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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何处惹尘埃-第2章

小说: 何处惹尘埃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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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找了个短期营销的临时工作,说是营销,其实也是拉客人罢了。我这张脸又给我带来了好处,我真爱它。
  钱足够了,我打了随处可见的办证电话。到底有多少人像我一样,需要一张虚假的证件啊,不过我猜,也许他们办的更是能够证明他们有过荣誉的,而我,更需要的是一个身份。
  三天之后我有了一个新的身份证。拿走我钱的人低着头匆匆的走掉,而我则端详着这给了我新的名字,生日,住址的薄薄卡片。
  卡片上写着,我叫陈艾。当初打电话的时候,我说信息随便编,我不在乎。我猜他们在应付我这类客人的时候,一定不会煞费苦心的查字典,只是看到什么就取什么的谐音,我就曾经叫过卓字高,也叫过贝暖。
  而这次的陈艾,又是他们看到了什么给取的呢?总之,这个名字我是要用很长时间了。我把之前的那张,那张我现在已经忘记都是什么信息的身份证小心的弄碎,冲到下水道里——那上面的头像不是我的,正如现在这张一样。
  拿到了新的身份证,我就离开了云城。云城固好,却非我能长久所在之处。实际上,我在上次被人赶出来的时候,想要去的下一站也不是云城,我是在半夜昏昏欲睡的火车坐铺上,被那个说会带我发大财的人拉下来的,下车的时候,还在可惜多买路程换算成的车钱。
  那个时候还是好时候,坐火车不需要检验身份证。后来就不行了,后来坐火车要刷身份证,要凭证件买票,而我只样子像,并没有芯片的身份证,让我只能多花钱做大巴穿过城市与城市的分界线。我曾经觉得很遗憾,因为大巴要比火车贵很多,更没有流浪的气氛,没有那密密麻麻的人群连过道都拥挤着,没有视线所及之处俱是些蛇皮麻袋,也没有那股说不清是汗味还是臭味的怪味,只有一个空间不宽敞的车厢,和车窗外单调的高速马路的斑马纹。
  我手里还有点余钱,可以买一张离云城最近的火车票。我站在售票大厅里,仔细的辨认那些迅速翻页闪过的城市名字,在心里思忖着时间的安排。真好,我还会念字,我该庆幸我虽然只有初中毕业,至少常用字,我一个都没忘。
  我当然上过学,请不要对这点抱以疑问。是,我现在无家可归,身无一物,是这个和谐世界里的不和谐因子,可是我曾经是上过学的,非但上完整了初中,我还拿了年年初中的第一名,然后参加了中考。
  我曾经保存着的东西里,还包括着我收到的高中录取书。那录取书可真漂亮,上面还镶嵌着烫金的花纹,我的名字,我现在已经在不断更换身份证中而忘却了我的本名,端端正正的写在上面,还印着我引以为豪的中考成绩。当然,我高中是没上成,要是上成了,我也不会在这里,在这里挑选着价钱少又路程长的火车票,兜里只揣着我最后的一百块钱和一张薄薄的,足以以假乱真的证件。
  不过我猜,就算是我上成了高中,甚至是上成了大学,我说不定也会落到这般境地。我知道该发生的总要发生,没发生的,都还在来时的路上。
  我选好了地点,买上了票。票是明天白天的,晚上我可以窝在候车室上睡上一觉。现在不是年关,候车室里总有很多空余的座位。我和衣卧在座位上的时候,羡慕的瞧着周围和我一般姿势,却有床军大衣甚至是薄被子的男人,他们真好,还有床被子。
  我也曾经有钱过可以买一床被子,但是我没买;我也没买过军大衣。他们带着被子,是因为最终被子和他们都有确定了的地点,有一张可以放上被子的床,而我没有,这就是区别。
  不过即使没有这些,在候车室里适宜的温度下,我也照样睡的很舒服,不比他们差。
  然后我上了火车。我朝旁边一群正打扑克的年轻人要了一个一次性纸杯,然后去热水机那里接了一杯热水。我觉得我好久没有喝到这样滚烫的开水了。之前的那三个月里,那些搞传销的总是太过吝啬,每次水烧到还没开就关了,说是这样省电,对身体也好。
  我的胃其实已经适应了自来水,哪怕是冬天时最冷冰冰的状态。但是不得不说,喝热水的时候,确实能我带来一些饱足的满意感,我一连喝了好几杯,结果不得不去了次厕所。从厕所出来的时候,有个站在外面等厕所的男人,朝我一笑,捏了捏我的腰。
  这样的笑容我见过不少,这样的男人不罕见。都说老天是公平的,他既然给了我一张好看的脸,我已经承蒙它得到了许多便利,自然也要付出代价。不过总的来说,大部分情况下,我不讨厌付出这种代价。
  他进去的时候,我等在外面,身体松松的靠在车厢上。这在某些地区被叫做懒骨头,永远站没站样坐没坐样,不过我不是。在我长久的生活里,我已经养成了这种习惯——任何场所都能成为我依靠的地方,能够让我安眠入睡。
  车厢壁摇摇晃晃的,依在上面很舒服。假如躺在地上会更舒服吧,像是摇床,可惜是我还没有那胆子躺在哪。冲水声响起,那个捏了我腰的人走出来,看到我站在外面还在等他,不仅露出了一丝鄙夷的微笑。
  去勾。引的人瞧不起被勾。引的,这是多么可笑,可惜这样的事情总是屡屡发生。我已经习惯了,从前我不搭理,他们说我不自量力,故作清高;我搭理了呢,又说我毫无矜持,十足的淫。荡。我没动怒,为了一顿饭能够吃的好,被毫无伤害之力的冷笑或者蔑视,都是风一吹就吹走的事。
  他又掐了掐我的腰,有些疼。我的腰形状很好看,很有力,我要不是我自己,说不定我也会想掐一掐。我做过很多力气活,做过十天半个月都埋在尘土堆里的活计,腰背上背负着沉重的货物,却没有让我腰塌下去,反而给了我结实的肌肉。我不瘦,吃不饱的现状也没让我变得瘦瘦弱弱,这也是大部分人看我的第一眼,不会我猜我一无所有的原因。
  然后我就跟着这个男人去了他坐的地方。恰巧,那里还有空座位。我坐下来,他开始和我说话。
  我说过,我不善于言辞,最擅长的是沉默寡言,没有人能在我想不说话的时候撬开我的嘴,除非接。吻。这个我刚认识的男人,明显不知道我的特点,并且不打算了解,相反的是,他开始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
  我有些打退堂鼓了,从这样的人手里得来一顿饭或者几日安生日子似乎是有些得不偿失。我不爱说话,自然也不爱听人说话,没有哪个木讷性子的人,爱看善于言辞的在他面前表演的。他似乎是那种愿意先谈情再说床的人,想先从语言上得到一些贴近吗?
  我突然就想起了曾经和我的身份证一起,被我随身携带着的高中录取通知书。                    
作者有话要说:  我真是好勤快!虽然这种情况持续不了多久……
  主角真的是攻!记住这一立场,免得在我虐他的时候站错队了哟~

  ☆、第〇三章

  我曾经很珍惜我的高中录取通知书。你知道的,就我这种情况,我是不会有大学通知书,不会有日后的各种证书的,我的唯一能够证明我有过价值的,也只有这张证书了。
  收到这份通知书后,我就悄悄的带着我简陋的行李——我的一条毛巾,我的一身衣服,我从他家里偷的三千块钱,搭上了到对面城市的火车,开始我的流浪生活。我那个时候还不到拿身份证的年纪,所以我第一个身份证,就是办得假的,名字也不是我的名字。我不知道那家人后来有没有找过我,我猜没有,为了三千块钱去报警去找我可是件得不偿失的麻烦事,他们只会在家里骂骂咧咧,骂我这个赔钱货,竟然还敢偷钱。
  我走的时候毫无一丝犹豫,果决的很。我那时虽然才刚初中毕业,然而板着脸不露一丝感情时,从我的眼睛里是找不到一丝稚气的。给我办。假身份证的人甚至没有怀疑过我的年纪,于是使我从出生年月日上得到了20个年岁。我用偷走的三千块钱小心翼翼的mo索着,却不担心。我什么都能做,这是早就会的,何况我还有个以假乱真的身份证。我打过各种小工,却因为还是担心遇到检查身份证而不停的换着工作,又换着城市,全当各处旅游了。
  我的高中录取通知书,用着硬纸板印刷,字体还是烫金的通知书,因为我怕露出来让人怀疑,因此折叠成极小的小块,又用石头使劲压瘪,装到袋子里用胶布封死,然后装到贴身的兜里。我没打算再打开看,我带着它更像是个仪式,而非怀念。只是它装在我的兜里没几年,就没了。
  没了的时候我正在做装修工人,在零零碎碎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学下来,我也勉强能做个小工了,我会糊墙切割地板,也会做门窗,我学每一门手艺的时候都很认真,只是因为教我的都先问我会不会定下来,我没骗人,我说不会,所以他们总不往深里教我。
  我当时接了一个活,是给一家人做纱窗,虽是秋里,这个城市的蚊虫也不少。我去量尺寸的时候看见那户人家的女儿一直躲门缝里看我。我那时大约十七八,虽然赚的钱很少,但是因为独身一人又对住的穿的不挑剔,所以钱全花在了吃上。我虽然没学过太多知识,却也知道青春发育期要好好补营养的,这是一辈子的事,所以那个时候在好吃的补下,并没有因为长高而抽条到难看,在工友的评价里是不该干这活的。我长的有多好看?我自己是没有太大感觉的,反正我每次穿着邋遢沾着油漆泥土的蓝色工人装,总是有女孩子会用可惜怜悯的复杂眼神看我。
  我倒是知道她们是怎么想的。她们既惊艳于我的相貌,又因为我的工作而瞧不起我,可是我长成什么样,做什么活计,关她们什么事情?非得在我经过的时候发出“啧啧”的声音,让我那个时候特别不喜欢女性这种生物。
  其实我只是迁怒罢了,我还记得我母亲在我幼时是怎么抱着我,怎么关心我的,那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最好的母亲,可是难免的,我还是不愿意接近女性,也许也和我那时正青春躁动,处于叛逆期有关,毕竟我正是十七八岁的年纪。
  所以那户人家的女儿看着我干活的时候,我只是面无表情的转过脸,不想和她对视,可是没过多久,她就跑过来和我搭话,过了一会叫她母亲看到了,把她女儿叫走,虽然我一句话都没说,像个闷罐子,却仍然催促我快干,干完了又挑三拣四,拿到的钱硬生生少了二成。
  我的录取通知书不是这个时候没的,却和这件事有关系。
  少了二成的钱,我也没法子,我原本就不是伶牙俐齿的人,既不会说好话讨好人,也不会撒泼耍横让人家先退步。我的工友都说我太唯唯诺诺,这些少下来的钱财加起来也够买好些东西了,然而我仍然不想改变自己。
  我和那些人不一样,他们有家,而我呢,有钱没钱一样过,有多少花多少,我不留积蓄,因为没有真身份证的原因,不能到银行里开户存钱,所以都是得过且过。我有的时候在这里找活做,有时候在那里就当个流浪汉,我不需要很多钱,三餐得饱就好。
  可那天正因为人家的女儿一直在看我,我简直是被干完了活被赶走的,天色尚早,我猜和我住在一个大通铺的家伙都还在干活呢,早回去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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