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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小鬼当家恶魔恋人要罢工(完本)-第177章

小说: 小鬼当家恶魔恋人要罢工(完本)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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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涯海角,多浪漫的一个词,可从来不会属于她。
    她睁开眼睛,冷冷地看着他,“有意义吗?”
    他拭去她脸上的泪,若在以前,她还会幻想这是他的温柔乍现,可是现在却只觉得心底寒意一阵一阵地涌出恐慌。
    “为什么非得要追寻一些没有必要的意义,我们这样其实挺好,你喜欢我爱我也忘不了我,而我也习惯了你,正合适。”他的声音有几分漫不经心,却是透着残忍的执着纠缠。
    “我已经不爱你了,我恨你,我会忘记你,我情愿我的生命里从来就没有过你。骏少爷,我求您,把妈妈还给我,让我们母女俩平平静静地过日子,就当过去的一切全都是我的错,我不该遇上您,不该喜欢您,更不该爱上您,也不该出现在您的视线里。您就做个好人,高抬贵手放过我们,行吗。。。。。。我求你。。。。。。”
    她用一口气说完,到最后差点泣不成声,几乎背过气去。那样哀求绝望的眼神,叫他心里顿地一滞。
    他捏着她尖巧的下巴问,“真不爱了吗?”
    “不爱了,不爱了。。。。。。我求您,把妈妈还给我。。。。。。”她哭着摇头,双膝渐渐地弯曲下坠,最后跪倒在他的脚前,“我求求您,把妈妈还给我,我会感激您一辈子。”
    云少骏看着她匍匐的身体瑟瑟发抖,从来没有发现过,原来她的肩膀也是那样地瘦弱,心里猛地一窒,她居然跪着求他,放弃一切自尊和骄傲求他。
    以前哪怕他对她再狠再坏,她都不曾开口说过一个求字。她表面温顺,其实内心坚厚倔强,可是现在她在求他,跪着求他,崩溃了情绪。
    但是他不认为这是她在向他低头屈服,他清楚地感觉得到,她只是将她的尊严和骄傲跪在他的脚下,用这种绝决的方式告诉他,她要跟他划清楚一切界线,从此路归路,桥归桥,他是他,她是她,各不相干。
    这种感觉叫他极不舒服,锐利的眸紧盯着她的低垂的头,“既然不爱了,为什么不接受你的三哥哥,他跟我可是个不相上下的男人,或许,他能保护你。”
    “不爱了,你们有钱的男人我爱不起,攀不起。这辈子,我情愿孤老终身,也不要再爱上任何一个男人。”她像是发着毒誓,脸上的坚决叫他为这一怔。
    云少骏蹲下身体来,抬起她的头,泪流满面的样子,叫他生了份怜惜。
    ——(
    这是他第二次见她哭泣的模样,楚楚可怜。以前哪怕他打过她,打得狠了,她都不曾掉过一滴眼泪。
    他忽然地扬了下嘴角,“这么说,在你心里,我还是唯一的,不可替代。”
    为什么听到这个消息,他竟然会觉得开心。那种由希宝所带来的空虚,竟然在这里找到一种满足感。
    爱与被爱的感觉,到底有太多的不同。不知道当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时,是不是会更加精彩。
    林彤闭着眼睛,不敢看他的眸,她怕他看穿了她最后的一点心事。
    “骏少爷,以前,你怕我破坏你在言希心目中的伟大形象,你怕我对言希不怀好意,是刻意跟她做朋友,所以你不断地试探我,你不断地警告我,你可以给我一切,除去爱情。其实,现在,大可不必再来试,我真的不爱你了,也决定远离言希了。我求你,放过我,把妈妈还给我,就当是这么多年陪着你度过寂寞时光的一点小小报酬,好吗?”
    云少骏摇了摇头,擦掉她脸上的泪。
    “林彤,寂寞的时候需要有一个伴,既然我已经习惯了你,你就乖乖地呆在我身边。我的反复不是第一回,你应该高兴我还会找上你。这辈子,你爱也得爱,不爱也得爱。等我高兴了,也许我会让你们母女团圆。但若是再敢惹怒了我,你该知道,我可以让你遗憾终生。”
    林彤猛地睁开了眼睛,看着男人脸上残忍的表情,所有的力气像是顿时被抽尽,“云少骏,别让我恨你。”
    “你刚才已经说过,你恨我,不用再提醒,还是,你根本就恨不起来,嗯?”他似笑非笑地将她从地上拽了起来,她跪着的绝决模样,叫他极不舒服。他强大的力量将她拖回了屋子里,一把甩在略有灰尘的沙发里。
    “既然你的房子已经卖掉了,洛城你也别想离开了,就乖乖住在这里。”
    这里,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了人气。





    正文 352、番外之转角遇到爱3----原来回忆这么多(3000字)
    86中文 更新时间:2011…5…12 0:18:14 本章字数:4529

    他强大的力量将她拖回了屋子里,一把甩在略有灰尘的沙发里。“既然你的房子已经卖掉了,洛城你也别想离开了,就乖乖住在这里。”
    这里,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了人气。
    桌上,积了灰尘。
    以前,都是她料理这里的。他不一定天天会住在这里,但一个月总有那么些日子会和她纠缠在这里。
    渴他其实不是个很爱整洁的男人,只因为希宝说过,喜欢洁净的男生,穿着清清爽爽,所以总是一丝不苟地要求着自己的着装。
    邋遢或者颓废的形象从来没有在希宝面前展现过,可是却被她看了无数回。他从来不会让希宝看到他醉酒的样子,可是这个女人照顾了他无数回。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女人里独独挑中了她,有时候也想过,是不是因为她是言希走得最近的朋友才这样,可是这个理由却说服不了自己。
    接而她呆在这里的时候,若是闲着没事,就会打扫房间,从楼上到楼下。要不就是坐在西窗下的藤椅里,曲着腿,膝上搁着电脑工作或者手握一本书看一下午。
    晚上他若回来,会提前给她电话,而她也会做好了饭菜等着他。那些菜式,都是他喜欢的,可是他从来就没有向她提及过他爱好哪些食物。
    有那么一天,气氛或许是好的,她小心翼翼地地倒了些红酒,看着他的脸色,蜡烛是不敢点的。
    她点过一次,在情人节的晚上,可是被他掀了桌摔了碗,警告她不得逾越身份,烛光晚餐这辈子他只会与一个女人吃,永远也轮不到她的身上。
    那个晚上不欢而散,自此以后,她再也没有刻意营造过晚餐的氛围。
    忘了那天是因为什么而心情不错,可是他记得是自己叫她拿来了红酒,倒上两杯,各自喝着。
    他问了一句,“你不喜欢吃西兰花为什么还要做。”
    现在想想,那时,他竟然是知道一些她的食好的,比如,食辣,不吃胡萝卜与西兰花。可是,因为他,开始偏于清淡的食物。
    而他,因为希宝,深度尝试着重口味的食物。每次和希宝出去,点的都是她爱吃的。因为自小体质的原因,每一次重口味食物之后,就会上火发炎,可是那些从来就没让希宝知道过。
    但是却被细心的她发现,从此她也改了口味。
    原来,爱一个人,是可以迁就对方的,毫无怨言。
    他迁就了希宝,而她迁就了他,从来不说。
    当时她的表情只是轻轻地停顿了一下,随后轻描淡写了一句,“你喜欢,不是吗?”
    他微微地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我喜欢。”
    “眼睛看的,你只吃你感兴趣的,会把不喜欢的挑到一边,比如辣椒和土豆。”她低下头扒饭,生怕说错了什么似的,不敢看他。
    那一刻,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一直以来,最想希宝能在回头看他的某一眼里,发现他对她的感情不仅仅是兄妹。可偏偏,最先发现的,是这个女人。
    也是她,发现了许多希宝不曾注意的小细节。她会根据他的心情说话,依照他的喜好来做事。
    那一夜,不知为何,借着酒意,他要了她很多次。他在要着她的同时,想着另一张面孔,可是眼睛里却又浮着她的脸,重合交叠。
    也许是在那一夜里,这个女人悄然溜进了他的心里,或者更早,在他不曾发觉的时候。
    他的心,被希宝蒙蔽着,看不到她的好。他厌恶着她的同时,也厌恶着自己戒不掉对她的习惯,所以总是恶言相向,以此来提醒自己爱的是言希,只是言希,没有别人。
    身体出了轨,心不能再不忠诚。
    她曾经在他伤她的时候,冷冷讽刺过他,“是不是你们男人,闭着眼睛就可以将性和爱分得一清二楚,出轨的身体和忠贞不渝的心,云少骏,你看你有多矛盾。”
    是的,他就是那个矛盾的人,停止不了对希宝的爱和思念,可是身体阻止不了对她的欲/望。他恨这种驱逐不了的欲/望,所以在床第之事上总是变着法子折磨她。他用他的狂暴惩罚着她,也折磨着自己的神经。
    他有着双重的性格,极端分化。对爱的人,可以倾尽所有,对不爱的人,只会冷漠相向。
    男人,总是有理由为自己的任何事情,无论是对的还是错的,去辩解,将歪的说成正的。
    其实她没有错,第一次的时候,是他强迫了她。虽然醉得双眼迷蒙,看不清楚怀里的人是谁,可是手指与她的掌心嵌合的时候,那种不属于女子的粗砺茧子,不是希宝该有的。
    希宝自小生活优裕,从来就不用做粗重的体力活,所以牵着她的手的时候,总是细腻光滑。而身下的女人,显然不是。
    他明明知道自己该停止的,可是莫名地那一刻,竟然放纵了自己。
    许是,她身上与希宝类似的清新体香迷乱了他最后的心智。他知道她在反抗,可是女人在力气上的悬殊总是处于弱势,更何况是碰上他这么一个迫尽急切需要发泄的醉鬼。
    事后,他把一切责任都推给她,道是她不顾廉耻爬上他的床,甩了她一张支票,警告她若是想多的一个子也拿不到。
    他以为她会欣喜不已,她的背景他听希宝提过一些,那时有个病重的母亲,急需钱用,那是一笔可观的数字,可是她却只是轻瞟了一眼,就丢还给了他,甚至有些厌恶的表情。
    她说,“我不会要你负责,我也年满十八岁,你不算强jian少女,我也没有要勾/引你,不过是两个人酒后乱性,你可以当作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事,我也不会来纠缠你,再见。”
    那毫不犹豫转身就走的身影,或许就是在那个时候,落进他的心底的。只是,不肯承认罢了。
    如果那时候,她接受了那一张支票,或许,就不会有后来的纠缠。对于贪婪的女人,他向来嫌恶之极,不会再给第二次接近的机会。
    想一想,这么些年来,他虽然伤害过她,可是却从来没有看不起她过。只是,因为矛盾的心理,管不住自己恶毒的嘴巴,颠倒黑白是非地在她的身上乱扣一些帽子。
    ——
    初时,她会激烈反驳。后来,竟是懒得回辩,由了他去,只管默默地做着她的事,低调不张扬。
    她有自己的工作,也热爱她的工作,哪怕他给过她很多的钱,也从来没有放弃过。
    当然,那些钱,她从来没有用过。他也懒得管,反正他从来不会带他出去见他的朋友或者出席重要的场合,不用在意她会不会因为寒碜而失了他的脸面。他也不会带她外出用餐,也警告过她不得在任何人面前多嘴。
    她很听话,亦或是不屑,他不清楚。只知很放心地和她纠缠。
    最初遇见她的时候,她就像一朵还未完全盛开的野菊花,全身上下透着些小家子气。
    他仍能清晰地记得,初次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是在接希宝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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