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言情电子书 > 误入浮华 >

第12章

误入浮华-第12章

小说: 误入浮华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经过了数次见面磨合,苏沫提出请李先生去四季青南苑吃饭,从蓉给苏沫安排了个临时助理,那年轻人生得老相,却嘴甜油滑会来事,负责开车挡酒,谈判纪要和产品资料也由他随身常备。

对方那位李先生约莫五十岁年纪,商人气质浓重,之前对苏沫表现得很怠慢,也许是曹若成已给人先入为主的印象。好几次,李先生只让下属同苏沫接洽,这回听她说要来四季青会所,神色才有些波动,提起了点兴趣。

开席后,李先生问苏沫哪里人,为何会在这里工作。苏沫略作回答,结果人话锋一转,说:“贫富差距大,你们内陆那些城市,薪资水平确实低了些,越来越多的外地人跑来我们这种发达地区,抢了本地人的饭碗,语言和地域文化上也有一定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形成社会隐患,严重的话还会导致动荡局面。”

苏沫估摸着是因为公司没有派中高层接洽导致对方不满,也就想轻言细语糊弄过去,试图转移话题。

李先生却紧接着道:“而且,你们这些外来员工本身素质也一般,”这话让气氛越发尴尬,他又说,“不过,苏小姐,我瞧你气质很斯文,像个读书人,真不像跑低端销售的,你这级别应该不是普通业务员吧?要不你怎么会有这儿的会员卡?”

苏沫对前一个问题避而不答:“您太瞧得起我,就算级别再高我也是给人打工,会员卡是王总的,一再叮嘱我定要好生给您做个东道。”

李先生立马问:“哪位王总?”

苏沫定下心神,停了一会,清楚说道:“王居安。”

作者有话要说:2011年七月二十三日首更

第14章

·

苏沫心里七上八下。

李先生却哈哈起来:“难怪,那可是名人,年轻有为后生可畏,听闻你们王总的私人生活也是相当丰富。”和他同来的是位年轻时尚的秘书小姐,这会子接口道:“这位王总长得蛮帅的,私生活丰富也很正常嘛。”

李先生暧昧地看向秘书小姐:“怎么人我还没见着,你就已经接触过了?”

秘书小姐赶紧撇清:“哪有,我也没见过真人,但是他以前和某位女明星拍拖时被狗仔队跟过,网上有照片,”她转脸问苏沫,“是吧,苏小姐,你是他的员工应该最清楚。”。

苏沫对这些事还真不了解,见这两人东扯西拉全不提产品方面的事,不知又会拖到猴年马月。她心里一急,念头跟着转了转,寻思再三狠心说出口:“他人长得帅,那张脸是其次,主要是身材好,尤其是腹肌……”她声音渐低,讲到这里立马止住,端起杯子,略作掩饰地咽了口酒。

李先生愣了愣,藏着含糊的猜想瞧过来,又见苏沫欲语还休颜面泛红,于是了然一笑打破沉寂:“真人不露相,失敬失敬,这杯我喝完,苏小姐,您随意,”说罢仰头干尽。

苏沫拿着酒杯的手有些抖,只稍微抿了抿就放下,谁知那一丝酒水入喉,蜿蜒弥漫比先前辛辣得多,顿时嗓子发燥,里面腾起一团火,烧得人头痛。她忽然觉得,先前说话这人已不是自己,可又会是谁?

李先生喝了酒,话更多,也不像先时端架子,直说:“我先前想进这家会所,他们要一百万入会费,钱我不缺,多的就是钱,结果他们还要搞什么审核,审来审去说我不是名人,还说我不是来入会的,是想找这里的名人谈生意,”他哈哈一笑,“妈的,我就说,入个会还搞这么些名堂……”

苏沫跟着笑了两声,轻飘飘又扔出一句话:“我也不清楚什么才算名人,只知道王总经常光顾,还有那位尚老板也喜欢在这里谈生意会朋友,尚老板尚淳,您听说过吧?”

李先生果然眼睛一亮,笑眯眯看过来:“怎么,苏小姐和尚老板也有交情?”整句话的重音落在最后,故意被人说得语调荡漾暧昧无比。

苏沫心里一梗,忍着恶心道:“交情谈不上,不过……”她言语一顿,“他追过我。”

这回对方由衷赞叹:“苏小姐人脉真广,尚老板那边,不知道能否帮忙引见一下……”

“总有机会的,”苏沫轻言细语打断,“我这人别的长处,人脉就是我的优势,话都说到这一步,李老板以后跟我合作也能放心,对吗?”

李先生连连称是,却仍留一手,直象征性的收了合同初稿,并不明确表示合作意向,只说在别家和安盛电子之间会优先考虑安盛,至于苏曹之争,他把话说的既模糊又好听,说是“感情”的天平肯定是倾向于苏沫这边。苏沫有些丧气,心知对方是想迫使她帮忙,搭上尚淳那条线。苏沫在心里问自己:走到这一步,还要继续吗?

四人出了包间,苏沫思忖着接下来的打算,还没走出大堂,迎面撞见几个人。

李先生一瞧见为首那个大个子,立时钉在地上迈不动步,连忙压抑着兴奋提醒苏沫:“说曹操曹操到,尚老板来了,苏小姐,你不上去打声招呼么?”

这回换做苏沫钉在那里。

尚淳显然瞧见了她,目不斜视,眼神大喇喇浮在她的脸上,在众人簇拥下走过来。苏沫早已背脊冒汗,偏生那姓李的还在旁边不断催促,她骑虎难下,杵在原处不挪动半步,直至来人到了跟前,这才勉强说了句:“领带有点歪了。”

尚淳愣了愣,随即靠过来,低下头贴着她耳边问:“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苏沫只觉得耳膜鼓鼓作响,仍是伸出手,替他理了理胸前的领带结,又说:“这里这么热,还系着领带做什么?”

尚淳一笑:“你帮我解了。”

苏沫看他一眼,略略低了头,没有动作。

尚淳盯着她,喉头一动,不觉自己动手,慢条斯理地解下领带,塞进这小女人的手里:“先替我拿着。”

苏沫捏着那一团丝质布料,稍稍往后退开了些,才说:“你先忙,我还要和客户谈点事……哦,忘了介绍,这位是中顺公司的李总,这位是……”

那李老板已按捺多时,此刻一个箭步走上前,握住尚淳的手连连摇晃:“我知道我知道,这位就是尚总,闻名不如见面,尚总,我有件小事相求,不知道您……”

尚淳听这老男人吱吱嘎嘎说完,扭头笑着看了苏沫一眼,才回应道:“这样,李老板先跟我的秘书约个时间,我现在一时抽不出空,改天,我们好好聊聊。”

接下来的发展对苏沫来而言出奇的顺利,尚淳既没当众继续纠缠,而李老板也对她更加礼遇。直到送走客户,苏沫才松了口气,身心俱疲,却又精神亢奋。

回公司的路上,助理开着车,忽然模棱两可说了句:“苏姐姐,你好强,以后多罩着小的些。”

苏沫瞟眼看他,还想说“腹肌”那事纯属胡诌,转念又想合同未签,任何人都须提防,于是也模棱两可地回了句:“强什么,不过是混口饭吃,”想了想,又说,“你上个月的业绩,好像不太理想?”

助理原露出一副贼精的笑脸,这会儿神情一僵:“是有点……”

苏沫安慰他:“从蓉才问了我你最近表现如何,”她笑了笑,“你是聪明人,就是有些贪玩,有那瞎侃的功夫不如把业绩追上去,反正,多做事少说话,肯定是没错的。”

年轻人“嗯”一声,当即不再多言。

苏沫这才静下心来,试图理清思路,事前她心怀侥幸,没曾想还真与尚淳不期而遇,更没想到他会这样合作。一时间,她心里的羞愧与茫然竟被一丝窃喜冲淡了。

在此之前,她避尚淳如蛇蝎,可现在却不得不正视他的价值。

苏沫抬眼,细细打量后视镜里自己的脸,这张脸,即使清秀别致,在尚淳地位财富的衬托下,瞬间就黯淡无光。她越是这么想,那股子讨人嫌的窃喜就越发浓重,她被自己的眼神吓了一跳。

她渐渐地有些理解前夫佟瑞安。当初那人深陷婚外情无法自拔,诱因正是一位年轻貌美的富家女,对方条件不俗,爱他器重他,想必他是如这般地窃喜,他一定重新发现了自己的价值,他被这种新发现闪得睁不开眼。

现在,尚淳只是略微配合,她苏沫就有些真不开眼了。

苏沫不由打开皮包,随即又关上,里面有一条男人的领带,让人无所适从。她该如何处理这只烫手山芋,又该如何面对莫蔚清?想起莫蔚清,苏沫心里就多了一份愧疚。

过了两天,李先生亲自到公司和苏沫签了合同。

从蓉表扬她:“曹若成打不下的山头,倒被你攻下了。”

苏沫低头整理文件;随口应道:“可能是上次请客找对了地方,李老板觉得去四季青吃饭很有面子。”

从蓉看着她笑:“就这么简单?”

苏沫抬眼,神色有些茫然:“我也没想到,碰运气吧,”有曹若成这个前车之鉴,她不得不防着从蓉。

这事以后,曹若成大闹销售部扬言要跳槽,苏沫还有些担心从蓉不好收场,谁知从蓉早就变着法子从曹若成那里挖走核心客户削弱他的势力,曹若成混不下去,走的时候整个人灰溜溜的。苏沫这才发觉,从蓉早有此意,一切不过是个漫不经心的局,而她做了人家的棋子和挡箭牌。

从蓉却把这事说得轻描淡写光明正大,她对苏沫道:“为人家铺路,也是为自己铺路,大家都得了好处,谁也不欠谁。”苏沫听了这话,更担心有蜚短流长传到人耳里去。所幸,尚淳那边并未有所行动,苏沫也绝不相信,那天的事只是他一时的善意。

苏沫去探望莫蔚清的次数更多了,终于让她逮着尚淳也在场的机会。当着莫蔚清的面,她拿出领带恭敬地递过去:“尚总,上次您好像把领带落在我们公司了,经理让我给您送来。”

尚淳抬眼看她,神色狡黠,接过领带一语双关:“苏小姐还记得这事,劳你费心,改天,我要好好谢你。”

苏沫心里“咯噔”一下,又见莫蔚清不言不语地盯着他俩瞧,忙说了几句闲话便起身告辞。

等她走了,莫蔚清一边磨指甲一边揶揄尚淳:“这么喜欢人家,怎么还不下手呢?追不上吗?要不要我帮你呀,亲爱的?”

尚淳伸手去揽莫蔚清:“这种女的我见得多,给点甜头就能上,让她给你提鞋我还瞧不上,哪里能跟你比。”

莫蔚清去推他,反被他拖进怀里肆意搓揉,两人各怀心思,极尽缠绵。

作者有话要说:2011年七月二十八日,八月十七日更

谢谢各位留言。

至于目前的状况是每天仅有的个人时间大概是临睡前一两个小时,有时候还没有,有家有口也就难免有各种事或者突发状况,稳定的更新时间十分抱歉我没法给,从《彼爱》到这篇文,追文的读者很不容易,所以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和谅解。

另外,看到有人说小苏被王居安迷~奸ox纯属活该,因为她心里愿意她不会喝酒还跑去喝,我不知道说这种话的人是男的还是女的,无论男女,这种思维方式在逻辑上很有问题。

第一,一个处于逆境中的女人当被一个男的(王思危)多次帮助后,对其心生好感继而降低防御力,这是人之常情,连昆虫也知道往有光源的地放飞。

第二,一个有过婚史的的成年女人有性·需求,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这并不是一种罪恶。在意识混沌的情况下在ox过程中没有遭受粗暴对待而产生生理上的快·感,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

第三,但是,如果基于以上两点,就说明被男的下药导致被mijian是情理之中以及男的无罪女的活该,这种想法和带套不算qj,婚内暴力导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