊天,再看看舞潮的娘,低着头给儿子擦口水。这情景让我没来由的就想起曾经看过的一个广告,一个老爷子笑嘻嘻的说:“幸福,就是一家人聚在一起,吃一顿团圆饭。”

    鼻子一酸,眼眶忍不住有点发热。

    这一阵突如其来的感动,让我彻底打消了实话实说的念头。看着眼前这和睦的一家人,那一句“其实舞潮已经死了”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另外,我得承认,我心里还有那么一点点潜藏的私心。

    我,西夏,从来就没有过这种和一大家子人坐在一起吃饭的经历。即使是过年,也是我和老爸两个人围着电视听外面放鞭炮。我一直闹不明白我们怎么会连一个亲戚都没有,但是老爸是从来不提这个的,我也不敢问。有时候也想:难不成我爸妈是私奔出来的?已经跟两边家庭都断了联系?

    “路上累了吧?”记老爷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我抬起头,怔怔的看着他充满了慈爱的眼睛,恍惚之间,心里涌起一种熟悉的感觉……

    我突发奇想,是不是他真的就是我自己的老爸?神差鬼使的也来到了这个世界?

    “好羊出好毛,好毛纺好线……”我还没有想好究竟要不要试探他一番,试探的话已经不经大脑直接从嘴里冒了出来。

    话已出口,我也只能满怀期待的紧盯着他的脸,等待着那个不可知的答案。

    原来看电视的时候,我那个缺少幽默细胞的老爸难得的幽默了一把,在人家恒源祥的广告后面又补了两句:“……好毛线织好毛衣,好毛衣卖好价钱。”这是只有我们父女两个才知道的笑话……

    记老爷的嘴角愕然的挑了起来,然后笑微微的将温暖的手掌抚上我的额头:“这又是敏之教给你的什么民谚吧?”

    我的心微微一沉,一点失望不露痕迹的弥漫了上来。

    其实在我内心里,本来也没有抱很大的希望。细想想,我的老爸是研究历史的,这一点,从我的名字“西夏”两个字上就能看得出来,他一个古板的书呆子,只知道研究学问,没有什么融滑变通的能力,真要来到这个世界,未必就能生活得如鱼得水。

    我叹了口气。孔子不是说过嘛:既来之,则安之。

    一抬头,正好看到敏之冲我扮鬼脸。想来是因为记老爷的那一句:“又是敏之教给你……”的话吧。

    “我们一家终于又团圆了,”记老爷端起了酒杯,一双好看的眼睛在烛光里闪闪发亮,“我已经去灵堂上了香,感谢列祖列宗保佑我们记家的子嗣。”说着,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我看着大家都举杯,也学着他们的样子把酒杯里的红色液体一口干了。

    酸酸的,甜甜的,有淡淡的酒味。这记老爷竟然让自己的子女光明正大的饮酒?!

    “这一杯,感谢小环丫头的在天之灵,”记老爷说着神情凝重的举起了第二杯酒:“如果没有小环,潮儿恐怕……,我已经派了人迁回小环的尸骨,她就做为我记家的人入葬记家墓园。”

    全家人一起又干了一杯。

    “这一杯,感谢宝福大哥和福嫂子,如果不是你二位,潮儿至今还流落在山野……”记老爷说不下去了,一仰头将杯中的酒干了。

    宝福和福嫂赶紧也干了。

    记老爷轻轻拍了拍我的发顶,柔声说:“潮儿,给你宝叔和福嫂敬酒。”

    一旁的丫鬟上来斟满了酒杯,我小心翼翼的端着酒杯站了起来,正搜肠刮肚的想着说点什么祝酒词呢,福嫂已经“哧”的一声笑了出来:“三小姐还真是有老爷年轻时候的风范,不但跟那猎户人家混得熟络,路上还收了两个孩子呢。”

    记老爷“哦”了一声,含笑望着我,我避开他的视线,结结巴巴的说:“大黑小黑都不小了,再混下去,真就成了地痞无赖了。”

    记老爷的眼睛笑盈盈的,恍惚之间,让我觉得里面有一种很熟悉的东西,依稀觉得那是我老爸才会有的……

    宝福呵呵笑道:“虎父无犬子,来干了。”

    于是,我又干了一杯。

    这还是我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喝酒,而且是在长辈的允许之下光明正大的喝。

    我迷迷糊糊的想着:就冲着他对待子女的这一份与众不同的开明;就冲着他诚心诚意的把宝福一家当成自己人;就冲着他眼睛里有我老爸才有的熟悉的味道……,这个人,叫他一声老爹好象也不觉得很委屈……

    我又劝慰自己:如果心里实在接受不了,就当他是养父好了。

    后来,我好象又喝了一杯,一杯之后又来了一杯……

    反正那天印象里最后的画面是敏之搂着老爹的脖子,老爹一只胳膊抱着敏言,敏言的胳膊又抓着舞秀,我呢,我就紧搂着老爹的另外一只胳膊哭得惊天动地,一声一声的喊“老爹”……

    哭够了?睡着了?

    后来的事,我就没有印象了。只记得隐隐约约的有人在我耳边说:“这孩子,定是受了不少的委屈……”

    小黑的拳头已经挥到了我的眼前。这小子,吃了两顿饱饭果然长了力气。

    我微微向旁边一闪,捞着他的手腕已经掰到了他的背后,然后飞起一脚把从背后偷袭我的大黑踹飞出去。

    “好啦,好啦,”小黑皱着脸开始鬼叫:“认输,认输。女侠饶命。”

    其实我也有点拿不住他了,不管我有多么丰富的实战经验,毕竟舞潮是个半大孩子的身体,力气有限。

    大黑也从地上爬了起来,一边呲牙咧嘴的揉着自己的屁股。

    这是在我自己的院子里,迎雪坐在屋檐下面笑嘻嘻的给我们沏茶。午后的阳光暖洋洋的照着三个泥猴子,还是大黑最先笑了出来:“你再长大两岁,真就打不过你了。”

    我鄙夷的瞥了他一眼:“明明现在就打不过我!”

    大黑也不恼,仍旧笑嘻嘻的。

    他和小黑因为年纪小,每天上午要跟记家的几个孩子一起上课,下午的时候舞秀做女红,我就躲在自己院子里拿他们两个做陪练。

    无论如何,我这身功夫,说的老实一点,我这身抓人的技巧都是不能丢的。也许是因为我原来的职业让我始终处于极度缺乏安全感的状态。所以,尽管换了场景,但这里毕竟是一个陌生的世界,我必须让自己有足够的能力自保。

    生活在记府,日子果然要比虎子家舒服得多,当然也比我当警察的时候舒服得多。至少我不用自己做饭洗衣服。不过是每天上午都要跟别的孩子一起写写字念念书罢了。

    偶尔在淡淡的墨香里,会让我恍惚觉得又回到了我的童年时光:老爸坐在书桌后面看书,我则老老实实坐在他对面练大字,他总是说我写的不好,只有一次,举着我刚临的一篇赵令时的《浣溪沙》叹了一句:“这一笔柳楷,还真有几分你祖母的风韵。”

    我估计他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听从了邻居的建议送我去柔道班。因为从那时侯起,我就彻底和他希望中大家闺秀的形象分道扬镳了。尤其是在父亲过世后,我已经有很多年都没有再碰过笔墨了。

    我没有见过舞潮原来的笔迹,也许是小孩子的字体本来就处在不断变化的状态之中,所以笔迹的不同并没有引来舞潮家人的什么疑问,记老爹甚至还有一次在饭桌上夸奖我:“潮儿的字越发的长进了。”

    “啪”的一声,一块小石头正好砸在我的肩膀上,打断我的魂游天外。

    我冲着悠闲自在坐在墙头上的那个肇事者怒目而视,肇事者则冲着我扮鬼脸。

    “你属猴子吗?”我白他一眼:“天天爬在墙头上。”

    肇事者睁大了眼睛反问我:“什么是猴子?”

    我再白他一眼。这个记敏之,在人前的时候,总是一副老成持重的大家公子风范,其实背地里是最爱惹是生非的。不过,他今天出现在这里倒是很奇怪。

    “你不是和左丞相府的小公子一起去了香山书院吗?”我好奇的问他,听舞秀说那一帮无聊的公子哥最喜欢附庸风雅了。当然,舞秀的原话是“切磋学问”。

    记敏之做了一个无聊的表情,然后利落的从墙头跳了下来,睁大了眼睛上下打量我:“你行啊,几个月不见,身手好象比原来厉害了……”

    我冲他晃了晃拳头:“想试试?”

    敏之摇摇头,一双酷似父亲的大眼睛狡黠的眨巴了两下,低声问我:“有热闹,去不去看?”

    我顿时精神一振。大黑小黑也两眼冒光的凑了过来。

    敏之咳嗽了一声,装模做样的挺直了腰身,摆出一副长兄的姿态,伸手指着我身上刚才摔打沾上去的泥污说:“去洗洗脸,换件干净衣服。”

    大黑小黑不明所以的对视一眼,问他:“干嘛?”

    敏之哼了一声,说:“你们几个脏兮兮的,就这么跟着我上街,我多没面子?!”

    上街?我们还真是没上过街。

    于是我很没形象的跟着这几个小破孩一起欢呼了两声,就四散跑开去找洗脸盆。

 六

    平整的石板路,就这么踏了上去,说不激动那是假的。想想看,我现在脚底下踩的可都是文物啊,随便撬下来一块瓦片回到我们那时代都能换来大把的钞票,就是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得去……

    “你别揪得我那么紧,”敏之不耐烦的回过身拨拉我一下,我讨好的冲着他甜甜一笑,两只手却毫不留情的又揪住了他的腰带。

    没办法,谁让他比我高呢,谁让他比我认路呢。我的手挂在他的腰带上,眼睛就可以肆无忌惮的东张西望了。大黑小黑跟在我们旁边,也是一副眼花缭乱的表情。

    中京果然是商业繁荣的大都市,不但有本地人开设的各种商铺,还有其他国家的商人在这里进行以珠宝和丝绸为主的各种贸易。宽阔的街道上经常可以看到绿色或者兰色眼睛的外族人,这样的景象让我不知不觉的就想起了中华民族历史上最辉煌的朝代——唐朝。

    两匹高头大马从我们身边慢慢踱了过去,马背上是两个神情彪悍的汉子。都穿着黑色滚红边的劲装,腰上系着宽宽的腰刀。

    “敏之,敏之,”我赶紧拉拉他的腰带,示意他看:“那两个人还带着刀呢,好神气。”

    敏之瞟了一眼,然后很不屑的冲着我翻了个白眼:“那是两个刑部的捕快,正在巡街呢。这你都不知道?!”

    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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