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是爱人,不是哥们儿 >

第17章

是爱人,不是哥们儿-第17章

小说: 是爱人,不是哥们儿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漫漫长夜寂寞难耐啊!实在是憋不住了,我锁上门和窗户,偷偷摸摸进病房自带的厕所吃了一顿自助,等那股劲儿爽完了,我靠在墙上回着味儿,估摸着我这是完了。
  能不完了么?我他妈全是想着梁俊那小子光溜溜地趴床上让我操得大叫,嘴里喊着他的名字爽出来的。
  脑子也就乱了那么一会儿,我也不是个纠结的人,当即就给梁俊打了电话。
  这个点他估计都睡着了,电话里那含糊不清带着浓浓鼻音的声儿就像是在对我撒娇,我刚自己动手解决了一次,这会儿听着他这勾人的声音又有反应了。
  还没等我开口呢,就听见门外头有动静。
  我一边儿注意门外的动静,一边儿压低了声音说:“俊,没事儿你先睡着,过几天我回家跟你说,你等着我。”说完我就撂了电话。
  把厕所门拉开一条缝儿,我瞅见一医生打扮的人站在病床旁边儿。
  我进厕所前是锁了门儿的,要真是医生的话不可能不带敲门儿就开锁进来。
  遇上杀人灭口了?我这么想着,尽量不发出声音朝他走过去。
  那人手放上插李亦然身上的管子,这可不能让他拔了,还不得出人命啊。
  我一把抓住他的手,反压在他身后,扣住他脖子,“别动!警察!”
  他挣扎的厉害,我也不松手,俩人就这么倒在地上滚来滚去,废了老大劲儿才制住他。
  也不知道他哪儿变出来的刀子,明晃晃地就那么扎进我大腿,水果刀的长度就剩个刀柄在外头,估计我大腿那块肉都扎对穿了,完了还把刀拔/出来,血哗啦啦流,他那速度快我也没觉着多疼。
  我押着那小子不放,好么,血淋淋的刀照着我胳膊又来了一下,我往旁边躲过去了,手上力道也松了些,他趁机就溜了。
  这还没完,我一时半会儿坐在地上站不起来,他一脸恶狠狠地举着刀就扎下来,我没躲过,端端给扎进肩膀,差那么一点儿就能让他扎我脖子上,那我不得一命呜呼歇菜了。
  我扶着墙爬起来,赶忙按了呼叫铃,小子转身就跑。
  怎么能让他跑呢?我也没管被他开的俩窟窿,拔腿就追上去了。
  我俩刚才闹的动静不小,就是没按呼叫铃也惊动了医院的护士,那人刚跑出去就听见几个小护士的尖叫。
  我估计我那时激发了人类的潜能,硬是拖着一条带伤的腿给人追上了,在楼梯口。情况发生的太突然也太激烈,我也不记得当时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我就记得我被他捅了俩窟窿,没觉着疼,就听见周围吵得厉害,然后我追到楼梯口又和他较上了劲儿,再然后好像是医院保安赶过来了,那小子还想着要跑,我似乎就一跟头从楼梯上栽下去,给我疼得诶,看什么都不清楚,还全是红色的,之后怎么样就全无印象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是爱人,不是哥们儿 ☆、25

  “之后没多久我醒了,只是动不了怎么也睁不开眼睛,浑身上下哪儿哪儿都疼,特难受,一会儿有人在说话一会儿又很安静,然后我就听见梁俊在哭,在喊我的名字,哭得我心疼。”
  “但是突然有一天梁俊没在了,我那时还是脑子清醒但就是睁不开眼睛动不了,好长一段时间他都没听在我耳边叨叨,我就急了,特慌,最后我就睁眼醒了,他们说我脑部受了重创,差点儿就变成植物人,昏迷了三个月总算是醒过来了。”
  “我问他们梁俊呢?他们说在我出事儿没多久之后,梁俊就知道了我还在查陆海的事儿,接了我的位置,找关系辞了局里的工作混陆海手下卧底去了。那个小王八蛋,我不告诉他我还在查那案子就是不想让他趟那趟浑水,好么,他就直接卧底去了,我那会儿刚醒好悬让他气得再昏过去。”
  “可那时候梁俊已经去了,还成功打入了敌人内部,除了专门跟他接线的人能见到他,别人是甭想知道他在哪儿,我那时伤得挺惨的,比李亦哲出车祸还惨,虽然没缺胳膊少腿儿吧,脑袋里的伤可严重了,至少得静养半年才成,没办法,不能去把那小子逮回来打屁股,只能天天盼着他能平平安安的回来。”
  “那后来呢?”
  “后来啊,也就那么回事儿,我在医院又躺了仨月呗,我都不知道那仨月是怎么过来的。”
  “不是还得躺半年么?”
  “嗨,那不是梁俊回来了么?陆海的罪证收集全乎了,上头终于下了逮捕令把人逮住了,案子破了,这事儿也算是完了,再之后就你看见的这样,我跟梁俊都好好儿的。”
  李先生突然拽着我胳膊,把我往楼上抻,“哎!嘛啊你!别拽我啊你!”
  他没搭话,劲儿忒大的把我拽回屋,要不是以前肩膀受过伤这条胳膊没力气,我能让他这么拽着么?
  到了我屋子,他冷着一张脸跟我有仇似的,一脚踹开房门,指着屋里好大火气地对我说:“我告诉你沈威,这屋子只有你一个人住,三年,只有你一个人!没别人!”
  “啊?”我愣了。他这是突然对我撒什么火儿啊?我跟梁俊在这儿住了三年,怎么到他嘴里就我一个人儿住了呢?梁俊那不是在床上——哎?梁俊他人呢?
  我傻眼了,屋里什么人都没有,只有一只特大号的毛绒熊仔躺在那张白色的床上。我急了,这大早上的梁俊能跑哪儿去?
  我赶忙冲进屋子,里里外外都找遍了,梁俊就像是突然凭空消失似的,厕所阳台都没有,就连屋子里的东西都是单人份的,一个杯子,一支牙刷,一张椅子,一双拖鞋一个枕头,一条被子。不对,好像什么都不对,让我想想,昨儿晚上我俩还在一块儿睡觉,怎么会这样。
  我揪着他领子,对他吼着:“你说,是不是你,是不是你把梁俊藏起来了!他是警察!你知不知道!他是获得了一等功的警察!你最好赶紧把他交出来。”
  他冷冷地看着我,摔开了我的手,“沈威,你在这里呆了三年还不够吗?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他语气一变,红了眼睛瞪着我,“这他妈是精神病院!”
  “精神病院?”精神病院,精神病院……不可能!这明明,明明就是我跟梁俊的家,我和梁俊在这儿住了三年了,“你少他妈胡扯!”
  “呵!我胡扯?你他妈睁大眼睛看清楚我是谁!我是李亦哲!你连我都不认识了!你再看看,这里哪是个家?这里没有梁俊!梁俊早他妈没了!”
  我脑子里似乎有一根线断掉了,怒不可遏地朝他吼:“不可能!”
  梁俊没了?梁俊怎么可以怎么可能没了!他还好好儿的!对,这里是精神病院,呵呵,我怎么到这儿来了,他肯定在家等我呢,我给他说过回家要跟他说一件事儿,让他等着我,他一定还在家等我回去告诉他,等着我回家告诉他,告诉他我跟他是爱人,不是哥们儿!
  但是脑袋闪过一个画面,梁俊像是在血水里泡过一样,浑身是血躺在手术室,一直在吐血,怎么都止不住。还有自己的另一个声音在对我说,梁俊没挺过来,他没了,真没了。
  突然我像是回到了那天晚上,动不了,浑身上下都疼得厉害,特难受,连这颗心脏也像是被人活活撕开成两半儿。
  我怔怔地看着梁俊的照片儿,穿着警服特精神,但脸上带着不好意思的神情,眼睛没看镜头,淡淡地笑着,对着站在他旁边儿的我笑着。
  我应该是哭了,我听见我在哭,好像,也在笑。
  有人把我从地上拽起来,轻轻抱着我,手掌把我的头轻轻按在他的肩膀上,然后一下一下,很温柔地安抚着,我哭得更厉害了,就像小孩儿似的。
  耳边有人轻轻叹了一口气,“威子,对不起威子,三年了,我实在不想看你再这么继续下去,快点儿好起来吧。”
  我听着他说话,意识渐渐模糊,后面的话也慢慢听不清楚了。
  等我回过神,我是躺在那张睡了三年的床上,愣愣地,看着窗户发呆。
  我忘记了之前发生过什么事,也不记得他跟我说过什么话。
  “你醒了?”伴着一股饭菜的香味儿,有人推门而入。
  我下了床,看了他几眼,“你好,你是谁?找我有事儿?”
  他朝我笑了笑,把饭菜放在桌上,“李亦哲,好几年没见了,过来看看你。”
  “哦。”他没说实话,怎么着我以前也是个刑警,从他的神态我还是看得出来,他没有说实话。而且我觉得,对他的感觉特熟,怎么说呢,就像是早上才见过他一样。
  日子还是这么过着,我除了吃饭上厕所睡觉就是发呆,见天儿站在阳台上,望着楼下那颗银杏树发呆,心里想着梁俊。
  他离开已经很久了,一直也没个消息,想他都快想得发疯了,但也只有一张照片儿,完全不够一解相思。
  冬天的阳光总是来得很迟,睡意也比夏天浓了许多,阳光从窗户照进来时我也不想离开温暖的被窝,躺得我脑袋有点儿疼了,我才慢慢走下床,站在窗边呼吸新鲜空气。
  现在的生活让我觉得很无趣,就像是做了一场美梦,醒过来却发现现实的冰冷。
  这时响起了敲门的声音,我赶紧给来访者打开门。
  他说他叫李亦哲,每周这个时候都会来找我,已经持续有小半年了,最开始我也不明白他来找我干什么,见了面只是聊聊天而已,什么都聊,时间有长有短。
  他人挺好,慢慢的我就习惯他来找我聊天,不再问他为什么来,把他当做是朋友,很多不能对别人说的事儿也可以对他倾诉倾诉。
  不是我这个人没有防人心,而是我觉得我和他一见如故,打心底里相信他。
  院子里一棵银杏树下的长椅,已经是我和他固定的聊天场所。
  我懒散地靠在椅背上,看着远处越来越多开始晨练的人,微微眯起眼睛开始了和李亦哲今天的聊天,“上一次咱们说到哪儿了?”
  “你家里,你父母的事儿。”
  “噢……”我家里那些事儿也挺普通的,没什么特别的故事能再聊一次。我想了想,从兜里拿出一张梁俊的照片儿,递给他,“这我媳妇儿,你也没见过他吧?”
  李亦哲很轻的嗯了一声,拿照片的动作也特别小心翼翼,怕碰坏了似的,看他仔细端详着照片上的梁俊,我也凑上去看着,“咋样?我家俊帅吧?”
  “是挺帅的。”李亦哲点点头,“这照片,看上去好像很多年了。”
  我笑了笑,是很多年了,梁俊不爱拍照片,就这一张都是他刚大学毕业时,为了庆祝他终于步入社会逼着他拍的,后来就再也没有过。“那今天就给你说说我和梁俊的事儿吧。”
  不过李亦哲好像对此没多大兴趣的样子。
  “怎么?不想听啊?”我嫌弃地看着他,“我愿意给你说我俩的事儿,你就偷着乐吧!”
  整理着脑袋里的思绪,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说起,李亦哲也安静的等着我开口。
  “我和他是发小儿,两家关系也特别好,父母说打从娘胎起我俩就经常隔着肚皮照面儿,这事儿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过从有记忆以来,直到现在,我俩还真就没分开过,三十年了,分开时间最长的一次也就他去卧底的那半年多。你甭看他又高又帅就一酷哥似的,到了我这儿,那就是一个跟屁虫,小孩儿似的,从小到大都这样儿,只要我一回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