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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卧底清贫-第13章

小说: 卧底清贫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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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桌饭吃下来,整整花了三个小时,结果是皆大欢喜。在把亚丁送回宾馆以后,三个人打的回到公司。
  梁小不胜酒力,感到有点儿头晕,一回到公司就睡下了。熊之余和尚哲义坐在熊之余的办公室兼卧室继续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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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哲义道:“喂,你看出来没有,亚丁好像对梁小很感兴趣。”
  熊之余道:“是吗?”
  “你好像是个木头人,什么都看不出来。”尚哲义不满地说。
  “这有什么关系吗?”熊之余诧异地望着尚哲义,“梁小是个好姑娘,任何一个男人都会对她感兴趣的,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你真大方。”尚哲义冷笑着道。
  “你这话什么意思?”熊之余更加诧异。
  “你真的……”尚哲义顿了一下,似乎感到下面的话不知怎么说才好,“难道你真的对梁小对你的感情一无所知?”
  “不要开玩笑。”
  “谁开玩笑,你……”
  “行了,不要谈这个了。”熊之余摆摆手站起来,“明天亚丁要过来验货,咱们要不要把葡萄酒冰起来?葡萄酒什么温度喝最好?”
  尚哲义停顿了一下,才说:“十度左右吧。”
  “我去把酒搁冰箱里,等人家明天来了好喝。”
  “你真老外。”尚哲义笑道,“有谁把葡萄酒搁冰箱里镇着的?”
  “不搁冰箱里镇搁哪儿镇?搁井里镇,咱这儿也没井呀。”
  “谁让你搁井里镇了。你没吃过猪肉,难道连猪跑都没见过。外国人都喜欢用冰块直接冰酒的,那样才显得雅致,有情调。”
  “这方面我的确是外行。”熊之余老老实实地说,“我一向就不喝葡萄酒,甜不唧唧的,没法喝。”
  “要不说你老冒呢。”
  想到制冰的冰盒不够,两人不得不挣扎着连夜跑到附近一家二十四小时超市买回了一摞冰盒,顺便还买了一个锡制冰桶。今天晚上他们俩都喝了不少酒,走起路来脚步都有点儿打晃。这方面,尚哲义表现得要更为明显一些,若论酒量,尚哲义在熊之余面前一向是甘拜下风的。
  所以买冰盒回来,尚哲义就一头栽倒在床上。熊之余没办法只好一个人忙活,晾水制冰,一直忙到后半夜才弄妥。等他躺下来时,已经是东方之既白。尽管他已累得精疲力竭,但他还是认为做冰块比写诗容易多了。
  第二天。熊之余和尚哲义早早就爬了起来,与梁小一起将办公楼里外扫干净,然后三人就静等着亚丁过来验货。一直等到九点多,还不见亚丁露面。熊之余性子急,催尚哲义打个电话问问怎么回事,尚哲义让他再等等,说也许亚丁昨晚上喝多了,这会儿还没起来呢。
  等到十点多钟,还不见亚丁的影子。尚哲义也着急起来,提起电话给亚丁打了一个电话。亚丁果然是昨晚喝多了,还在床上没有起来。尚哲义通过电话机,似乎都能闻到他的满嘴酒气。
  亚丁说他今天不能过来验酒了,就算勉强过来,也验不出好歹来,以他现在头脑的糊涂程度和舌头的麻木程度,就是玉液琼浆他也品不出好来。尚哲义和熊之余听他说得在理,只好等他酒劲过了再说。
  想到一夜的辛苦都白费了,熊之余的情绪不免有些沮丧。
  何舍之决定先晾一晾梅岭琳,以免她以为自己猫儿见不腥,反而拿起糖来。他这一晾就晾了梅岭琳三天。这期间他去见了藏西贵几次,是他主动与藏西贵联系的,对何舍之来说,这不是什么难事,对他来说,感情与事业,或者说感情与生意,向来是泾渭分明的。
  他在一家咖啡馆里与藏西贵见了面,地点是藏西贵安排的。藏西贵准备了许多饮料和啤酒,以及一些精致的凉莱和小点心等候他。何舍之看着琳琅满目的食物和藏西贵殷勤的胖脸,觉得藏西贵像个热情的骗子。
  在对藏西贵的深入采访中,何舍之逐渐萌生了一个想法。他想,要是在报纸上给藏西贵开一个专栏,让藏西贵现身说法,介绍他的投资经营之道,一定会赢得不少读者。他将自己的想法报告了张总编,得到了张总编的大力支持,张总编也认为这个是值得一试的主意,并且立刻进行协调,让经济部给他腾出了一块版面。
  跟报社谈妥以后,何舍之才回过头来跟藏西贵谈了自己的打算。藏西贵一听就喜上眉梢,像只吃了多盐找水喝的老鼠似的在屋子里转来转去,显得激动不安。他的反应正在何舍之意料之中,所以何舍之只是淡淡地笑望着他,一边不紧不慢地啜饮着咖啡。
  藏西贵转了好一会儿磨,才在何舍之面前停下来。他挠着头皮,红涨着脸皮说:“可是我不会写文章,怎么办?”何舍之早调查过,知道此人的文化底子充其量只是个初中肄业,所以早想好了对策。他看着藏西贵架在鼻子尖儿上的金丝边眼镜觉得好笑:“不会写没关系,”他说:“我来替你写。你只要出观点出事例就行,笔头工作都交给我好了。”藏西贵不好意思地笑道:“那多不合适。现在已经够麻烦你的了,还给你添乱。”
  何舍之听了笑笑,没说话。藏西贵又在屋里转了两个圈,忽然停下来说:“文章出来后,那署谁的名呢?”何舍之不料他会有此一问,一时有些犯愣,想一想,转而又觉得有些可笑,他没想到藏西贵会好大喜功到如此不堪的地步。
  “当然署你的名啰。”


  “就署我一个人的名,你不署名吗?”
  “我就不必署了吧。报纸上的风头我早就出够了,我对这种风头已经没有多大兴趣。”
  藏西贵直搓手,非常不安地说:“你替我写文章,你又不署名,那我岂非成资本家,在无偿地剥削你的劳动?”何舍之笑道:“我是心甘情愿受剥削的。”藏西贵说:“你虽情愿,我却不能不识好歹。”他歪着脑袋想了半天办法,也没想出一个妥当的办法来。何舍之见了,就用开玩笑的语气说:“你要是实在觉得过意不去,也有一个办法可以解决。”藏西贵急忙请教。何舍之笑道:“你可以付我劳务费嘛,这样一来,我就像你雇的一样,你可以大大方地指使我,心里又不必有任何不安。”藏西贵拊掌说:“这倒真是一个好办法。”又笑着说:“不是我雇你,我算是哪块地里的葱,敢雇你何大记者。你就算是帮我的忙,我呢,不过尽我力所能及,略施回报,咱俩这叫互通有无,来而不往非礼也。”何舍之点头笑道:“就是这意思。”
  藏西贵大笑,显得兴高采烈,一边笑一边伸手在何舍之肩上重重拍了一巴掌,何舍之冷不防,让他拍得一趔趄,差点儿没从椅子上滑到地上。藏西贵眼疾手快一把捞住他,连声道歉。何舍之面皮通红,讪讪地说没关系,重新在椅子上坐稳。
  藏西贵说:“你们报社一篇稿子给多少钱?”何舍之说:“报社发稿不论篇只论字。我们报社的标准是千字一百元。”
  他信口开河。其实瓜州晚报的稿费在本市上百家各类报纸杂志中属中等还要偏下,顶多也就千字三十、三十五而已,只有上级领导的来稿才能多开一点儿,有时能开到千字一百二百的。他故意一下提高了数倍不止。
  藏西贵却不介意,也可能是不懂,说:“那我也按这个标准再提高一倍支付你劳务费吧。我给你开千字二百,另外,稿子见报后,稿费也归你。”面对意外之喜,何舍之脸上不动声色,笑道:“那就不是你剥削我,而是我剥削你了。”藏西贵忙说:“我愿意受你剥削。”稍停,才又笑道:“别人想受你们剥削还求之不得呢。”
  何舍之也笑,边笑边寻思,怪道这小子能发财呢,出手是大方,又想,管他娘呢,他发大财,老也发一笔小财。这钱是不要白不要。这么寻思着,心里蓦地想起一事,对藏西贵说:“我们报社是历来反对有偿新闻的。”藏西贵鬼机灵,一拨就通,听了忙说:“这是咱俩的事,跟你们报社不搭界,屁毛关系没有。”
  第九章
  莫晶晶虽与马昊赌着气,却牢记着他的话。第二天中午她果然从学校赶到大鸭梨酒楼找到了他。两个人乘马昊的富康一起来到了百顺购物中心。马昊的手包里装着准备给莫晶晶买意大利皮衣的七千块钱,这些钱都是他现从工商银行的自动提款机里取出来的。
  既非休息日,又是中午,百顺购物中心人迹寥寥无几,显得有些冷清。两个人乘自动扶梯上到正在举行意大利皮货展的第三层,莫晶晶直奔中央一截柜台,在那里陈列着她看中的那件皮衣。马昊跟在后面亦步亦趋。周围的铝合金展柜里陈列着那么多美轮美奂花里胡哨的意大利皮衣,让他把眼睛都看花了。
  他站在一根银光闪闪的柱子后面,一边百无聊赖地四处张望,一边静等着莫晶晶开出发票来自己好去交钱。通常情况下,他和莫晶晶逛商城都是这样的:莫晶晶负责挑选,他负责交款,所以,他常常觉得自己不像是莫晶晶的恋人,而倒像是莫晶晶的银行。
  马昊等了一会儿,只见莫晶晶脸色铁青地走了过来,他刚想迎上去,莫晶晶却越过他,头也不回地径直朝自动扶梯走去,瞧她那样子,就好像是突然瞎了,看不见他一样。
  马昊不知出了什么事,愣了一下,才连忙追上。
  “怎么了?”他低声下气地问。
  莫晶晶没回答,好像没听见。
  “怎么了?”马昊无奈,又低声下气地问了一遍。
  “皮衣没有了。”莫晶晶的声音里带着哭腔,更夹杂着一股怒气,“售货员说卖光了。都怪你!”
  “怎么会呢?我看柜台里皮衣有的是嘛。”
  “我看中的那件没有了,都卖光了。”
  “那咱们就另外买一件吧。”依以往的经验,马昊知道这时候千万不可招惹她,否则,自己免不了要吃个窝脖,所以他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提议。
  莫晶晶却好像没听见他的话。她面无表情,双眼直视前方,踏上了下行的自动滚梯。马昊额头上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来。他小心地拉拉莫晶晶的衣袖:“不要忙着走,再看看,也许还有适合你的呢。”
  莫晶晶将胳膊一摔,吼道:“我不想再看了!”
  她的声音很大,在寂静的购物中心引起轰然回响,几乎将购物中心有限的几位顾客和一众售货员的注意力全部吸引过来了。人们都好奇地望着他俩。马昊面红耳赤。他这时的感觉,好像做贼时被人当场捉住了一样,尴尬得恨不得脚底下有个地洞钻进去才好。
  自动滚梯到了楼下。马昊站在大厅里,左也不是,右也不是,不知该往哪里去。脸上的汗不禁流得更厉害,身上也像有千百只毛毛虫似的,弄得他浑身痒痒得难受。莫晶晶却头也不回地径直走出购物中心,她自始至终都没有回头瞧一下像条狗似地跟在她后面的马昊。
  直到莫晶晶站在马路边,扬手叫住了一辆过路的中巴车,马昊似乎才反应过来。他再一次拉住了莫晶晶的袖子,可是他还没来得及张嘴说话,莫晶晶就将袖子一摔:
  “别烦我!”
  她纵身一跃,径直跳上了停在她面前的中巴。
  马昊木愣愣地站在马路边,一直瞧着冒着黑烟的中巴驶出老远了,才似乎再一次醒过味来。他连蹿带蹦地跑到停车场,开上自己的绿色富康,紧紧追赶着中巴。
  中巴与富康的速度不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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