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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男怕入错行 by:嗳楼-第3章

小说: 男怕入错行 by:嗳楼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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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正好是下班的时候,可是离截稿日还有一个多星期,编辑部渐渐已经陷入了忙碌的状态,基本没人到点儿就下班。杨丰走到正在专注看着电脑的秦歌办公桌前。

        “高总编叫你去会议室。”

        秦歌抬头对着半个月和自己几乎没说过话的杨丰愣了几秒,不可置信地指了指自己:“我?”

        杨丰点点头。

        推门进会议室时有几人已经在了。

        秦歌进来的一瞬间就开始对DC编辑部的会议室装潢抱有了很大的疑惑,所谓会议室屋子中间摆着一张大大的椭圆型桌子,然后大家绕圈坐吗?为啥DC的会议室墙壁刷成了明黄色不说,房间中间摆的还是一大堆沙发?这温馨的咖啡馆气氛是什么?

        顾明奚和郑云杰随意地坐在杨丰旁边聊天,后者正面无表情地翻书,看起来那本书倒是索然无趣,而高洪翘着二郎腿向后倒着,双臂和肩都撑在沙发靠背上,嘴角翘起若有若无的弯度。

        秦歌环视了一下几人,这是可以随意坐的意思?他们难道不是来开会的吗?

        “高总编,我们不是来开会的吗?”

        “所以你是想站着开喽?”

        高洪微眯眼睛,因为向后仰头微微抬起,有种居高临下的错觉感。

        “呃,不是……”

        秦歌发现的确只有自己一人傻兮兮地杵在门口,尴尬地疾步走到沙发前随便挑了一个位子坐下,但总感觉手脚都放不开,有点儿拘谨。

        “你紧张什么?来,吃点儿东西。”

        郑云杰看出了秦歌的紧张,推来一盘瓜子。

        呃,会议室难道不是严禁吃喝的吗?

        他转头看看,只见高洪正优雅地捻起一块高级酒心巧克力往嘴里送;杨丰面前的桌上赫然摆的是一杯咖啡;正在吃老公饼的顾明奚企图把老婆饼往郑云杰嘴里塞,结果被其一把夺过直投面门。

        啊,为啥是老公饼和老婆饼?

        某些方面比较迟钝的秦歌没反应过来,讷讷地嗑了两口瓜子,门响了。

        所以推门进来时孙二同学看到的就是以上一幅会议室聚餐的景象。

        这混乱的野餐气氛是什么?

        高洪起身看看呆滞的孙二,又靠了回去;杨丰没事儿人一般继续干自己的事;顾明奚和郑云杰显然理解错了‘食物’的概念,正把它们当做投掷的道具;只有秦歌比较善良,看到他后亲切地叫了一声:“下午好。”

        孙二十分感动,只听秦歌不好意思地继续说道:“那个……麻烦你拿一下扫把好吗?这里有点儿乱,可以的话你能帮忙打扫一下吗?”

        “……”

        孙二十分愤慨地表示秦歌不应该混在这堆妖孽中间,如此正直的孩子都被带坏了!虽然这么想着,但他还是心在流血地去找扫把了。

        杨丰扶了扶眼镜转头问道:“高总编你叫孙二来的目的就是这个吗?”

        高洪挑眉:“难道他还能干别的事吗?”

        “阿嚏——!”

        刚找到扫把的孙二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

        奇怪,现在才初秋,应该离冬天还远啊?

        众人总算停止了吃喝打砸等胡闹行为,在孙二有节奏的扫地声中开始开会。

        第三章:负责作家是男的

        “杨丰。”高洪先叫道。

        “嗯。”

        “最近我在网上看到一个新起的少年作家,年纪不大……记得是十九岁。写作的内容是魔幻冒险类的,我认为他资质很不错,在网上人气也很高。稍谈之后得知他还没有和任何杂志社或者出版社签过合同,这个人才不可放过。”高洪一字一顿地肯定道:“他会火。”

        高洪几句话杨丰就立马理解了他的意思。

        “要马上当面谈?”

        “没错。”

        “时间地点?”

        “明天上午。地点是他家,这是地址。”高洪递给他一张字条,杨丰看后点了点头装进了口袋。

        高洪心里暗叹,和聪明人说话果然轻松,就是太简洁了些。

        “秦歌。”高洪又转头。

        “是!”

        “你的试用期已经过了,所以现在你是正式编辑了。”

        “嗯!”

        “因为有一位编辑辞职回老家结婚去了,所以有一位作家的责编一职暂时没人担当,我决定让你顶上。”

        “当责编……就是帮作家看稿子,提些建议,专门负责他的那种编辑吗?”秦歌心里不无激动,这是组织……不对,主编信任他工作能力的表现!

        “对。”

        “好,我,我知道了!我会尽力的!”

        高洪心里暗叹,秦歌尽管是新人但也挺聪明,就是太激动了些。

        他给了秦歌地址,又提醒了一句:

        “你有空就去催一催他吧,这是地址,你可以先去见见他,顺便联络联络感情。”

        秦歌点点头。

        高洪不知道,他这时只是随口一说,但日后这两人真的是“联络”出了感情。

        “孙二。”

        “嗯!?”刚歇下来站到一边儿的孙二一惊,高总编有事儿要吩咐自己!?

        高洪指了指他脚边的扫把;“别停下来,没有背景音说话都没有节奏感了。”

        “……”

        孙二淡定地拿起了扫把,富有节奏的声音又一次响起。

        经过时间的洗礼他早就应该知道,不能对这堆没良心的妖孽抱有任何期望!

        吩咐给顾,郑二人的事情并不是很重要,只是读者的一小部分反响和改变方案。

        话似乎都说完了,高洪四下环顾一圈,蹙眉问道:“叶若人呢?”

        杨丰撇清关系:“我叫过了。”

        移动背景音孙二一边扫着一尘不染的地板,一边好心提醒道:“她会不会忘了?”

        “嘘……!”郑云杰突然皱眉竖起耳朵,然后断定道:“她来了。”

        屋里顿时安静下来。

        噼啪的高跟鞋落地声正隔着门以高频率传入众人耳中,并且在几秒钟之内响度越来越大,可以推测出其速度不亚于百米冲刺!

        秦歌心中油然而生出了一种对强者的敬畏。

        坐在他旁边的顾明奚严肃地低声对他说:“我和云杰曾经亲眼看见过叶若姐踩着十厘米高的小细跟儿飞速奔跑在人行道上赶公交,其速度已经超越了旁边所有骑自行车的人们。”

        秦歌一双眼瞪得更大。

        啪嗒声戛然而止,门开了。

        推门进来的叶若脸上的笑容和优雅的形象堪称完美,呼吸平静,没有一丝狂奔过的迹象。

        “对不起,我迟到了。”

        她轻巧地关上门,快步走向沙发,一屁股坐下。

        秦歌对叶若的敬佩已如滔滔江水般不可抑制。

        屋里的人的视线都不约而同、齐刷刷地落在叶若的高跟鞋上,哪怕杨丰和高洪也不例外。

        “怎么了?怎么都看我的鞋子?我没有穿成一脚一只颜色吧?”

        叶若低头看看自己的鞋子,也没有掉漆啊?这群人这是怎么了?

        沉寂了一秒,高洪继续靠回沙发,杨丰端起咖啡喝了一口,郑云杰和秦歌开始嗑瓜子,孙二的扫地声又重新响起。顾明奚见叶若疑惑的眼神投向自己,尴尬地笑笑:“叶若姐,你这鞋真好看……啊,我知道!这是今年秋季的新款吧!”

        听闻此言叶若更加不解地喃喃自语:“是吗……可是这双是我去年从小摊上六十块钱淘来的啊?”

        “……”顾明奚沉默了一下,笑着回应,“那叶姐你真是有先鉴之明!”

        ……

        吩咐完各项事务后这场不像是会议的会议就此结束,众人各回各家。

        结束了背景音工作的孙二红着脸跟在叶若身后,支支吾吾,憋了好久才憋出一句:“那个,叶若,你要小心走路,别受伤了……”

        叶若看着脸红透了的孙二纳闷,她走路还能受伤?提醒就提醒吧,脸红什么啊?

        尽管疑惑但她还是友善地笑笑:“谢谢,我知道了。”

        孙二看着叶若明媚的笑容,当场石化了。

        叶若她笑了……还跟自己说谢谢了……

        神啊,你果然还没有完全抛弃我……

        郑云杰和顾明奚在一旁看着他们。

        顾明奚一边往外走一边小声道:“孙二这小子没救了,竟然喜欢上叶若这种女人!”

        郑云杰点点头赞同,“你可以拍一下他现在的表情,很适合发到网上做‘花痴’的QQ表情。”跟上去前他还顺手抓了一大把瓜子儿,不拿白不拿。(……)

        第二天秦歌只上了半天的班就和高洪请了假,去和自己负责的作家“联络感情”。

        站在摇晃的地铁上,他心里满是忐忑和激动。在他心里作家一直都是神秘的职业,似乎只能从白纸黑字中捕捉出他们的一丝一毫。

        昨天他听了有经验的同事的话,要当责编最好先了解作家的习惯,当然也要读过所有他们所有的作品。

        于是秦歌回家除了工作外还孜孜不倦地读书,当初在大学泡图书馆的精神又一次得以发挥,一晚上的时间他几乎读完了所有这位作家长长短短的文章。

        “沈从文……”

        他喃喃地念叨着这个名字,通过昨夜的读书,他从文字间可以看出沈从文的文字功底很强。短短的词句间蕴含的感情强烈又不突兀,对于剧情的把握始终恰到好处,是不可多得的好作家,在连载杂志上人气很高。

        只不过,这位作家写的是……爱情小说。

        秦歌脑海中的爱情小说和少女痴痴爱着的青春小说没啥区别,所以一直以来他对这方面的书籍一直没有涉及。

        但昨天他看了沈从文的书倒有一种别样的感觉。

        不论故事背景,文中的语言总是幽默风趣的,人物性格强烈鲜明,那些敢爱敢恨的人就像是活的一样印刻在他的心里。她所描写的爱情都十分美好,但又异常真实,不会给人带来假象般的虚幻感。

        最重要的是数篇文章看下来,他却一点儿没有重复的疲惫感,每篇中都带给了他新意,这实在难能可贵。

        听闻同事说这位作家好像还很年轻,秦歌心中更是有了一种敬佩感,心中逐渐勾勒出了一个戴着眼睛,寡言少语的年轻女子的形象,越发得有些期待和紧张。

        不一会儿地铁到了站,秦歌出了站很快就找到了地址上的小区。

        站在16号楼的楼下,他深吸了一口气。

        “叮咚——”

        “叮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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