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伟大少年历险记by五生 >

第57章

伟大少年历险记by五生-第57章

小说: 伟大少年历险记by五生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怕被他讨厌吧。
  能问出这种话,应该说明,他还是很在意和庄泽的关系吧。
  “你怎么可能不是你啊,再说了…无论如何都会赶你走的。”
  想想都不可能。
  庄泽安抚笑道,“好啦,准备准备,咱们一起去看张佑迁笑话去。”
  阿海的问题太令庄泽害羞,于是庄泽麻溜的跑到屋外去脸红心跳了。然而他的回答并未完全令阿海放心。阿海看向镜子中的自己,伸手戳了戳那人的脸,低声说:“如果你出来,不要欺负他的。”
  镜子中的人,眼神依旧清澈单纯。阿海微微叹气,跟了出去。
  庄泽这阵子跟着四宫黑猫鬼混,熊孩子那一面被激发了不少,因此当他看到张佑迁只是擦伤之后,深深遗憾半响。
  张佑迁拖着那条破退在沙发上挺尸,李婆婆从柜子里翻出医药箱给人做清理,末了又给人包扎好。李婆婆的老伴儿退休前是医生,她跟医生过了一辈子,这些事情还是会的。
  李婆婆给人清理好,又去厨房做饭,临时加了道猪肝汤,给伤患补点血。
  四宫被这点伤直接弄成了高、潮,一个劲嘲笑张佑迁是怂逼,还在沙发上癫来癫去,硬是想把一旁的伤患也跟着癫起来玩一次蹦蹦床。
  张佑迁本来都不搭理这神经病,结果被一脚踢到了腿,也给戳到了g点,按着四宫揍了一顿。妈的他只是擦伤了腿,又不是半身不遂,揍个二半吊子还是易如反掌的。
  战五渣的四宫被张佑迁再次虐到了高、潮,又笑又叫,充分彰显他抖m的本质。最后张佑迁被这人成功恶心到,悻悻放手,要这神经病该滚哪滚哪去。四宫笑的直冒眼泪,滚到了阿海身边,要爱的抱抱。然后他又被庄泽踢到了一边。
  张佑迁没什么大碍,回来时血都已经不流了,脏乎乎一片,看着挺吓人,清理过后也就那点小伤口。他昨天开着孟七的车去山上玩,看人家公子哥飙车,结果着了道。
  他把车停在没人的山坡上,俯瞰不远处的车赛。Q市有业余车队,时不时来山上塞一场。说是友谊赛,有玩钱的,也有做生意的,一场比赛下来签成个单子不在话下。都是业余,也没那么多技巧和商量,车技真好的没几个,多是觉得玩车显得自己牛逼,晚上从酒吧带几个小妞儿出来,来山上跑跑车,左拥右抱,脸上有面儿。
  张佑迁以前和孟七也玩过,现在年纪大了,当时一起玩的人早就七零八散,也就提不起兴致了。偶尔看看,倒没什么关系。
  正是后半夜,这群通宵的崽子磕了药,压根不困,还围着山道一圈圈跑。张佑迁在酒吧也喝了点起兴的酒,到这个点钟精神头还好得很。他正坐在车顶上吹冷风,就察觉身后有人。他猛地一侧身子,躲过了耳边的刀。
  张佑迁翻身滚下车,一脚踢中来者的手腕,匕首掉在地上,随即两人扭打在一起。
  张大少小时候混过部队,练过军体拳和散打,他学的套路偏向表演,实用性不强,不过有这底子多少能在关键时刻使上劲,管他档击绊腿还是击腰锁喉,只要力道大,实打实揍上去,就有杀伤力。对方也是个有能耐的,出招没什么逻辑惯性,这种胡乱打的最难缠,你压根摸不准他是玩什么。
  他这场架打的才是无厘头,连自报家门都不来,直接捋袖子就干,打得不明不白还一肚子窝火,只是他压根来不及哔哔歪歪,对方招式比他狠毒,直接按着脑袋玩膝盖扫太阳穴的,步步都戳人死穴,玩命。
  两人扭打半响,最终张佑迁以微弱优势胜出,他摸到了一旁的石头块,一板砖砸了上去。
  他控制着力度,刚好令人晕厥,没有流血,更死不了人。张佑迁把这人浑身上下都翻了一遍,没有钱包证件,也没什么手机和小票。脸也是陌生的。莫名其妙,不知从哪里蹦出来的家伙。
  张佑迁越想越憋屈,又顺势补了好几脚。他不能杀人,也不能白吃这么个亏。张大少想了半天,最终还是把人拖到了一旁的小树林,顺着斜坡,一脚踹了下去。那人翻滚几圈,消失在黑暗中。
  “呃—那你的腿,是怎么回事?”庄泽问。
  “擦,我都准备走了,又觉得不过瘾,想回去再踹几脚,结果刚进林子,就滑到了。”张佑迁怒。
  所以说,凡是都得有个度,这一脚摔的,真不怪别人。
  “那个人,你真不认识么?”庄泽又问。
  几人围成一团,集思广益。不过张佑迁这人,过往黑历史太多,仇家两只手都数不过来,也难能猜出到底是哪个。
  张佑迁摇头道,“不认识。”
  他神色略严峻,大概是想到了某些不好的东西,只是不想说出来罢了。他仇家的确有,但是换做以前,他家里给安排的保镖在最开始就会把这些杂碎给处理掉,这些杂碎压根进不了他的身——海云港被丢进水里那次,门牙被打掉那次,再加上这次……
  是哪里出了问题。
  黑猫趴在阿海怀里,突发奇想道:“也许不是找你,是找孟七寻仇的呢。”
  庄泽:……
  张佑迁:……
  孙旺财:……
  阿海:……
  “有道理啊…你开着孟七的车,天色又暗,他认错人了也可能。”庄泽说。
  张佑迁一脸嫌弃,呕道:“我怎么可能和那傻逼搞混?”他那么风流倜傥帅到没边,认错人什么的,也太sui了。
  “孟七的那位不是为他自杀么,也许偷袭你的人,是那个人的爱慕者。因为忍受不了心上人受苦,所以想报仇…什么的。”庄泽想了想,又觉得这剧情太狗血了。就像婚恋杂志里的文章一样,前男友前男友小姑子大姨夫继父后妈一锅乱炖,剧情恨不得让人想撕书。
  “这个好啊!”黑猫倒对这剧情很满意,接着开启了脑洞,“他想直接杀死孟七,那个地方偏僻,人也不多,杀你很容易,毁尸灭迹,加上你这种人,死了都没人在意——少则拖个一年半载,要是他技术再好点,十年八年都有可能。啧—真是白瞎了那么好的机会——”怎么就没弄死这个祸害呢。
  “那你给孟七说了么?得打个电话吧,万一那个人又去找孟七了怎么办?”庄泽催促。
  阿海也点头。他精神不太好,垂头丧气的,一直依偎在庄泽身旁。
  这个说法有理有据,还算说得过去。
  张佑迁对这十分不耐烦,他瘫在沙发上,捞过薯条往嘴里抛:“懒得给他打。你给他说就行了。也让他多注意点,别瞎了眼让那小白脸给骗了,卖屁股的还这么多屁事,搞笑。”
  甭管怎样,他就是见不得别人好。
  不过对孟七多少还是有些担心,不然也不会接后面一句话。
  庄泽跑回屋拿手机打电话,他正想着怎么给孟七说这事,在拐角处和迎面跑来的四宫撞个正着。
  四宫捂着鼻子哎呦好几声,倒把庄泽吓一跳,这人刚刚还在和张佑迁玩沙发伤患羞耻play呢,什么时候跑出来的。
  “你没事吧?”
  “嘶——没事,泽泽,我给你说个事。”四宫把庄泽拉到一旁的房间,表情特别特别严肃,跟变了一个人一样。
  庄泽:??
  “张佑迁他爸爸快不行了。”
  庄泽:??
  “快不行了了?是哪个快不行了?”
  四宫怒:“快死了啊,你以为呢!他爸就在那个医院里,”他报了个医院名,庄泽听了还诧异一下,这医院可不是一般人能住的。
  “他爸的主治医生跟我认识,刚给我传的消息。”
  庄泽:……
  “你的企鹅号不是被追踪了么?怎么联系的?”庄泽的关注点是这个,这人没手机,还在躲一个技术神,竟然还敢上网。
  “企鹅号那完全是我失误,一激动就把大号给你了。我有天涯微博豆瓣知乎天涯马甲无数,那个人也有多的很的马甲,我们有相识的暗号。再说,我用的还是孟小七的电脑,不会有什么事的。他们有他们的侦查,我们有我们的反侦察嘛,斗智斗勇,才有趣。”四宫洋洋得意片刻,立马郁卒起来,“张先生熬不了几天了……怪我,这些天光顾着玩,把事情都耽误了。”
  “你说清楚点啊…”听起来是件了不得的大事,但就是不知道到底怎么了。
  四宫胡乱抓了把头发,自责道:“我和张先生的父亲,也就是张老爷子相识几十年,他救过我。对于张家,我是一定要报答的。张先生这些年唯一的请求,还是在他得病后,请务必帮他抱住独子的命。”张先生违背条令帮他出逃,他却悠悠闲闲,浪费了大把宝贵时光。
  本来张佑迁受了腿伤他还没当回事,直到张佑迁说,有人想害他。
  不管来者到底是什么人,这事提醒了四宫,他是来办事,不是来度假的。
  毕竟张佑迁这个人,本在十年前,就该是个死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四章

  人的一生啊,漫长又短暂。于个体而言,是漫长的几十年,需要感知无尽的痛苦与喜悦。而对于宇宙历史时间河流而言,一个人的这么个几十年,又能算的了什么。
  嗖一下,就结束了。
  一个人啊,从出生到死亡,从年少到垂老,发生的事情太多太多,压根记录不完。当然,也没什么好记录的——能有什么好记录的?无非吃喝拉撒睡觉打炮,爱恨情愁别离贪嗔,你有痛楚,旁人也在颠簸,你有欢乐,旁人也幸福着,所有人都是这么过来,能有什么好记录的?
  坚持写日记的四宫先生其实也是这么认为的。
  他的生活,没什么好说的。
  他不认为自己有多牛逼,也绝不认为自己卑微如蝼蚁。他的记性足够好,自己身上所发生的事情都规规整整储存在大脑中,他经历过旁人无法想象的痛苦,但那些痛苦的经历并未让他成为一个阴暗堕落面目可憎的人。于他而言,能以一颗鲜活的心面对全新的每一天,是最重要的。因此他他会时不时写个日记,记录些有趣的故事,以加深记忆,让自己日后回想生活时,更多想起的,是那些可爱的事物。
  神奇的四宫先生,他的一生,在他看来,并未有值得诉说的地方。倘若某日真能死去,用一句话来做个墓志铭,那么他所能想到的,也就只有“中日杂种”这四个字。
  他在最灰暗的时候出生,母亲是可怜的中国少女,父亲是远渡重洋来烧杀抢掠的日本人。他和母亲在最北方的某个实验基地苟延残喘生存了好几年,之后他那年轻的母亲被折磨致死,而他神奇的活了下来。
  他作为幸存者,被人从那个地方解救出来。他那时还年幼,长时间的实验折磨,令他消瘦又阴沉,骨瘦如柴的小家伙,眼神阴冷,从不言笑,拒绝他人的怀抱与温情。在那个动荡年代,他未能遇到好心收养他的家庭,便开始流浪。
  吃不饱,穿不暖,身上长满冻疮与虱子,隔着很远都能闻到一股子骚臭味。
  他乞讨,他偷窃,他遭人辱骂,他饱受拳脚。他在冬天雪地里缩成一团,瑟瑟发抖,想,为什么偏偏就只有他活下来了呢。
  凭什么别人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下来了呢。
  活着这么艰难,还不如去死。
  他想寻死,可每每最后都不舍得。他心里有不甘,有屈辱,还有恨。他每每想起那些过往,都恨不得去杀了那些东西泄愤。他在无尽杀戮中存活下来,心中所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