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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3章

元史-第2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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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等处和籴四十万石。四年,命沔州等处中纳官粮,续还其直。八年,验各路粮

粟价直,增十分之一,和籴三十九万四千六百六十石。十六年,以两淮盐引五万

道,募客旅中粮。十九年,以钞三万锭,市籴于隆兴等处。二十年,以钞五千锭

市于北京,六万锭市于上都,二千锭市于应昌。二十一年,以河间、山东、两浙、

两淮盐引,募诸人中粮。是年四月,以钞四千锭,于应昌市籴。九月,发盐引七

万道、钞三万锭,于上都和籴。二十二年,以钞五万锭,令木八剌沙和籴于上都。

是年二月,诏江南民田秋成,官为定例收籴,次年减价出粜。二十三年,发钞五

千锭,市籴沙、净、隆兴军粮。二十四年,官发盐引,听民中粮。是年十二月,

以扬州、杭州盐引五十万道,兑换民粮。二十七年,和籴西京粮,其价每一十两

之上增一两。延祐三年,中籴和林粮二十三万石。五年、六年,又各和中二十万

石。

盐折草之法,成宗大德八年,定其则例。每年以河间盐,令有司于五月预给

京畿郡县之民,至秋成,各验盐数输草,以给京师秣马之用。每盐二斤,折草一

束,重一十斤。岁用草八百万束,折盐四万引云。

赈恤

救荒之政,莫大于赈恤。元赈恤之名有二:曰蠲免者,免其差税,即《周官

·大司徒》所谓薄征者也;曰赈贷者,给以米粟,即《周官·大司徒》所谓散利

者也。然蠲免有以恩免者,有以灾免者。赈贷有以鳏寡孤独而赈者,有以水旱疫

疠而赈者,有以京师人物繁凑而每岁赈粜者。若夫纳粟补官之令,亦救荒之一策

也。其为制各不同,今并著于后,以见其仁厚爱民之意云。

恩免之制:世祖中统元年,量减丝料、包银分数。二年,免西京、北京、燕

京差发。是年二月,以真定、大名、河南、陕西、东平、益都、平阳等路,兵兴

之际,劳于转输,其差发减轻科取。三年,北京等路以兵兴供给繁重,免本岁丝

料、包银。是年闰九月,以济南路遭李鋋之乱,军民皆饥,尽除差发。四年,以

西凉民户值浑都海、阿蓝䴙儿之乱,人民流散,免差税三年。至元元年,诏减明

年包银十分之三,全无业者十之七。是年四月,逃户复业者,免差税三年。三年,

减中都包银四分之一。十二年,蠲免包银、丝线、俸钞。是年八月,免河南路包

银三分之二,其余路府亦免十之五。十九年,免诸路民户明年包银、俸钞,及逃

移户差税。二十年,免大都、平滦民户丝线、俸钞。二十二年,除民间包银三年,

不使带纳俸钞,尽免大都军民地税。二十四年,免东京军民丝线、包银、俸钞。

是年九月,除北京马五百匹。二十五年,免辽阳、武平等处差发。二十七年,减

河间、保定、平滦三路丝线之半,大都全免。二十八年,诏免腹里诸路包银、俸

钞;其大都、上都、隆兴、平滦、大同、太原、河间、保定、武平、辽阳十路丝

线并除之。二十九年,免上都、隆兴、平滦、保定、河间五路包银、俸钞。三十

年,免大都差税。三十一年,成宗即位,诏免天下差税有差。是年六月,免腹里

军、站、匠、船、盐、铁等户税粮,及江南夏税之半。元贞元年,除大都民户丝

线、包银、税粮。大德元年,以改元免大都、上都、隆兴民户差税三年。三年,

诏免腹里包银、俸钞,及江南夏税十分之三。四年,诏免上都、大都、隆兴明年

丝银税粮,其数亦如之,江南租税减十分之一。九年,又下宽免之令,以恤大都、

上都、隆兴、腹里、江淮之民。十年,逃移民户复业者,免差税三年。十一年,

武宗即位,诏免内外郡县差税有差。至大二年,上尊号,诏免腹里、江淮差税。

三年,又免大都、上都、中都秋税,及民间差税之负欠者。四年,免腹里包银及

江南夏税十分之三。是年四月,免大都、上都、中都差税三年。延祐元年,以改

元免大都、上都差税二年,其余被灾经赈者免一年,流民复业者免差税三年。二

年,免各路差税、丝料。七年,免腹里丝绵十分之五,外郡十分之三,江淮夏税

所免之数,与外郡丝绵同,民间逋欠差税并除之。是年,免丁地税粮、包银、丝

料各有差。至治二年,宽恤军民站户。三年,免临清万户府军民船户差税三年,

福建蜑户差税一年。泰定三年,罢江淮以南包银。天历元年,免诸路差税、丝料

有差,及海北盐课三年。二年,免达达军站之贫乏者及各路差税有差。是年十月,

免人民逋欠官钱,及奉元商税,各处灶户杂役。至顺元年,以改元免诸路差税有

差,减方物之贡,免河南府、怀庆路门摊、海北盐课,存恤红城儿屯田军三年。

灾免之制:世祖中统元年,以各处被灾,验实减免科差。三年,以蛮寇攻掠,

免三叉沽灶户一百六十五户其年丝料、包银。四年,以秋旱霜灾,减大名等路税

粮。至元三年,以东平等处蚕灾,减其丝料。五年,以益都等路禾损,蠲其差税。

六年,以济南、益都、怀孟、德州、淄莱、博州、曹州、真定、顺德、河间、济

州、东平、恩州、南京等处桑蚕灾伤,量免丝料。七年,南京、河南蝗旱,减差

徭十分之六。十九年,减京师民户科差之半。二十年,以水旱相仍,免江南税粮

十分之二。二十四年,免北京饥民差税。是年,扬州及浙西水,其地税在扬州者

全免,浙西减二分。二十五年,南安等处被寇兵者,税粮免征。二十六年,绍兴

路水,免地税十之三。是年六月,以禾稼不收,免辽阳差税。二十七年,大都、

辽阳被灾,免其包银、俸钞。是年六月,以霖雨免河间等路丝料之半。十月,以

兴、松二州霜,免其地税。二十八年,辽阳被灾者,税粮皆免征,其余量征其半。

是年五月,以太原去岁不登,杭州被水,其太原丁地税粮、杭州地税并除之。九

月,又免州路所负岁粮。二十九年,以北京地震,量减岁课。是年,以大都去岁

不登,流移者众,免其税粮及包银、俸钞。元贞元年,以供给繁重及水伤禾稼,

免咸平府边民差税。大德三年,以旱蝗,除扬州、淮安两路税粮。五年,各路被

灾重者,其差税并除之。六年,免大都、平滦差税。七年,以内郡饥,荆湖、川

蜀供给军饷,其差税减免各有差。八年,以平阳、太原地震,免差税三年。至大

元年,以江南、江北水旱民饥,其科差、夏税并免之。二年,以腹里、江淮被灾,

其科差、夏税亦并免之。皇庆二年,免益都饥民贷粮。延祐二年,河南、归德、

南阳、徐、邳、陈、蔡、许州、荆门、襄阳等处水,三年,肃州等处连岁被灾,

皆免其民户税粮。天历元年,陕西霜旱,免其科差一年;盐官州海潮,免其秋粮

夏税。是年十二月,诏经寇盗剽掠州县,免差税一年。二年,以关陕旱,免差税

三年。至顺元年,以河南、怀庆旱,其门摊课程及逋欠差税皆免征。

鳏寡孤独赈贷之制:世祖中统元年,首诏天下,鳏寡孤独废疾不能自存之人,

天民之无告者也,命所在官司,以粮赡之。至元元年,又诏病者给药,贫者给粮。

八年,令各路设济众院以居处之,于粮之外,复给以薪。十年,以官吏破除入己,

凡粮薪并敕于公厅给散。十九年,各路立养济院一所,仍委宪司点治。二十年,

给京师南城孤老衣粮房舍。二十八年,给寡妇冬夏衣。二十九年,给贫子柴薪,

日五斤。三十一年,特赐米绢。元贞二年,诏各处孤老,凡遇宽恩,人给布帛各

一。大德三年,诏遇天寿节,人给中统钞二贯,永为定例。六年,给死者棺木钱。

水旱疫疠赈贷之制:中统元年,平阳旱,遣使赈之。二年,迁曳捏即地贫民

就食河南、平阳、太原。三年,济南饥,以粮三万石赈之。是年七月,以课银一

百五十锭济甘州贫民。四年,以钱粮币帛赈东平济河贫民,钞四千锭赈诸王只必

帖木儿部贫民。至元二年,以钞百锭赈阔阔出所部军。五年,益都民饥,验口赈

之。六年,东平、河间一十五处饥,亦验口赈之。八年,以粮赈西京路急递铺兵

卒。十二年,濮州等处饥,贷粮五千石。十六年,以江南所运糯米不堪用者赈贫

民。十九年,真定饥,赈粮两月。二十年,以帛千匹、钞三百锭,赈水达达地贫

民。二十三年,大都属郡六处饥,赈粮三月。二十四年,斡端民饥,赈钞万锭。

是年四月,以陈米给贫民。七月,以粮给诸王阿只吉部贫民,大口二斗,小口一

斗。二十六年,京兆旱,以粮三万石赈之。是年,又赈左右翼屯田蛮军及月儿鲁

部贫民粮,各三月。二十七年,大都民饥,减直粜粮五万石。二十八年,以去岁

陨霜害稼,赈宿卫士怯怜口粮二月,以饥赈徽州、溧阳等路民粮三月。三十一年,

复赈宿卫士怯怜口粮三月。元贞元年,诸王阿难答部民饥,赈粮二万石。是年六

月,以粮一千三百石赈隆兴府饥民,二千石赈千户灭秃等军。七月,以辽阳民饥,

赈粮二月。大德元年,以饥赈辽阳、水达达等户粮五千石,公主囊加真位粮二千

石。是年,临江、扬州等路亦饥,赈粮有差;腹里并江南灾伤之地赈粮三月。二

年,赈龙兴、临江两路饥民,又赈金复州屯田军粮二月。四年,鄂州等处民饥,

发湖广省粮十万石赈之。七年,以钞万锭赈归德饥民。九年,澧阳县火,赈粮二

月。十一年,以饥赈安州高阳等县粮五千石,漷州谷一万石,奉符等处钞二千

锭,两浙、江东等处钞三万余锭、粮二十万余石。又劝率富户赈粜粮一百四十余

万石,凡施米者,验其数之多寡,而授以院务等官。是年,又以钞一十四万七千

余锭、盐引五千道、粮三十万石,赈绍兴、庆元、台州三路饥民。皇庆元年,宁

国饥,赈粮两月。自延祐之后,腹里、江南饥民岁加赈恤,其所赈或以粮,或以

盐引,或以钞。

京师赈粜之制:至元二十二年始行。其法于京城南城设铺各三所,分遣官吏,

发海运之粮,减其市直以赈粜焉。凡白米每石减钞五两,南粳米减钞三两,岁以

为常。成宗元贞元年,以京师米贵,益广世祖之制,设肆三十所,发粮七万余石

粜之,白粳米每石中统钞一十五两,白米每石一十二两,糙米每石六两五钱。二

年,减米肆为一十所,其每年所粜,多至四十余万石,少亦不下二十余万石。至

大元年,增两城米肆为一十五所,每肆日粜米一百石。四年,增所粜米价为中统

钞二十五贯。自是每年所粜,率五十余万石。泰定二年,减米价为二十贯。致和

元年,又减为一十五贯云。赈粜粮之外,复有红帖粮。红帖粮者,成宗大德五年

始行。初,赈粜粮多为豪强嗜利之徒,用计巧取,弗能周及贫民。于是令有司籍

两京贫乏户口之数,置半印号簿文贴,各书其姓名口数,逐月封贴以给。大口三

斗,小口半之。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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