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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4章

明史-第7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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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持茗逼之饮,双蛾适堕杯中死,女指示曰:“物意尚孚我心,母独不谅人邪!”

母知不可夺,翌日制素衣缟裳,送之孔氏。及暮,辞舅姑,整衣自经死。白气缕

缕胜屋上,达旦始消。又有林端娘者,瓯宁人,字陈廷策。闻廷策讣,寄声曰:

“勿殓,吾将就死。”父曰:“而虽许字,未纳币也。”对曰:“既诈矣,何币

之问?”父谨防之。曰:“女奚所不可死,顾死夫家韪耳。”父曰:“婿家贫,

无以周身。”曰:“身非所恤。”又曰:“婿家贫,孰为标名?”曰:“名非所

求。”遂往哭奠毕,自克死期,理帛自经,三拱而绝。陈故家青阳山下,山下人

言妇将尽时,山鸣三昼夜。

汪烈妇,晋江诸生杨希闵妻也。年二十三,夫死,无子,欲自经。家人防之

谨,不得间。氏闻茉莉有毒能杀人,多方求之,家人不知也,日供数百朵。逾月,

家人为亡者斋祭,妇自撰祭文,辞甚悲。夜五鼓,防者稍懈,取所积花煎饮之,

天明死。

窦妙善,京师崇文坊人。年十五,为工部主事余姚姜荣妾。正德中,荣以瑞

州通判摄府事。华林贼起,寇瑞,荣出走。贼入城,执其妻及婢数人,问荣所在。

时妙善居别室,急取府印,开后窗投荷池。衣鲜衣前曰:“太守统援兵数千,出

东门捕尔等,旦夕授首,安得执吾婢?”贼意其夫人也,解前所执数人,独舆妙

善出城。适所驱隶中,有盛豹者父子被掠,其子叩头乞纵父,贼许之。妙善曰:

“是有力,当以舁我,何得遽纵。”贼从之。行数里,妙善视前后无贼,低语豹

曰:“我所以留汝者,以太守不知印处,欲藉汝告之。今当令汝归,幸语太守,

自此前行遇井,即毕命矣。”呼贼曰:“是人不善舁,可仍纵之,易善舁者。”

贼又从之。行至花坞遇井,妙善曰:“吾渴不可忍,可汲水置井傍,吾将饮。”

贼如其言,妙善至井傍,跳身以入,贼惊救不得而去。豹入城告荣取印,引至花

坞,觅井,果得妙善尸。越七年,郡县上其事,诏建特祠,赐额贞烈。

石门丐妇,湖州人,莫详其姓氏。正德中,湖大饥,妇随其夫及姑走崇德石

门市乞食。三人偶相失。妇有色,市人争挑之。与之食不顾,诱之财亦不顾。寓

东高桥上,不复乞食者二日。伺夫与姑皆不至,聚观者益众,妇乃从桥上跃入水

中死。

贾氏,庆云诸生陈俞妻。正德六年,兵变,值舅病卒,家人挽之避,痛哭曰:

“舅尚未敛,妇何惜一死。”身服斩衰不解。兵至,纵火迫之出,骂不绝口,刃

及身无完肤,与舅尸同烬。年二十五。

鄞县诸生李珂妻胡氏,年十八归珂。阅七年,珂死,遗男女各一,胡誓不逾

阈。邻火作,珂兄珮往救之,曰:“阿姆来,吾乃出。”珮使妻陈往,妇以七岁

男自牖付之,属曰:“幸念吾夫,善视之。”陈曰:“婶将何如?”绐之曰:“

取少首饰即出。”陈去,胡即累衣箱塞户,抱三岁女端坐火中死。

陈宗球妻史氏,南安人。夫死将殉有期矣,尚为姑酿酒。姑曰:“妇已决死,

生存岂多日,何辛苦为?”曰:“政为日短,故酿而奉姑。”将死,告舅曰:“

妇有丧,幸毋髹棺。”遂缢。

叶氏,定海人。许聘慈谿翁姓,而父母俱殁,遂育于翁。年十四,翁资产日

落,且失其姑,舅待之如奴,劳勚万状,略无怨色。舅以子幼,欲鬻之罗姓者,

叶恚曰:“我非货也,何辗转贸易为?”日哽咽垂涕。既知不可免,伪为喜色,

舅遂宽之。夜月上,绐诸姒曰:“月色甚佳,盍少犹夷乎?”趋门外良久。诸姒

并劝曰:“夜既半矣,盍就寝。”遂入,及晨觅之,则氏已浮尸于河矣,起之色

如生。

胡贵贞,乐平人。生时,父母欲不举,其邻曾媪救之归,与子天福同乳,欲

俟其长而配焉。天福年十八,父母继亡,家甚落。贵贞父将夺以姻富家,女曰:

“我鞠于曾,妇于曾,分姑媳,恩母子,可以饥寒弃之邪?”乃依从姑以居,荜

舍单浅,外人未尝识其面。其兄乘天福未婚,曳以归,出视求聘者金宝笄饰。女

知不免,潜入房缢死。

孙氏,吴县卫廷珪妻。随夫商贩,寓浔阳小江口。宁王陷九江,廷珪适他往,

所亲急邀孙共逃。孙谓两女金莲、玉莲曰:“我辈异乡人,汝父不在,逃将安之?

今贼已劫邻家矣,奈何?”女曰:“生死不相离,要当为父全此身耳。”于是母

子共一长绳自束,赴河死。

江氏,余干夏璞妻。正德间,贼至,抱方晬弟走,不得脱。贼将缚之,曰:

“诚愿与将军俱,顾吾父年老,惟一弟,幸得全之。”贼以为信,纵令置所抱儿,

出遂大声骂贼,投桥下死。

后隆庆中,有高明严氏,贼掠其境,随兄出避,遇贼,刃及其兄。女跪泣曰:

“父早丧,孀母坚守,恃此一兄,杀之则祀殄矣,请以身代。”贼悯然为纳刃。

既而欲污之,则曰:“请释吾兄即配汝。”及兄去,执不从,竟剖腹而死。

 卷三百二 列传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欧阳氏(徐氏冯氏)方氏(叶氏)潘氏杨氏张烈妇(蔡氏郑

氏)王烈妇(许烈妇)吴氏沈氏六节妇黄氏(张氏)张氏(叶氏范氏)

刘氏二女孙烈女(蔡烈女)陈谏妻李氏胡氏戴氏(胡氏)许元忱妻胡氏

郃阳李氏吴节妇(杨氏)徐亚长蒋烈妇杨玉英(张蝉云)倪氏彭氏

(刘氏)刘氏二孝女黄氏邵氏婢杨贞妇(倪氏)杨氏丁氏尤氏李

氏孙氏方孝女(解孝女)李氏项贞女寿昌李氏玉亭县君马氏王氏

刘氏(杨氏)谭氏(张氏)李烈妇(黄烈妇)须烈妇陈节妇(马氏)谢

烈妇张氏(王氏)戚家妇金氏(杨氏)王氏李孝妇(洪氏倪氏)刘氏

欧阳氏,九江人,彭泽王佳傅妻也。事姑至孝。夫亡,氏年方十八,抚遗腹

子,纺绩为生。父母迫之嫁,乃针刺其额,为誓死守节字,墨涅之,深入肤里,

里人称为黑头节妇”又徐氏,乌程人。年十六,嫁潘顺。未期而夫病笃,顾徐曰:

“母老,汝年少,奈何?”徐泣下,即引刀断左小指,以死誓。夫死,布衣长斋。

年七十八卒。遗命取断指入棺中。家人出其指,所染爪红色尚存。

冯氏,宣城刘庆妻。年十九,夫亡,誓守节。其娣姒讽之曰:“守未易言,

非咬断铁钉者不能。”冯即投袂起,拔壁上钉啮之,剨然有齿痕。复抉臂肉,

钉著壁上曰:“脱有异志,此即狗彘肉不若。”已而遗腹生子,曰大贤。长娶李

氏,大贤又夭,姑妇相守至老。卒,取视壁钉肉,尚韧不腐,齿痕如新。

方氏,金华军士袁坚妻。坚嗜酒败家,卒殡城北濠上。方贫无所依,乃即殡

处置棺,寝处其中,饥则出饮于濠。久之不复出,则死矣。郡守刘郤为封土祭之。

又叶氏,兰谿人。适神武中卫舍人许伸。伸家素饶于财,以不检,荡且尽,

携妻投所亲,卒于通州。氏守尸,昼夜跪哭。或遗之食,或馈金,或劝以改嫁,

俱却不应。水浆不入口者十四日,竟死尸傍,年二十余,州人为买棺合葬。

潘氏,海宁人。年十六,归许钊,生子淮。甫期年,钊卒,既殓,潘自经。

死已两日矣,有老妪过之曰:“是可活也。”投之药,更苏。钊族兄欲不利于孤,

嗾潘改适,潘毁容自矢。族兄者,夜率势家仆数十人诬以债,椎门入。潘负子,

冒风雨,逾垣逸。前距大河,追者迫,潘号恸投于河。适有木浮至,凭以渡,达

母家,遂止不归。淮年十九,始归。淮补诸生,娶妇生五子。潘年五十,宗人聚

而祝,族兄者亦至。潘曰:“氏所以得有今日,赖伯氏玉成。”目淮酌酒饮伯,

卒爵,北向拜曰:“未亡人,三十年来濒死者数矣,而顾强生,独以淮故耳。今

幸成立,且多子,复何憾。”语毕入室。顷之宴彻,诸宗人同淮入谢,则缢死室

中矣。

杨氏,桐城吴仲淇妻。仲淇卒,家贫,舅欲更嫁之。杨曰:“即饥死,必与

舅姑俱。”舅不能夺。数年,家益贫,舅谋于其父母,将以偿债。杨仰天呼曰:

“以吾口累舅姑,不孝。无所助于贫,不仁。失节则不义。吾有死而已。”因咽

发而死。张烈妇,芜湖诸生缪釜妻。年十八,归釜。越四年,釜病,属张善自托。

张泣曰:“夫以吾有二心乎?有子则守志奉主,妻道也。无子则洁身殉夫,妇节

也。”乃沐浴更衣,阖户自缢。阅日,而釜乃卒。又蔡烈妇,松阳叶三妻。三负

薪为业,蔡小心敬事。三久病,织纴供药饵。病笃,执妇手诀曰:“及我生而

嫁,无受三年苦。”妇梳洗更衣,袖刀前曰:“我先嫁矣。”刎颈死。三惊叹,

寻死。又郑氏,安陆赵鈓妻。性刚烈,闺房中言动不涉非礼。某寡妇更适人,

馈以茶饼。郑怒,命倾之。夫戏曰:“若勿骂,幸夫不死耳。”郑正色曰:“君

勿忧,我岂为此者。”后鈓疾将死,回视郑,瞪目不瞑。郑曰:“君得毋疑我

乎?”即自缢于床楣。鈓少苏,回盼,出泪而绝。

王烈妇,上元人。夫嗜酒废业,僦居破屋一间,以竹篷隔内外。妇日塞户,

坐门扉绩麻自给。夫与博徒李游。李悦妇姿,谋乱之。夫被酒,以狂言餂妇,

妇奔母家避之。夫逼之归,夜持酒脯与李俱至,引妇坐,妇骇走且骂。夫以威挟

之,妇坚拒,大被搒笞。妇度不免,夜携幼女坐河干,恸哭投河死。是夜,大风

雨,尸不漂没。及曙,女尚熟睡草间。

又许烈妇,松江人许初女。夫饮博不治生。诸博徒聚谋曰:“若妇少艾,曷

不共我辈欢,日可得钱治酒。”夫即以意喻妇,妇叱之,屡加箠挞不从。一日,

诸恶少以酒肴进。妇走避邻妪家,泣顾怀中女曰:“而父不才,吾安能靦颜自存,

俟汝之成民也。”少间,闻阖户声。妪觇之,则拔刀刎颈仆地矣。父挈医来视,

取热鸡皮封之,复抓去。明旦气绝,年二十五。

吴氏,永丰人,名姞姑。年十八,适宁集略。未一年,夫卒,六日不食。

所亲百方解譬,始食粥,朝暮一溢米。服除,母怜其少,欲令改适。往视之,同

寝食三年,竟不敢出一语。归谓诸妇曰:“此女铁石心,不可动也。”

慈谿沈氏六节妇。章氏,祚妻。周氏,希鲁妻。冯氏,信魁妻。柴氏,惟瑞

妻。孟氏,弘量妻。孙氏,琳妻。所居名沈思桥,近海。族众二千人,多骁黠善

斗。嘉靖中,倭贼入犯,屡歼其魁,夺还虏掠。贼深仇之。一日,贼大至,沈氏

豪誓于众曰:“无出妇女,无辇货财,共以死守,违者诛。”章亦集族中妇女誓

曰:“男子死斗,妇人死义,无为贼辱。”众竦息听命。贼围合,群妇聚一楼以

待。既而贼入,章先出投于河,周与冯从之。紫方为夫砺刃,即以刃斫贼,旋自

刃。孟与孙为贼所得,夺贼刃自刺死。时宗妇死者三十余人,而此六人尤烈。

黄氏,沙县王珣妻。嘉靖中,倭乱,流劫其乡。乡之比邻,皆操舟为业。贼

至,众妇登舟,匿舱中,黄兀坐其外。众妇呼之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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