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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maybe的故事-第4章

小说: maybe的故事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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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该走了。学校还有事情。”张栋起身告辞。

    “等等。”简思嘉叫住他,递给他一袋曲奇,“帮我把这个交给阿健。”

    “多谢,改天请你吃饭。”

    又来这套。简思嘉不屑。

    当天晚上,简思嘉收到方健的电话。除了致谢,他还拐弯抹角地问,可不可以教他做一个生日蛋糕。张栋的生日就在下个月。

    “可以。你每个周末过来,来之前跟我说一声,我告诉你地址。”

    方健再次道谢。

    简思嘉展露资本家的真实面目,“如果你觉得不好意思,就拿东西来交换吧。”

    “要不我给学费?”

    简思嘉难得豪气一次,“提钱多伤感情。”

    “那你想要什么?”

    “我要听上次没有听完的故事。”

    方健无可奈何。

    “好啦,很晚了,周末见。”

    简思嘉怕他反悔,趁机结束对话。

    可是隔天方健却打来电话,说他周末可能来不了了,公司安排他出差,去邻市谈一个项目,归期未定。

    搁下电话,简思嘉深深叹息。

    “你最近好像经常叹气。”

    原来是季良来了。

    他啧啧两声,化身养颜专家,“这可不是好现象,叹气容易提前衰老。”

    他是熟客,几乎每天都可以见到他,简思嘉稍稍摸清楚他的性格,警惕心强,不喜欢八卦,也从不刺探别人的隐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人有一种崇高的美德,他不会说三道四,非常适合做同事,却不适合做朋友。

    简思嘉客套地和他寒暄:“你的脸色倒是不错。今天要点什么?蛋挞正在烤箱,要等十几分钟。”

    “那我等一等,今天不赶时间。”

    “说起来,你全名就是季良吗?”

    “当然不是。我姓曾,曾季良。”季良无奈地摊摊手,“不过我朋友都喜欢叫我季良。”

    原来如此。

    简思嘉和他聊专业课,攀谈几句,季良发觉简思嘉不仅点心做得棒,对新闻也颇有见地。好奇心被挑起,他忍不住问:“你怎么会在这里上班?”

    这是他第二次问这个问题。

    “因为我是一名背包客,一毕业就四处旅行,前阵子来到这座城市,盘缠用尽,才留下来一边打工一边存钱。”

    “那你岂不是很快就会离开?”口气里竟有不舍。

    “三年五载,谁说得准。”

    一切都是未知,似简思嘉这种人,常年漂泊在外,居无定所,一道风景就可以把她带走,却也有不少东西可以把她留下,一份工作、一个朋友、一间书屋、一道美食。

    人很喜欢规划人生,什么时候工作,什么时候成家,什么时候买房,什么时候退休,按部就班。可生活常常发生意外,没人知道明天究竟会发生什么,所以,有时候有计划等于没计划。

    “可有考虑转行?”

    “依你的能力,足以胜任报社记者。”

    季良这么高估她,简思嘉倒有些不好意思。

    “哪有你说的那么容易,我没有经验,又错过找工作的最佳时间,只能沦落至此。”

    季良十分欣赏她,“你没有怨天尤人,已属不易。”

    “如果有合适的机会,我会推荐你。”

    “真的?”简思嘉喜出望外,做传媒这行,很讲究论资排辈,如果有人引荐,找工作会容易许多。

    季良提议,“闲暇时你可以写写文章,不仅可以赚稿费,将来也是一份不错的履历。”

    “我一直都在写,至今已经发表数十篇游记。”

    季良赞许般点点头。

    他渐渐发觉,简思嘉和网络上的其他腐女不同,她知道他不喜欢被问隐私,就再也不问他感情方面的事。厨艺很棒,又会写东西,是个不错的良师益友。

    季良和刘镝一样,表面上很好说话,和谁都能聊到一起,其实内心早已经把每个人分门别类,哪些人是泛泛之交,哪些人是倾宵良伴,他们一清二楚。

    想到刘镝,季良不免头疼。

    烤箱发出声响,新鲜的蛋挞出炉。

    时间刚好,美食拯救季良的坏情绪。

    入夜,临近打烊时分,餐厅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是隔壁写字楼的一个女职工,见到简思嘉,她直奔主题,“你可不可以教我做泡芙,阿杰的儿子最爱你做的泡芙。”

    关于她和阿杰的故事,传得沸沸扬扬,连身在外围的简思嘉也略有耳闻。该女子年轻貌美,又是名牌大学毕业,为了功利,却甘愿成为男人背后的女人,与老板发展地下情。她倒不是等闲之辈,如今已经哄得老板闹离婚,离总裁夫人的身份只有一步之遥。最大的障碍就是要想方设法讨好老板的儿子。

    简思嘉仔细看了看女子的双手,坦言:“你并不适合下厨。”

    女子说:“人在江湖。”

    “只盼你三天之内可以教会我,学费不要紧,再高价也可以。”

    “下厨并非一朝一夕即可掌控,恕我无能,请你另寻名师。”

    三番四次被拒绝,女子不禁怀疑,“你可是瞧不起我,所以不愿意收我为徒?”

    简思嘉坦然自若:“市井流言罢了,我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人分三六九等,你一双手保养得如同细葱,如何下得了厨房?何况小孩子最好欺哄,只要你不是心血来潮,他迟早会接受你。”简思嘉把女子的名片推回去,“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多谢。”女子泪盈于睫。

    她一直被误会,其实阿杰的婚姻早就出现问题,之所以没有离婚,是因为女方想要分得更多家产。

    终于有人不带有色眼镜看她,不奚落她,肯说几句体己话。

 5第五章

    女子临走之前,买走最后两个泡芙。她给自己打气,“不能亲手做,借花献佛也是一样。简小姐,今天多谢你。”

    简思嘉击一下手掌,“顾客就是上帝。”

    又扬一扬手上的钞票,“希望你常来。”

    “当然。”

    见女子走远,兼职工阿翔赶紧凑过来,神秘兮兮,“简老板,你可知道她是什么人?”他最近在读金庸的武侠小说,动辄拽几句白话文。“勾人丈夫,坏其家庭,现在就要登堂入室,这种人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喊杀,简老板怎么和她有说有笑。”

    噫,流言传得这般栩栩如生,莫非他是当事人之一?

    简思嘉嗔怒,“要你多嘴。”

    做记者最忌讳的就是听信片面之词,感情用事,那名女子自钱包取名片时,简思嘉瞥见了一张三人合照,两大一小,怎会没有几分真心?

    阿翔还不罢休,犹自打听,“她是替谁买泡芙?她自己肯定是不吃的吧。”

    瞧,连他都知道,女人为了维持身材,甘愿对自己痛下狠心。

    简思嘉瞪他:“啰嗦。”

    阿翔吐吐舌头,乖巧地收拾东西,门一锁,餐厅正式打烊,两人分道扬镳。

    手提袋里传来一阵声响,有人发来一条短信。

    捞出手机一看,简思嘉顷刻喜形于色。

    是小麦。

    小麦是简思嘉在拉萨认识的一名友人,那时思嘉在拉萨的一家客栈做前台,假期就去做兼职导游,带团参观布达拉宫、大昭寺,小麦就是她接待过的游客之一。

    小麦还有个哥哥,叫大麦。

    大麦和小麦是一对好兄弟。

    又不仅限于此。

    大麦心脏患有疾病,并不适合来拉萨,来的第一天就出现高原反应,上吐下泻,又发高烧,简直是危在旦夕。

    简思嘉陪着他们去医院,在手术室外训斥小麦,“他有病你怎么不早说,他身体这种状况,你怎么可以带他来拉萨?”

    小麦低着头,不发一语。

    简思嘉说下去,“人命关天,要是他出了什么事,你这个当哥哥的怎么和父母交待?”

    听到啜泣声,简思嘉才发觉小麦哭了。

    “真是的,做事不分轻重,出事了就哭哭啼啼。”简思嘉递过去一张手帕,“擦擦脸,我带你去吃点东西,顺便把生活用品带过来,晚上可能要陪床。”

    “多谢。”

    恰逢旅游高峰期,客栈的住客络绎不绝,简思嘉抽不出空去医院探病,只能见缝插针给小麦发短信、打电话询问大麦的病情。

    三天后,长假结束,简思嘉终于有了休息的时间。她洗个澡,胡乱休息了几个小时。醒来,她特意买了一束花,一袋苹果,前往医院。

    大麦病情已经稳定,见到简思嘉,挣扎着起身道谢。

    小麦替他把枕头垫高,寻了借口离开。“哥,我去打瓶热水。”

    等等,他叫哥?可他分明比躺着的大麦高半个头,体型更不用说了,壮得如一头牛。

    “抱歉,这几天给你添了不少麻烦,”病得太久,大麦的嗓子十分干哑,“小麦什么都不懂,多亏有你。”

    对着一个病人,简思嘉无法生气,但还是忍不住说,“你怎么会来拉萨?你的身体根本吃不消。”

    大麦苦笑,“我明白。但我时日无多。”

    简思嘉旋即想通整件事,她错怪了无辜的小麦。

    可怜他一片真心,被她骂得狗血淋头,现在见到她还得退避三舍。

    有护士过来巡房,帮大麦测量体温。

    简思嘉起身告辞,“麻烦你替我向小麦道歉。”

    大麦不解地望向她。

    简思嘉惭愧地说:“先前我错怪他,以为他稚气未脱,硬逼你陪他来这里游玩。”

    大麦爽朗笑了笑,“没关系。他不会介意。”

    又过了几天,大麦顺利出院。

    他不肯走,“我想在这多呆一阵子。”

    简思嘉拗不过他。

    她向老板举荐小麦,令小麦成为她的新同事,帮兄弟俩省了一笔住宿费用。

    有一天,轮到简思嘉值班,那两兄弟跑得不见踪影,客栈打烊时还未回来。简思嘉担心大麦的身体,提着手电筒去找他们。

    他们在某一处草原并肩躺着,简思嘉刚想叫他们,还未开口,就见到了惊人的一幕:月光下,小麦翻个身,覆在大麦身上,与他接吻。

    那一刻,简思嘉开始相信,爱情无性别之分。

    一周之后,大麦安详离去。

    简思嘉竟然哭得比小麦凶狠,仿佛走掉的是她的亲人。

    她问起小麦日后有何打算,小麦说他要去考机师,做飞行员。这是他和大麦共同的梦想。

    通过和小麦交谈,简思嘉才零零散散知道他和大麦的故事,他们不是亲兄弟,只是发小。两人的父亲是机师,母亲是空姐,如电视剧里面的神仙眷侣,天赐良缘。大麦自出生就患有心脏病,十岁大的时候,他的父母遭遇空难,从此他被小麦父母收养。

    大麦和小麦开始以兄弟相称,他比小麦大两岁,念同一所小学,同一所中学,却不是同一所大学。因为身体的缘故,大麦不得不放弃军校,去了外语系。而小麦则遗传了父辈的好基因,天生就是做飞行员的料。

    三年前,小麦的父母也遭遇空难,舍他们而去。大麦心脏病发,药石无灵,小麦不愿意失去最后一个亲人,寻遍名医,最后终于放弃。

    大麦有三个愿望,第一个愿望希望可以去拉萨,第二个愿望希望可以做机师,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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