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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情归何处-第49章

小说: 情归何处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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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摩挲着他握着我的那只大手,又想要抬眼看他,可每每都被他眼神里的情意看得很不好意思的低垂下眼睑。我发现以前我是怕他眼睛里露出的那种阴冷而愤恨的光芒,而现在,我是难耐他眼睛里流露出来毫无遮掩的爱意。
他在车里安静的坐着,不怎么说话,但嘴角一直噙着笑意,很深的笑意,让他整个人的容貌都看起来飞扬潇洒。那是他发自心底的笑意,镜片后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快乐的感觉,那样的轻松,仿佛再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感到沉重。我看着他,真切的明白了家中老佣人对我说的那番话。
原来,一个人的眼睛真的可以清晰明白的传达出内心的喜怒哀乐。我不在的那些年,他连笑容都是忧愁的。这句话,让我听得心很痛。我告诉自己,从今天开始,我要他的眼睛里,一直有这样的笑意,一直一直,直到我们鸡皮鹤发,离开这个世界为止!
就在车子拐了个弯,就要开到我们家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让我充满回忆的地方,一下子就来了精神,连忙招呼着老左停车,拉着笑而不语的何绍群急急的下车去。何绍群对着老左淡淡的点头,又说了几句,老左就微笑着,开着车走了,只留下我和他在这个充满了我们两个人共同回忆的地方。
这是市区里一片极为安静而幽深的老别墅区,有着许多幢风格各异又年代悠久的欧式洋房。这里的街道上种着成片的法国梧桐,这里的建筑气息中还有着老上海年代遗留下来的风貌。这里是很多上海人追寻儿时美丽时光的时空隧道,这里也是很多年轻人探寻的老上海记忆。同样,这里,也有着我和何绍群的共同回忆。
就在这条一到夏天,梧桐树遮天蔽日的林荫道路上,他第一次以一个男人的身份牵起我的手,拉着我从路的这头一直慢慢的散步到路的那头,直到夜幕低垂。是在这里,借着茂密的路边灌木丛,他在安静的没有什么路人的街边,在昏黄的街灯下,第一次认真的、正式的亲吻了我。是在这里,他很严肃的对我说,要我和他在一起,他要做我的男朋友,做我的男人,而不再是以一个“弟弟”的身份和我在一起。
也是在这里,他用自己学成归来后投资赚到的第一桶金买下了一幢有着大花园的欧式别墅,他说,这就是我和他的家,只是我们两个人的小家,爱巢,没有什么上一代的爱恨情仇,没有什么姐姐弟弟,有的只是一对互相爱着的恋人。从此以后,他要和我在这个家里共同生活,生儿育女,白头到老。
还是在这里,我和他第一次有了肌肤,之亲,愤怒中的他,将我带到了这里,带到了他为我们一起生活而精心布置的家里,在那张漂亮的西式大床上,同样青涩的他,用身体的利刃彻底撕开了我少女的身体,我在激痛中,哭喊着结束了我的少女时代,与他一起走进了复杂多变的成人世界。
八年前,慌乱的我就是从这里逃出去,逃回家,逃离了中国,与他就此分别,一别八年。而今我再回来,再看到这片地方,这条街,这一棵棵象卫士一样站在这里近百年的梧桐树,它们就像是忠诚的卫士一样,默默无语的守候着,守候着所有从这里离开的游子,等待着他们回来。我看着这些粗壮的梧桐树,轻轻抚着它们身上斑驳的树皮,想到我和何绍群曲折的感情路,两地相隔又相思的时光,想到今天我又回来了,又回到了当初的起点,心中忍不住感慨万千。
我一路轻抚着这些大树的树身,就好象是在和多年未见的老朋友打着招呼。何绍群一直默默的跟在我身后,他应该是知道为什么我要提前在这里下车,因为他的表情看起来也是很有感触,只是没有我这样溢于言表。
寒冬中的夜晚,萧索而肃杀,寒风吹过,扫起遍地的枯黄落叶,发出轻微又清脆的“喀嚓”声,吹得我有些瑟缩。我刚缩了缩脖子,何绍群就从我身后走了过来,将他的尼制西装大衣套在了我的身上,轻声道:
“夜里冷,穿上这个,好让你有足够的时间大发感慨。”
他的表情那样温柔,语气也是那么的轻软,酥得我骨头都有些轻飘飘了。我索性一头扎进他的怀里,仰起头,笑眯眯的看着他,娇声道:
“还记得你第一次正式亲我的那个地方么?陪我去坐坐好不好?”
他嘴角勾起笑意,揽着我的腰,陪我慢慢的朝着那个地方寻了过去,一边很仔细的替我扣好了大衣的扣子。尽管许多年过去了,但这条街道的模样基本维持着当年我离开时的样子。
凭着脑海中留下的深刻记忆,很快我们就找到了那个地方。不过,当年我们亲吻的地方,灌木丛已不复存在,而是变成了花坛,花坛前还安装了供行人休息的长椅。他伸手将长椅上的落叶拂走,拉着我一起坐下。
就这样在一个寒冬的夜晚,在幽深的梧桐树街上,昏黄的灯光洒在地面上,偶尔还有晚归的行人匆匆走过,出租车的车灯时不时的从街角处扫过来,然后汽车引擎的声音逐渐远去,街上又恢复了冬日的宁静。
我紧紧的贴在他的身边,靠在他的肩上,看着眼前的景色,不禁有些恍惚起来,这里,到底是三四十时年代的老上海,还是二十一世纪的新上海?为什么给人的感觉,会这样的久远而悠长,这里的气氛为什么还是象是静止在那一刻一样,如此令人神往。这里的一切,不是同样曾经出现在我午夜梦回的时候么?原来,我离开的日子里,一刻都没有将这里遗忘。
何绍群安静的坐着,并不说话,似乎也不愿意惊扰了这样一个恍如旧时的怀旧气氛。我抬头看着他那样安静的侧面,忍不住伸出有些冰凉的手,顺着他的额头开始,轻轻的划着,一路向下,鼻骨中央有着微微凸起的挺直的鼻子、深深的人中线、薄薄的嘴唇,再到他有些翘的下巴,那上面还有先前被我咬出的清浅的牙印。
我像是被人施了魔法一样,痴痴的看着他如此完美的侧面线条,心中一动,便是伸出一只胳膊,揽住了他的肩头,将自己的双唇贴到了他抿着的唇上,婉转亲吻。
他起先并没有动,只是由着我在他的唇上或舔或吮,或咬噬或勾,挑。直到我有些不耐的在他怀里轻轻的扭了扭身体,鼻子里发出娇滴滴的轻吟声,他这才一下子抱住了我的身体,热烈的与我接,吻,很快的抢回了主导权。我被他吻得浑身发热,全身酥软,只觉得自己的脸烫得大概能煮熟鸡蛋。
缠,绵的一吻结束,我无力的瘫软在他怀里,低着头平息身体里的那股燥意与冲动。过了好半天,我才抬头看他,他漆黑的眼睛正一眨不眨的看着我,表情显得那样满足与快乐。他的手轻划过我发烫的脸颊,在我耳边带着笑意的低声道:
“怎么样?时隔多年,在同一个地方重温旧梦,比起当年的那个吻,这个吻的感觉如何?”
我眨着眼睛看他,看到他眼睛里有着戏谑的笑意,知道他是故意逗我。见他心情不错,我也忍不住心头恶作剧之心又起,要知道,我和他是吵架斗嘴过了三十年,即便我们两情相悦,可骨子里那早已习惯互相抬杠的性子一时半刻要改掉,怕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他爱逗我,我爱闹他,也许这后半辈子,我们两个就要在这样的气氛度过,日子应该过得不会太枯燥吧。
我不回答他的话,而是勾着他的脖子笑问道:
“绍群,我是你的初恋吧?你的初吻和初。夜都是给了我,对吧?”
我突然顾左右而言他,而且还说到这些很私密的问题上,他抬着下巴,挑高了右边眉毛,高深莫测的看着我,好半天都不说话,显然对我提到的这个话题有些不予置评。我缠着他,腻着他,求着他,在他怀里磨蹭了半天,他才很不高兴的硬是挤了一句话出来:
“明知故问的问题,非要听我亲口说出来,好让你得意一下,是么?”
我笑得眉开眼笑,挤在他的胸前,抓着他的西装前襟,得意的摇头晃脑道:
“看在你这么爽快又老实的回答我问题的份上,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哦,是我从来都没跟你说过的真心话。绍群,其实,你不是我的初恋,我的初吻也不是给了你,而是另有其人哎!”
我的演技向来很不错,一本正经起来,连何绍群都不是我的对手。不是我吹牛,若我有心要在演艺圈发展,各种演技大奖一定都有我的份。
可能是我演的太象,足以以假乱真,所以我的话音刚落,我就看到他的脸色陡然一变,僵硬而阴沉,原本只是搭着我腰上的那只手,猛地加重了力量,将我一下子拉向了他的身体,望向我的眼神里有着惊怒和质疑。
我在心里闷笑的都要内伤了,可还是一本正经的凑到他面前,翘着兰花小指说给他听:
“我的初恋对象呢,其实真的不是你,而是我上幼儿园时的同班同学大毛,他可以为了我,从其他小朋友那里抢糖果给我吃,还可以为了我,和别的班级欺负我的臭男生打架。他对我最好了,我到现在都忘记不了他,我记得那时我还告诉自己,将来长大了,就要和大毛结婚,因为他对我最好,和他在一起,一定很幸福。
所以,我的初恋对象真的不是你!”
我正经八百的把这些话说完,眨着眼睛望向他,就见他抿着唇,表情古怪的看着我,似笑非笑的神色,像是在忍着什么情绪,原先我腰上的力量一下子松了下来,他一定猜到了,我是在故意耍他。他低下头,俯过身子,捏着我的下巴轻啄了一口我的唇,淡然的说道:
“女人,耍我很开心是不是?小心乐极生悲。要是你告诉我,你的初吻就是给了那叫大毛的小子,今天晚上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三从四德’、‘从一而终’!”
哈哈哈,大男人吃醋了哎!我倒在他的怀里爆笑,清脆的笑声飘扬在安静的街道上,显得格外惊省,甚至还惊到了一只过路的猫咪,人家小猫咪跐溜一下的躲进了草丛里,没了影子。
我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这个男人怎么会这么可爱,这么有趣呢?明明心里酸得要死,明明知道我是在故意逗他,他还偏要装着一本正经的淡定模样,好像自己一点都不在意,可说出来的话却又摆明了他在吃醋,严正警告我不许说出那些他不爱听的话!他这么一个聪明人,怎么会做出如此自相矛盾的事情来啊!笑死我了!原来,以前听人说,恋爱中的男女智商都可能为零的说法,果然不错啊!
我仰头靠在他的肩膀上,抓着他的手轻轻交握在一起,看着满天模糊的星光,笑道:
“傻瓜,我的初吻当然是一出生就被我老爸给亲走了啊,你难道还要吃我老爸的醋么?哈哈哈……笨蛋阿群,我开你玩笑的嘛,你这都要较真啊,真的好笨哎!”
他眉间的阴霾在听见我的回答后立时一扫而光,他抓着我的手,用力一带,我顿时倾倒在他的臂弯里,他面带笑意的俯□体,寻到了我的唇,轻轻一啄,随即将我整个人都抱进了他的胸膛,低笑着道: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看我回家之后怎么收拾你!”






、第 47 章

我又在发呆了,我知道我又在看着何绍群发呆了。我已经不知道这是这些日子以来第几次莫名其妙的看着他发呆,脑海里胡思乱想着许多的东西。就这么看着他,眼光追随着他的动作,思索着,回忆着,越看越觉得自己的目光离不开他,越看越觉得他和我印象中的何绍群越来越不一样,越看越觉得自己大概是重新陷入了一种被我淡忘多年的,名叫“热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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