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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明史-第1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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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徐州、滁州、泗州、寿州、宿州、武平、沂州、德州、德州左、保定后、

沈阳中各卫,洪塘千户所。湖广道协管右军都督府,五城兵马司,在京留守右、

武德、忠义右、虎贲右、广武、水军右、江淮、永陵八卫,辽、梁、岷、吉、华

阳五府,荆、襄、楚三府长史司,及兴都留守司,直隶宁国府,宁国、宣州、神

武中、定州、茂山各卫。贵州道协管吏部,太仆寺,上林苑监,内官、印绶二

监,在京旗手卫,及长芦盐运司,大宁都司,万全都司,直隶苏州、河间、顺德

三府,保安州、苏州、太仓、镇海、蓟州、遵化、镇朔、兴州五屯,忠义中、河

间、天津、天津左、天津右、宣府前、宣府左、宣府右、开平、保安右、蔚州、

永宁各卫,嘉兴、吴淞江、梁城、沧州、兴和、长安、龙门各千户所。)

初,吴元年置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从一品)御史中丞,(正二品)

侍御史,(从二品)治书侍御史,(正三品)殿中侍御史,(正五品)察院监察

御史,(正七品)经历,(从五品)都事,(正七品)照磨、管勾。(正八品)

以邓愈、汤和为御史大夫,刘基、章溢为御史中丞,谕之曰:“国家立三大府,

中书总政事,都督掌军旅,御史掌纠察。朝廷纪纲尽系于此,而台察之任尤清要。

卿等当正己以率下,忠勤以事上,毋委靡因循以纵奸,毋假公济私以害物。”洪

武九年汰侍御史及治书、殿中侍御史。十年七月,诏遣监察御史巡按州县。十三

年,专设左,右中丞,(正二品)左、右侍御史。(正四品)寻罢御史台。十五

年更置都察院,设监察都御史八人,秩正七品。分监察御史为浙江、河南、山东、

北平、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十二道,各道置御史

或五人或三、四人,秩正九品。每道铸印二,一畀御史久次者掌之,一藏内府,

有事受印以出,既事纳之,文曰“绳愆纠缪”。以秀才李原名、詹徽等为都御史,

吴荃等为试监察御史。(试御史,一年后实授。又有理刑进士、理刑知县,理都

察院刑狱,半年实授。正德中革。)十六年,升都察院为正三品,设左、右都御

史各一人,正三品,左、右副都御史各一人,正四品,左、右佥都御史各二人,

正五品,经历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十七年,升都御史正二品,副

都御史正三品,佥都御史正四品,十二道监察御史正七品。二十三年,左副都御

史袁泰言:“各道印篆相同,虑有诈伪。”乃更铸监察御史印曰“某道监察御史

印”,其巡按印曰“巡按某处监察御史印”。建文元年,改设都御史一人,革佥

都御史。二年,改为御史府,设御史大夫,改十二道为左、右两院,止设御史二

十八人。成祖复旧制。永乐元年,改北平道为北京道。十八年,罢北京道,增设

贵州、云南、交阯三道。洪熙元年,称行在都察院,同六部,又定巡按以八月出

巡。宣德十年,罢交阯道,始定为十三道。正统中,去“行在”字。嘉靖中,以

清屯,增副都御史三人,寻罢。隆庆中,以提督京营,增右都御史三人,寻亦罢。

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一员。太祖时,尝置京畿都漕运

司,设漕运使。(洪武元年置漕运使,正四品,知事,正八品,提控案牍,从九

品,属官监运,正九品,都纲,省注。十四年罢。)永乐间,设漕运总兵官,以

平江伯陈瑄治漕。宣德中,又遣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督运。至景泰二年,

因漕运不断,始命副都御史王竑总督,因兼巡抚淮、扬、庐、凤四府,徐、和、

滁三州,治淮安。成化八年,分设巡抚、总漕各一员。九年复旧。正德十三年又

分设。十六年又复旧。嘉靖三十六年,以倭警,添设提督军务巡抚凤阳都御史。

四十年归并,改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万历七年加兼管河道。

总督蓟辽、保定等处军务兼理粮饷一员。嘉靖二十九年置。先是,蓟、辽有

警,间遣重臣巡视,或称提督。至是以边患益甚,始置总督,开府密云,辖顺天、

保定、辽东三巡抚,兼理粮饷。万历九年加兼巡抚顺天等处。十一年复旧。天启

元年,置辽东经略。(经略之名,起于万历二十年宋应昌暨后杨镐。至天启元年,

又以内阁孙承宗督师经略山海关,称枢辅。)崇祯四年并入总督。十一年又增设

总督于保定。

总督宣大、山西等处军务兼理粮饷一员。正统元年,始遣佥都御史巡抚宣大。

景泰二年,宣府、大同各设巡抚,遣尚书石璞总理军务。成化、弘治间,有警则

遣。正德八年设总制。嘉靖初,兼辖偏、保。二十九年,去偏、保,定设总督宣

大、山西等处衔。三十八年令防秋日驻宣府。四十三年,移驻怀来。隆庆四年,

移驻阳和。

总督陕西三边军务一员。弘治十年,火筛入寇,议遣重臣总督陕西、甘肃、

延绥、宁夏军务,乃起左都御史王越任之。十五年以后,或设或罢。至嘉靖四年,

始定设,初称提督军务。七年改为总制。十九年避制字,改为总督,开府固原,

防秋驻花马池。

总督两广军务兼理粮饷带管盐法兼巡抚广东地方一员。永乐二年,遣给事中

雷填巡抚广西。十九年,遣郭瑄、艾广巡抚广东。景泰三年,苗寇起,以两广

宜协济应援,乃设总督。成化元年,兼巡抚事,驻梧州。正德十四年,改总督为

总制,寻改提督。嘉靖四十五年,另设广东巡抚,改提督为总督,止兼巡抚广西,

驻肇庆。隆庆三年,又设广西巡抚,除兼职。四年,革广东巡抚,改为提督两广

军务兼理粮饷,巡抚广东。万历三年,仍改总督,加带管盐法。

总督四川、陕西、河南、湖广等处军务一员。正德五年设,寻罢。嘉靖二十

七年,以苗患,又设总督四川、湖广、贵州、云南等处军务。四十二年罢。天启

元年,以土官奢崇明反,又设四川、湖广、云南、贵州、广西五省总督。四年,

兼巡抚贵州。

总督浙江、福建、江南兼制江西军务一员。嘉靖三十三年,以倭犯杭州置。

四十一年革。

总督陕西、山西、河南、湖广、四川五省军务一员。崇祯七年置,或兼七省。

十二年后,俱以内阁督师。

总督凤阳地方兼制河南、湖广军务一员。崇祯十四年设。

总督保定地方军务一员。崇祯十一年设。

总督河南、湖广军务兼巡抚河南一员。崇祯十六年设。

总督九江地方兼制江西、湖广军务一员。崇祯十六年设。

总理南直隶、河南、山东、湖广、四川军务一员。崇祯八年设,以卢象升为

之,与总督或分或并。

总理河漕兼提督军务一员。永乐九年遣尚书治河,自后间遣侍郎、都御史。

成化后,始称总督河道。正德四年,定设都御史。嘉靖二十年,以都御史加工部

职衔,提督河南、山东、直隶河道。隆庆四年,加提督军务。万历五年,改总理

河漕兼提督军务。八年革。

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等府一员。宣德五年,初命侍郎总督粮储兼巡

抚。景泰四年,定遣都御史。嘉靖三十三年,以海警,加提督军务,驻苏州。万

历中,移驻句容,已复驻苏州。

巡抚浙江等处地方兼提督军务一员。永乐初,遣尚书治两浙农事。以后或巡

视或督鹾,有事则遣。嘉靖二十六年,以海警,始命都御史巡抚浙江,兼管福建

福、兴、建宁、漳、泉海道地方,提督军务。二十七年,改巡抚为巡视。二十八

年罢。三十一年复设。

巡抚福建地方兼提督军务一员。嘉靖二十六年,既设浙江巡抚兼辖福、兴、

漳、泉等处,三十五年,以闽、浙道远,又设提督军务兼巡福、兴、漳、泉、福

宁海道都御史。后改巡抚福建,统辖全省。

巡抚顺天等府地方兼整饬蓟州等处边备一员。成化二年,始专设都御史赞理

军务,巡抚顺天、永平二府,寻兼抚河间、真定、保定,凡五府。七年,兼理八

府。八年,以畿辅地广,从居庸关中分,设二巡抚,其东为巡抚顺天、永平二府,

驻遵化。崇祯二年,又于永平分设巡抚兼提督山海军务,其旧者止辖顺天。

巡抚保定等府提督紫荆等关兼管河道一员。成化八年,分居庸关以西,另设

巡抚保定、真定、河间、顺德、大名、广平六府,提督紫荆、倒马、龙泉等关,

驻真定。万历七年,兼管河道。

巡抚河南等处地方兼管河道提督军务一员。宣德五年,遣兵部侍郎于谦巡抚

山西、河南。正统十四年,以左副都御史王来巡抚湖广、河南。景泰元年,始专

设河南巡抚。万历七年,兼管河道。八年,加提督军务。

巡抚山西地方兼提督雁门等关军务一员。宣德五年,以侍郎巡抚河南、山西。

正统十三年,始命都御史专抚山西,镇守雁门。天顺、成化间暂革,寻复置。

巡抚山东等处地方督理营田兼管河道提督军务一员。正统五年始设巡抚。十

三年,定遣都御史。嘉靖四十二年,加督理营田。万历七年,兼管河道。八年,

加提督军务。

巡抚辽东地方赞理军务一员。正统元年设,旧驻辽阳,后地日蹙,移驻广宁,

驻山海关,后又驻宁远。

巡抚宣府地方赞理军务一员。正统元年,命都御史出巡塞北,因奏设巡抚兼

理大同。景泰二年,另设大同巡抚,后复并为一。成化十年,复分设。十四年,

加赞理军务。

巡抚大同地方赞理军务一员。初与宣府共一巡抚,后或分或并。成化十年,

复专设,加赞理军务。

巡抚延绥等处赞理军务一员。宣德十年,遣都御史出镇。景泰元年,专设巡

抚加参赞军务。成化九年,徙镇榆林。隆庆六年,改赞理军务。

巡抚宁夏地方赞理军务一员。正统元年,以右佥都御史郭智镇抚宁夏,参赞

军务。天顺元年罢。二年复设,去参赞。隆庆六年,加赞理军务。

巡抚甘肃等处赞理军务一员。宣德十年,命侍郎镇守。正统元年,甘、凉用

兵,命侍郎参赞军务。景泰元年,定设巡抚都御史。隆庆六年,改赞理军务。

巡抚陕西地方赞理军务一员。宣德初,遣尚书、侍郎出镇。正统间,命右都

御史陈镒、王文等出入更代。景泰初,耿九畴以刑部侍郎出镇,文移不得径下按

察司,特改都御史巡抚。成化二年,加提督军务,后改赞理,驻西安,防秋驻固

原。

巡抚四川等处地方兼提督军务一员。宣德五年,命都御史镇抚,后停遣。正

统十四年,始设巡抚。万历十一年,加提督军务。

巡抚湖广等处地方兼赞理军务一员。正统三年,命都御史贾谅镇守,以后或

侍郎或大理卿出抚。景泰元年定设巡抚都御史兼赞理军务。万历八年,改为提督

军务。十二年,仍为赞理。

巡抚江西地方兼理军务一员。永乐后,间设巡抚镇守。成化以后,定为巡抚,

或有时罢遣。嘉靖六年始定设。四十年加兼理军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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