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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红楼同人非清穿)许阳的十八世纪-第44章

小说: (红楼同人非清穿)许阳的十八世纪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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闷了“赢那个臭棋篓子有什么好得意的!”说完才发现兰太太也进来了,忙站起来行礼。
  兰太太这阵子心力交瘁,丈夫病的一塌糊涂,她又搬家又要照顾丈夫,忙的脚不沾地。所以尽管女儿也病了,却没时间关心。好不容易在林家一家人的帮助下家里才算勉强安定下来,看丈夫稍微好一点,赶紧过来看女儿,一见女儿跟林黛玉玩的开心,脸色虽然还是不好,不过看着比前两天精神多了,也放下了心,对林黛玉自然是没口子的称赞,又要留黛玉在这边过夜。林黛玉第二天还要上学,自然不能留下,便约了明天还来看兰梦如,然后便要跟孟姨娘一起回家,兰太太急忙命人拿了一堆礼物让她带上,林黛玉只得让人收了。
  这么一折腾,林黛玉原本的
  离愁别绪倒去了大半。她看到兰家一家病的病,忙的忙,心里不禁感叹“兰大人这次病的真是凶险,若不是秦太医,怕真的会出大事,若是那样,兰姐姐该有多伤心?我虽然与父亲暂时分别,可是父亲身体康健,不过是分来两三年罢了,只要一家人都平安康健,便是分别几日又怕什么呢?”
  想到此处,林黛玉便也不再垂泪,反倒抓紧了时间,六七个晚上给林如海缝了双鞋。她过去也做针线,但是这样的大活儿倒是第一次给她父亲做,林如海拿到女儿做的鞋,瞧女儿的眼睛都熬红了,心疼极了“我哪里就缺这些了,以后万不可熬夜做这些东西,弄坏了眼睛划不来!”嘴上说着,手却把那双鞋摸来摸去,这哪里只是一双鞋,分明是女儿的一片孝心!便是为了女儿,自己也一定要好好的走下去。
  兰济和到了扬州第8天总算好了大半,便打起精神开始跟林如海交接工作。林如海不想累着他,也就慢慢的交接并不催他,这两人经历这么个波折,反倒混的熟了。
  兰济和很是感激林如海,因为自己家的事情,人家一家子全出动了。林如海唯一的女儿天天过来陪自己的女儿,家里就那么一个老姨娘,也跑到自己家跟个管家似的跑前跑后,把这边哪里购食蔬,哪儿衣服做的好,哪个人牙子手上的人口最干净,哪里有庙会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都告诉了兰太太,不知道给他们家省了多少麻烦。林如海本人就更不用说了,没他给请了秦老太医,就自己媳妇儿这人生地不熟的,哪里知道这边还能找到个太医?搞不好自己的命就没了。
  兰济和得知林如海的女儿还要跟着他的姐姐留在扬州上学,恨不得拍着胸口保证一定会多多照看。林如海也挺欣慰的,自己这么尽心,虽是举手之劳,也本就该如此;可心里未尝没存了卖个好,让兰家人多多照顾自己的家人的心思。
  林如海终于还是踏上了回京的路途。许太太哭的一塌糊涂,林黛玉倒是只红了眼圈,并没有哭的死去活来,只是拜了又拜,请父亲一定保重身体,又对孟姨娘行礼,请孟姨娘好好照顾父亲。慌得孟姨娘赶紧回礼,连声说这本就是自己的本分,姑娘切莫这样。
  庚戌年九月十五日,林如海离开了扬州,一个月后,他正式成为都察院左都御史,正二品,从此真正的进入了大江朝的权力核心。自此,红楼梦的故事其实已经被腰斩,相关人等的命运几乎都走上了另一条道路。下面的故事,严格来说已经不再是那个红楼一梦中的故事了……
  r》  第一部完      
  作者有话要说:  从大概三四天前起,我就开始琢磨用哪个话题来作为第一部的结束感言(喂!!!你整天都在想什么啊?有时间给我写文去写文去,抽打你啊!)
  好吧,里像我这样在不是正文的吐槽里投入这么大精力的作者似乎很难再找出第二个了吧?更悲剧的是我觉得一半儿以上的读者都是给我的吐槽而不是正文留言。
  可我依然乐此不疲。写文是快乐的,写的小说本身被读者喜爱更是快乐的,而我要表达的思想能引起大家的共鸣,那更是快乐的不能再快乐的事情!所以尽管占用了许多写文的时间,我还是乐此不疲的在“作者有话说”的栏目里吐槽着,在读者留言区里跟大家交流着————当然因为时间缘故,大部分的读者留言我现在都不回复了,只回复一部分我觉得有必要解释的或者觉得特别有趣的留言……这一点真的很抱歉,我实在没时间,要不然真的一点儿写文的时间都木有了。
  其实关于第一部最后的一次吐槽,我想说的话题有好多……比如切糕(喂!!这个跑题太远了!),比如新婚姻法的种种让我等女性想要把制定者吊起来抽死的新条目,好吧或许我其实还想说说美国南北战争后南军首领被无罪释放后回到家乡被人们当做英雄一样的迎接所体现出的文化上的包容…………
  可是想来想去,觉得作为一个小结,话题还是回到红楼梦上比较好,在今天的上午,我在跟女儿在小区里陪她追钢镚儿玩(这是什么玩法?),好吧这里解释一下其实钢镚儿是小区的一位阿姨养的一条金毛儿,非常温柔的一条大金毛儿,我闺女见了别的狗总是说怕怕,唯有钢镚儿例外!我家公主敢从它嘴底下抢了它玩儿的球儿扭头就跑……抹汗又跑题了!反正就是我看着看着忽然就想起一件有关红楼的回忆……
  童鞋们!!尤其是30岁往上的老家伙们!你们知道那个红楼同人作者中开山怪级别的,开创了看古典小说小说不读文化不读民俗甚至连爱情都不读就专门从小说里面挖隐私找内幕的恶劣先河,堪称小说家里的神级狗仔队的那位大师,好吧……说了这么长大家猜到我说的是谁了吧??没错!!就是刘心武!!那个让我只要看到他在百家讲坛咧咧就立刻换台的同人作者!没错,这他娘的绝对是个同人作家,我死都不承认他是红学家的,太糟蹋这个词儿了……
  说起挖隐私,谁能跟无敌狗鼻子刘心武比?
  好吧,我这话真的说的太难听了,好多相信他说的神马秦可卿那高贵的出身的妹妹肯定觉得我太埋汰人了。问题是,妹妹们!知道我为毛这么膈应他么?因为这厮胡说八道还不算,他他他居然还做编剧,最后还拍了部天雷滚滚红楼同人电视剧《秦可卿之死》!!!!
  天神啊谁看过这部电视剧?看过没?看过的是不是觉得世界观都崩塌了?我就是被他给弄神经的一批人之中的一个啊!就是从哪个时候起,我再也不相信电视字幕上打出来的神马红学家了!太混蛋了,他根本不是在做学问,而是故意弄一些匪夷所思的论调来哗众取宠!
  知道我为毛这么激动么?真的,虽然我有时候挺讨厌二月河的,就是他的清朝皇帝的三部曲的小说美化了那几个满清皇帝,间接的带动了辫子戏的流行……但是平心而论,人家的小说写得真心不赖!虽然演绎的胡掰的东西很多,但是还算尊重历史,心态也摆着还算正。
  可是刘心武那一系列的红楼同人作品算神马东西!这怎么能算红楼学者该写的东西??那个《秦可卿之死》看得我都想砸电视了!同学们,咱们看红楼同人,看到洗白贾赦的,看到洗白王熙凤的……好吧甚至看到洗白秦可卿的的——问题是,谁见过洗白贾珍的!这可不是穿越的贾珍,人家洗白的就是原装贾珍!
  那个电视剧是我初中看的……具体情节我几乎忘光了,但是里面那场惊世的爱情的塑造真让我吐血三升:
  好吧,让我用我残存的记忆来描绘这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吧……
  这是一个文武双全的伟丈夫,他英挺多情,他温柔体贴,他与一个叫身世坎坷的美丽女子相爱了,他有妻子,她有丈夫,可那又怎么样呢?他的妻子是那么的俗气贪婪,她的丈夫是那么的好色猥亵……所以他们打破了封建制度的藩篱,结合了……
  尼玛!!谁看的出我说的是贾珍跟秦可卿!!谁看的出!!
  这个电视剧,要是没看过红楼梦的人来看的话,绝对会认为我的介绍太忒玛传神了!这是多么无奈多么可怜的两个人啊…………
  看见没!这才真是让我狂喷一升凌霄血的同人作品呢!!尼玛的妹子们写的那些都算啥啊!这公公儿媳的私通都能让刘大师给编剧成这样…………
  我真的觉得《秦可卿之死》电视剧里面的贾珍根本是个汤姆苏……人见人爱啊!他亲生的儿子跟他一比都是一脸猥琐,结果他儿媳妇一看到自己的丈夫就摆出一脸贞洁烈妇状,然后就一脸屈辱的到公公那里求安慰…………
  汤姆苏不可怕。不过,把老婆苏的变态了,把儿子苏的王八了,把儿媳妇给苏到自己床上最后硬是给苏死了……作为写出苏成这样的神作的刘大师,真的是独一份了。   PS:看完这部作品,我真的觉得,按照这部作品的理论,身为儿子,有一个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爹,做王八也是孝心的体现么嘛!
  同学们,刘心武的那些挖红楼隐私的推论你们真的还敢相信么??我觉得他老人家根本入错行了,他该直接去太阳报当记者的,真的不该研究红楼梦,忒玛太屈才了!
  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看看他的《秦可卿之死》《妙玉之死》……那真是红楼原著每一个词儿人家都研究“透”了!一个成窑五彩小盖钟他都能推断出一堆阴谋来…………
  所以真的,千万别把他当红学家,这人其实就是跟咱们的写红楼同人的小姑娘们一样,就是一个同人写手!写的久了就卖座了出名了…………你们要是相信他那些理论,那红楼梦真没法看了。
  唉唉,这里不会有刘大叔的粉儿吧?喂我不会被喷吧??
  不过真的,到底有人看过《秦可卿之死》这电视剧没?好多情节我都忘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有说错的地方…………不过别拿他原著小说比,原著小说还没这么夸张的…………主要是那个改编出来的电视剧我尊的忍不住想喷啊!而且我确认那个编剧绝对就是刘心武本人……唉唉唉好洗脑的电视剧。
  谁看过,谁看过?看过的报上名来跟我交流一下那充满天雷的见鬼的回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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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其实我最终想说的就是,看一部文学作品,我们可以去探寻故事里隐藏的故事……但是,不能舍本逐末,非要像狗仔队一样不爆出点狗血卖点引人眼球就难受,这是对原著的一种非常不尊重的表现。更不能把自己的推论当真相给大家洗脑……尤其是这种推论根本没有坚实的论证基础的情况下的。尤其是那些有影响力的人,更不该滥用自己“专家”的名头胡言乱语哗众取宠。
  前阵子为了写这个文,我去搜索各朝代的一些制度。结果正好看到一个专家赞颂明朝的继承法,说明朝的继承法人性化更合理,所以我们现在的婚姻法也是学习这种人性化平等化的精神。怎么个人性化平等化呢:在明朝之前的历代法律中,庶子的继承权是比嫡子少的,而奸生子完全没有继承权。而明朝承认了奸生子的地位,有一部分的继承权。甚至,如果绝嗣又没有过继孩子的情况下,奸生子可以拥有这个家庭的全部的继承权……
  这就是这位专家所赞颂的人性化合理化:这多忒玛的有现代精神啊,只要是亲儿子,就是外面野生的也可以回来把家产全拿走!这都跟现代法律有一拼了太先进了!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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