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总裁我想给你生包子 >

第24章

总裁我想给你生包子-第24章

小说: 总裁我想给你生包子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中竿,轩雅仁并没有留在厉家吃饭。丁锐一早等在厉家门口,显然有很多话想和轩雅仁说。丁子隽本心里肯定是站在丁锐这边的,他知道这么多年来,丁锐一直是一个人,而且他从来不知道丁锐曾经喜欢过厉叔叔,更不知道当年的一切纠葛。只知道,父亲这么多年孤苦伶仃,心里一定是还想着轩雅仁的吧?

    于是,轩雅仁被大丁小丁两父子请去喝茶,轩逸无所事事,只好也跟去做客。现在,看热闹的又成了轩逸。两人的纠葛还真是不挖不知道一挖吓一跳,别看二叔平常老成持重,原来还有那么一段精彩的过去?有一句话说得好,谁没有过中二的那几年啊!

    轩潇则成了被遗忘的那一个,身边有两个孩子,一会儿给这个喂饭,一会儿给那个喂奶,忙得不亦乐乎。一会儿这个哭,一会儿那个闹,吃过中饭,俩孩子终于在保姆的安抚下睡着了。轩潇松了口气,体会到了为人父母的不易,也深深的为二叔养大自己和轩逸表示着感恩。尤其是有轩逸这种熊孩子在,不知道为他操碎了多少心。二叔这辈子未婚未娶,为轩家奉献了自己的一生,说起来,还真是大公无私。嗯,轩潇心中暗暗表示,以后一定要为二叔养老送终,孝养一世。

    殊不知,二叔的亲生儿子此刻正和生父想办法攻略二叔的心,可惜二叔始终觉得过去的事就该让它过去,即使有丁子隽这么个后遗症,他也不想再纠缠下去了。

    中饭轩潇吃了鸡茸粥和奶黄包,还有一碗细细的空心面。这是生老大时,厉兆天每一餐都会给他准备的。这久违的味道,闻到以后都是满满的熟悉感。轩潇一口气吃了两碗,仍然意犹未尽。又喝了一碗小米粥,轩潇才满意的拍了拍肚子。他觉得,和厉兆天在一起,别的不知道,吃的肯定会很舒心。他永远能摸清自己的胃口,难怪和他在一起不到两年,胖了近二十斤……如今,全瘦回来了。看来,他有意将自己再养回来。

    饭后厉兆天打来电话,告诉他所有事情都准备妥当了,随时可以接受轩二叔的考验。轩潇立即道:“等等,你这么做是几个意思?我想二叔可能误会了什么,我并没有想和你在一起,厉兆天,你和二叔说了什么?”

    厉兆天没等轩潇说什么,立即挂断了电话,挂断电话后还得逞的勾了勾唇角。他其实也没有和轩雅仁说什么,只不过说了几句,轩潇对他爱的死心踏地,他也爱轩潇珍如生命,二叔会怎么想,自然就是他自己的事了。

    轩雅仁最了解轩家人,他知道轩家人一旦爱上一个人的那种感觉。还真是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当年他自己体验过了,或许不想让侄子再体验一遍。
第39章
    轩雅仁并没有在丁锐的家里久留,两人都已年老,当年的事情他也不想再计较个你对还是我错。抬头看看,自己能还剩多少年光景?轩家的人再厉害,不过普通人的寿命,还不如留着这时间,好好享受下生活。

    他这一代的任务,算是完成了。让轩家留下第三代的后人,传承和退路都要留下。他现在不仅仅完成了祖宗交待的,还多生了一个。反正后人的问题,多多益善。轩雅仁给丁子隽取了个轩遥的别名,算了正是进了轩家族谱。

    他当初给三个孩子取名的时候,还附庸了一把风雅。取自潇洒隽逸四个字,轩潇,轩隽,轩逸。他将孩子送还丁锐的时候,附了一个信封,信封里只用毛笔写了一个大字:隽。丁锐也尊从的轩雅仁的意思,给孩子取名为隽,不过在中间加了个子字。

    如果按照轩雅仁当初的取名规则,丁子隽应该改名叫轩洒。可是轩洒这个名字,着实太奇怪。于是,改名轩遥。丁锐对于他这种行为是没有任何脾气的,因为轩家不需要那个户口本,只须记入族谱就是入了轩家祖坟。而丁家持有那一纸户口本,当然,当今社会来讲,当然是后者更有法律效用。

    丁锐没能留下轩雅仁,丁子隽也寸步不离的跟在轩雅仁身边,他这辈子第一次感受到了孤独。他不是一向享受孤独吗?现在面对孤独,竟然有些无所适从。

    轩雅仁带着轩遥轩逸离开丁家,回到厉家。厉兆天已经回来了,在收拾行囊准备去接受轩老的老验。轩雅仁却走过来按住厉兆天的手,用手指了指他行囊里的东西,道:“阿玛尼?范思哲?这是什么?哦,这块手表价值一百五十万。还有这个,这条内裤够普通人家吃一个月。嗯?哦,这个我不反对,不过要等潇儿的身体恢复一下。但是这个牌子的……算了,为了避免他再怀孕,你暂时可以先用着。”轩雅仁把杜·蕾·丝放回行李箱里,除了几样日用品,箱子里什么都不剩。

    轩潇满头黑线的去看厉兆天,厉兆天很坦荡,丝毫不觉得行李箱里被发现杜·蕾·丝有什么不妥。

    轩雅仁在厉兆天的房间里转了一圈,才从垃圾筒里找到一个干净的硬包装袋,那是买衣服扔掉不用的。轩雅仁将那几样日用品装进硬纸袋里,从自己口袋里掏出钱包,数了十张百元大钞交给厉兆天。随即满意的点了点头,道:“好了。”

    “好……了?”厉兆天不明白:“好了的意思,是让我带着这一千块钱,和他们父子三人,去过普通人的生活?”

    轩雅仁点了点头,表示他理解对了。

    厉兆天表面上虽然不作任何表现,心里却有些纳闷。于是便道:“前辈,轩潇他……需要补充营养,我什么都不带,他的身体能养好吗?”

    轩雅仁道:“所以才给了你一千块,这一千块,就是你们第一个月的生活费用。我会让人送你们去你们该去的地方,到了那里以后该怎么生存,那就是你们自己的事了。”

    厉兆天站在那里没动,好像在低头想些什么。

    轩雅仁道:“怎么?做不到?做不到好说,我现在就带潇儿和两个孩子回去。”

    厉兆天拦住轩雅仁欲去拉轩潇的手,道:“当然能做到,那么现在可以开始了吗?”

    轩雅仁挥手,厉兆天抱着一个牵着一个孩子出门。轩潇在后面没动,问轩雅仁道:“二叔,你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轩雅仁装高冷不说话,轩潇心里记挂着两个孩子,转身下楼去。这老头子一定是提前进入更年期,否则为什么莫名奇妙来这么一出。

    轩潇追上厉兆天,接过他手里牵着的小栗子,小栗子身上穿的一套衣服就好几千,活脱脱一个潮童。轩潇很是头疼,他们这一家几口,穿这么一身漂亮衣服,去劳动改造体验生活?二叔一定疯了。

    车子开了一天一夜,其间小栗子下车方便数次,小石头换纸尿裤数次,吃饭都是在车上解决。第二天天快黑的时候,车子把他们载到一个普通小镇子,镇子不大,开车从头到尾也就十几分钟的时间。镇中心也没见几栋十层以上的高楼,多是低矮的四合院,沿着窄旧的道路建起的门面房,塑料袋乱飞的垃圾处理池,以及石对砌成的院落。

    十几分钟后,他们在一处破旧的院落前停下。这处院落看得出已经有年头了,还是青砖青瓦,一个头发全白了的老太太穿着对襟上衣,扎着裹腿带的裤子,尖头小脚,拄着拐杖在门前站着。见有车子停了下来,立即走上前。司机下来后,老太太道:“是小厉吗?”

    司机对老太太道:“奶奶,我不是小厉,后面这个才是小厉。”

    从厉兆天到小厉,厉兆天一下子对自己身份的转变还有些难以适从。轩潇在后面偷着笑,小厉,小栗子,他们俩是一个辈份儿的了。厉兆天回头看了他一眼,轩潇立即闭上了嘴。

    厉兆天走上前,对老太太道:“奶奶,我是小厉。”

    老太太看着小厉这一身的衣服新鲜,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厉兆天往后退了一步,老太太将手缩了回来,笑了笑,满脸的皱纹全部舒展开来:“小伙子别介意,我无儿无女,孤老婆子一个,看见年轻人就想亲近亲近。这个房子是孤老婆子的,平常不住这里,不过打理的很干净,一个月三百块钱,第一个月的刚才那位司机已经交过了。”

    老太太带着他们进了院子,厉兆天手里拎着他们唯一的行李跟在后面,老太太边走边道:“我来带你们看一下,这是正房,家具是我结婚时的嫁妆。”八仙桌,太师椅,枣木柜,青石地砖,老式化妆镜,三把马扎,正厅里的所有家具。简陋,却收拾的干干净净。

    老太太接着带他们往里走:“这是里间,这个床大,你可以带着孩子睡这间。我听刚刚那个年轻人说是一家四口,还以为是两口子带着俩孩子,没寻思是兄弟俩。那个是弟弟吧?看着就是个学生。弟弟可以住西屋,那屋的床小点儿,摆设都差不多。我刚打扫干净了,被子褥子也都是新的。”

    后面跟着的轩潇嘴角直抽抽,是啊!他是弟弟,而且还是个学生。如果让老太太知道他已经三十了,会作何反应?

    老太太从角落里推过来一张婴儿床,同样是木质打造的,上面的雕花和做工很精细,应该是手工作品。

    老太太道:“这个,是我那老头子给我们的儿子做的。儿子去当兵,再也没回来。你们要是不嫌弃,就用着,要是嫌弃,就扔到小跨屋里,那里放的都是不用的东西。”

    老太太又领他们看了西屋和跨院儿,西跨院儿里种满了枣树和梨树,这个季节正好坠满了枣,还青着,不到成熟季节。一架葡萄倒是坠满了果实,有几串红的,老太太摘下来送给他们,告诉他们可以随便吃。这里的果子都不卖,都是打了以后给左邻右舍送去。

    轩潇吃了几颗葡萄,很甜,而且葡萄的香味很浓。西跨院里杂草虽然不是很多,却也显得有些杂乱,显然没认真收实过。

    他们住的院子收拾的很整齐,老太太显然喜欢侍弄花花草草,把那些花花草草养的很丰美。院子虽简陋,却很是幽静,也很凉爽。

    小西屋也是一张梨木床,不过比正房里间那个大些。也是内外两间,也是圆形的木质雕花月亮门。只不过正房挂的是垂珠,这屋挂的是纱帐。不论是垂珠还是纱帐,看着都有些年头了,看样子是老太太年轻的时候弄的。

    看完了房子,老太太就告辞了。临走前送了他们一筐丝瓜和几颗刚下的鸡蛋,厨房里锅灶齐全,但食材还是要他们自己买的。

    老太太走后,司机拎来一个大行李箱。厉兆天和轩潇正纳闷,司机便道:“两位还有孩子们请把衣服换下来吧!”

    他们就知道,住在这种偏僻的地方,怎么可能还让穿阿玛尼?轩潇也就罢了,一身休闲常服,也不是特别惹眼。厉兆天那身西装,走在路上都会被人盯出个窟窿来。

    司机出去后,厉兆天打开行李箱,发现行李箱里都是些杂牌子的地摊货。而且很有可能是现买来的,因为吊牌还没拆。厉兆天看了看吊牌的价格,最贵的五十八,就是给他的那件外套。轩潇的一套才四十九,就是普通的运动连帽衫,加一条运动裤。穿在轩潇身上,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